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九十一章 漆為穢器(1 / 1)

“原文”

黔州都督謝祐希天後意[1],逼零陵王明令自殺[2],上深惜之[3],黔府官屬皆坐免官。祐後寢於平閣,與婢妾十餘人共處,夜,失其首。垂拱中[4],明子零陵王俊、黎國公傑為天後所殺,有司籍其家[5],得祐首,漆為穢器[6],題雲“謝祐”,乃知明子使刺客取之也。

“注釋”

[1]希:迎合。天後:即武則天。[2]明:即高宗之弟李明。因為與廢太子李賢通謀,被武則天貶為零陵王。[3]上:即高宗。[4]垂拱:武則天的年號之一。[5]藉:抄沒家產。[6]穢器:尿壺。

“譯文”

黔州都督謝祐迎合天後武則天的旨意,逼迫零陵王李明,令其自殺,高宗深為惋惜,黔州都督府官屬都因此被免職。後來謝祐睡在平閣,與婢妾十多人在一起,一天夜裏,丟掉了腦袋。後來垂拱年間,李明的兒子零陵王李俊、黎國公李傑被天後武則天殺死,有關部門沒收他們的家產,得到謝祐的腦袋,已被塗上漆做成盛尿器皿,題款為“謝祐”,這才知道是李明的兒子當年派刺客取走了他的腦袋。

“點評”

取人首級漆為穢器,可見其仇恨之深。唐代雇凶殺仇的風氣,亦由此可見一斑。嚴格地說,用作尿壺的頭顱是否謝祐的腦袋,還缺乏科學的證據。沒有經過基因的檢測,不能非常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