第三百三十一章 誠信天下(1 / 1)

“原文”

上以兵部郎中戴胄忠清公直[1],擢為大理少卿。上以選人多詐冒資蔭[2],敕令自首,不首者死。未幾,有詐冒事覺者,上欲殺之。胄奏:“據法應流[3]。”上怒曰:“卿欲守法而使朕失信乎?”對曰:“敕者出於一時之喜怒[4],法者國家所以布大信於天下也。陛下忿選人之多詐,故欲殺之,而既知其不可,複斷之以法,此乃忍小忿而存大信也。”上曰:“卿能執法,朕複何憂!”胄前後犯顏執法[5],言如湧泉,上皆從之,天下無冤獄。

“注釋”

[1]上:即唐太宗。[2]資蔭:資曆和門第。[3]流:流放。[4]敕(chì):詔令。[5]犯顏:冒犯尊上。

“譯文”

太宗認為兵部郎中戴胄忠誠公正耿直,提升他為大理寺少卿。當時許多候選官員都假冒資曆和門第,太宗令他們自首,否則即處死。沒過幾天,有假冒被發覺的,太宗要殺掉他。戴胄上奏道:“根據法律應當流放。”太宗大怒道:“你想遵守法律而讓我失信於天下嗎?”戴胄回答道:“詔令出於君主一時的喜怒,法律則是國家用來向天下人昭示最大信用的。陛下氣憤於候選官員的假冒,所以想要殺他們,但是現在已知道這樣做不合適,再按照法律來裁斷,這就是忍住一時的小憤而保全大的信用啊!”太宗說:“你如此執法,朕還有何憂慮!”戴胄前後多次冒犯皇上而執行法律,奏答滔滔不絕,太宗都聽從他的意見,國內沒有冤案。

“點評”

皇帝不能因一時的喜怒而違背法律。太宗覺得他個人的守不守信比法律還重要。他隻是為了維護自己的麵子罷了。其實,為了維護自己一時的麵子而不顧法律,隻會失去更大的麵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