待到漢武帝時期,張湯製定《越宮律》27篇,趙禹作《朝律》6篇,連同蕭何的《九章律》和叔孫通的《傍章》(朝儀)18篇,共計60篇。這60篇法律文書,大體上奠定了漢律的規模。而蕭何的《九章律》與叔孫通、張湯、趙禹所製的法律的不同之處在於,前者是法典式的法律文獻,因而在西漢的法律體係中居有特殊重要的地位。
韓信在楚漢戰爭期間是漢軍的統兵大將,漢高帝稱他“連百萬之眾,戰必勝,攻必取”,與張良、蕭何並列為三位“人傑”之一,在楚漢戰爭中發揮了舉足輕重、無與倫比的至關重要的作用。平定三秦前夕,韓信對時局的分析以及平定三秦作戰方針的確定,表明他是一位傑出的戰略家。韓信率兵於臨晉東渡黃河後,一路虜魏王、破代、破趙、攻占齊地,參加垓下會戰,無不勢如破竹,在井陘口和濰水兩大戰役中,出色地大敗趙兵、楚軍,可見他具有超群的軍事指揮天才。韓信又治軍有方,凡招收上來的士卒,在他的部下經過短時期的訓練和作戰實踐,很快便成為戰鬥力甚強的精銳部隊。漢王在楚漢戰爭的艱難歲月中曾多次征調韓信部下的精兵,但韓信總是能夠很快地再培訓出新的精銳部隊。
據記載,當時收集到的各家兵法共有182家,經過韓信的“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然而,經過韓信編次刪定的35家兵法,在諸呂專權時期被“盜取”。《漢書·藝文誌》載兵書53家,790篇,圖43卷,並且說:“漢興,張良、韓信序次兵法,凡百八十二家,刪取要用,定著三十五家。諸呂用事時而盜取之。武帝時,軍政楊仆捃摭遺逸,紀奏兵錄,猶未能備。至於孝成,命任宏論次兵書為四種。”《藝文誌》的記載表明,經張良、韓信所“序次”、“刪取”的兵法35家,雖經諸呂(呂產、呂祿)的“盜取”,漢武帝時畢竟經楊仆的收拾亡軼而有所恢複,最後在漢成帝時由任宏“論次”為兵書四種。可見,張良、韓信的序次兵法對古代兵法的整理和流傳做出了一定貢獻。
張蒼是陽武(今河南原陽縣東南)人,喜好詩書、音律、曆法和算術。秦王朝時在朝廷中擔任禦史職務,主管收錄天下四方文書的工作,後來因犯罪而逃歸家鄉。沛公起兵後,攻城略地時路經陽武縣,張蒼以賓客的身份隨從攻打南陽(今河南南陽市)。張蒼犯法,依法論為死罪。當他被脫掉上衣伏在砧板上時,隻見他身體長大,又肥又白,像一個葫蘆瓜。統兵將領王陵見狀很是驚異,認為他是個美男子,與眾不同,便勸說劉邦饒過他,未予斬首。於是,張蒼隨從沛公西入武關到達成陽。沛公被立為漢王並還定三秦後,陳餘擊走常山王張耳,張耳歸附漢王,漢王任命張蒼為常山郡郡守。張蒼隨從韓信攻擊趙軍,張蒼俘虜了陳餘。趙地被平定後,沛公任命張蒼為趙王的相困守備邊境,防止敵寇入侵。不久,漢王又改任張蒼為趙王張耳的相國。張耳死後,兒子張敖繼任趙王,張蒼仍任趙相。後改任代國相國。漢高帝五年(前202年)七月,燕王臧荼反叛,高帝率兵親征,張蒼以代相的身份隨從攻燕,立有戰功。漢高帝六年,封張蒼為北平侯,食邑幹二百戶。
不久,張蒼升任“計相”,主管朝廷的財政收支。一個月後,又以列侯的身份任“主計”(由計相改名的臨時職官)4年。當時,蕭何擔任漢帝國的相國職務,而張蒼由於在秦朝擔任過柱下史官職,很熟悉天下的圖書典籍、統計報表;又懂得算術、音律、曆法,因而使令張蒼以列侯的身份居於相國府中,負責管理各郡縣及諸侯王國呈報給朝廷的財政收支統計、圖表等各項事宜。在擔任計相、主計期間,張蒼在蕭何直接領導下,主持為西漢王朝製定章程的各項工作。所謂章程,“章”是指曆法、算術的“章數”,“程”是指“法式”,即有關權、衡、尺、鬥、斛等度量衡的統一法式,製作度量衡的標準器,為漢帝國統一度量衡作了大量的工作。
漢帝國的建國初年,漢高帝所麵臨的問題很多,諸如安定社會秩序、恢複社會經濟、封賞功臣、平定異姓諸侯王的叛亂、抵禦匈奴入侵,確實是千頭萬緒,很少有閑暇的時間。即使在這種情況下,漢高帝絲毫也沒有忽視帝國製度的建設。為漢王朝的長治久安,他深謀遠慮。在天下平定後,漢高帝“命蕭何次律令,韓信申軍法,張蒼定章程,叔孫通製禮儀”,在諸侯叛亂、“日不暇給”的情況下,終於使漢王朝的各項製度建設初具規模,稱得上是“規摹弘遠”,為漢王朝的長治久安從製度上初步地奠定了基礎。
當然,除了蕭何功不可沒之外,群臣的相互配合,以及劉邦對這些製度的支持都是讓蕭何這些製度能夠實行下去的必要條件。劉邦的高瞻遠矚、深謀遠慮,在漢帝國製度建設中做出了曆史性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