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江青胡攪蠻纏小平有理有據
一場曆史的超級審判序幕拉開了!鄧小平斷然地說:“江青胡攪,可以把她怎樣損害毛主席的具體事寫出來。”人民等待著起訴,起訴代表著國家和人民。
鄧小平說:“這個起訴書很難寫”
1978年12月18日,中共中央十一屆三中全會在北京舉行。5天後,全會公報莊嚴地向全國人民宣告:
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須加強社會主義法製,使民主製度化、法律化,使這種製度和法律具有穩定性、連續性和極大的權威,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從現在起,應當把立法工作擺到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務委員會的重要議程上來,檢察機關和審判機關要保持應有的獨立性;要忠實於法律和製度,忠實於人民利益,忠實於事實真相;要保證人民在自己的法律麵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任何人超於法律之上的特權。
經過十幾年的混亂,現在人們最關注的是對林彪、江青兩個反革命集團的審判。對“兩案”審判的成敗與否將直接影響到法製在今後政治生活中的權威。
根據十一屆三中全會精神,中央決定對林彪反革命集團一案和江青反革命集團一案嚴格按照法律程序進行審理,堅持廢棄“文革”浩劫中所采用的脫離黨和人民的監督,拋開法律程序的“專案組”的辦案方式。
多年以後,一些老同誌還清楚地記得當時的一幕一幕。中共中央組織部大樓的五層,人們在忙忙碌碌地整理辦公室。不了解內情的人還以為這些人在為一個特別的節目慶賀。可知情人都清楚,這是在為新成立的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第二辦公室騰出一個樓層。這個中紀委二辦的具體職責就是,清理和審查林彪、江青反革命案。
“兩案”審理領導小組由當時任中組部長胡耀邦負責,林彪反革命集團案由黃克誠將軍負責審查,江青反革命集團案由王鶴壽同誌負責審查。
就這樣,一場曆史的超級審判序幕拉開了!
1979年7月28日,人們焦急等待的中央“兩案”審理小組召開了第一次會議。
組長胡耀邦按照中央的指示精神,認真而嚴肅地說:“‘兩案’審理工作是非常嚴肅的。要向子孫後代負責,向全黨負責。要經得起曆史的檢驗。”
兩個星期後,中央“兩案”審理小組再次召開會議,胡耀邦把已複出實際上主持中央工作的鄧小平的意見帶到了審理小組。他在會上說:“要召開全國‘兩案’工作會議,這是小平同誌提出來的,小平同誌講,林彪同‘四人幫’這兩個案子,要合起來通盤考慮,避免發生畸輕畸重,林彪、‘四人幫’這兩個案子在國內國外影響都很大,不公開審理交不了賬。如果公審呢?這個起訴書很難寫。”
的確,這是共和國曆史上從未經曆過的超級審判。被推上審判台的罪犯犯罪時是位高權重的人物。一個反革命集團的頭子林彪是寫進“九大”黨章的接班人,一個反革命集團的頭子江青則是毛澤東的夫人,有著特殊的身份,16名主犯中三名是共產黨中央副主席,五名是政治局常委,十三名是政治局委員。同時,也是軍界的主要首腦人物。包括:原中共中央軍委副主席、國防部長林彪,總政治部主任兼南京軍區第一政委張春橋,四名正副總參謀長黃永勝、吳法憲、李作鵬、邱會作及三名空軍高級軍官。此外,他們還把持總後勤部長、空軍司令員、海軍第一政委等要職。
是的,盡管這隻是在中國國內進行審判,但它必定會如同“紐倫堡審判”“東京審判”一樣震撼中外。
三天後,胡耀邦又一次對“兩案”小組作指示。他說:“這次對‘兩案’的處理,我們要高標準。凡是要判刑的,要經得起曆史的檢驗。再過幾十年,我們的子孫後代查我們的檔案,也會認為是公道的,沒有冤案,沒有假案……”
三次會議,三次強調認真處理好“兩案”的重要性,工作緊鑼密鼓,很快,胡耀邦把工作進展情況向政治局常委彙報。
9月3日這天,鄧小平照例一大早就來到辦公室,緊張地處理送來的文件。秘書輕手輕腳地走進來提醒說:“開會的時間快到了,耀邦同誌已在常委會議室等候了。”
“哦!”鄧小平看了看表,便走出辦公室,來與常委們一起聽取胡耀邦關於“兩案”審理的報告。
胡耀邦把近9個月來“兩案”小組的審理情況作了彙報。
會議由華國鋒主持。但是彙報完畢後,會議室裏一片寧靜,常委們都把目光齊刷刷地投向鄧小平,請他拿主意。
鄧小平吸著特製的“熊貓”香煙,他猛吸了兩口,在縷縷青煙中講了自己的看法:“應該判刑的人中,罪惡很大,是要判無期徒刑的,判刑的多少,判幾個人,看罪行。黃、吳、李、邱,還有陳伯達可算一案,王、張、江、姚作為一案。把它作為篡黨奪權、陰謀政變的集團案子來處理,不要一個人一個人地判,按集團,起訴書把他們的罪行寫出來。審判的時候把他們的主要罪行,禍國殃民的罪行寫出來就行了,其他的罪行不一定那麼細,不在於小的罪行。在於他的禍國殃民,陰謀政變,篡黨奪權。”
鄧小平講完,又是一片沉靜。
主持會議的黨中央主席華國鋒望了望周圍,他似乎在等著大家提出不同意見,但是,鋪著猩紅色地毯的會議室隻有空調的清晰聲,這種情況下,他隻好做總結發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