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章 擁有獨特的智慧(2)(2 / 3)

即便是在正常情況下,我們對我們的痛苦往往並不十分了解。最常見的誤解就是,當我們覺得自己痛苦的時候,總是不自覺地把自己想象成全世界最痛苦的人。這是非常自然的,因為我們自己的痛苦我們親身感受,而別人的痛苦我們又很難真正做到感同身受。所以,如果不努力分辨,我們當然會覺得我們自己最痛苦。

我的經驗是,了解這種關係的好處在於,如果我們真的明白自己所麵臨的痛苦並沒有所感受到的那麼強烈,我們就很容易,或者起碼是比較容易忍受那些痛苦。我經常這樣提醒自己,我再痛苦,在目前這種狀況下,肯定還不是最痛苦的人。

我問自己,你比他還痛苦麼?我可以隨便舉幾個例子。

有這麼個人,也許你知道他。在1832年,當時他失業了,這顯然使他很傷心。他下決心要當政治家,當州議員,但糟糕的是他競選失敗了。在一年裏遭受兩次打擊,這對他來說無疑是痛苦的。他著手自己開辦企業,可一年不到,這家企業又倒閉了。在以後的17年間。他不得不為償還企業倒閉時所欠下的債務而到處奔波,曆盡磨難。他再一次參加競選州議員,這次他成功了。他內心萌發了一絲希望,以為自己的生活有望了:“可能我可以成功了!”第二年,即1835年,他訂婚了,但離結婚還差幾個月的時候,未婚妻不幸去世。這對他精神的打擊實在太大了,他心力交瘁,數月臥床不起。在1836年他還得過神經衰弱症。1838年他覺得身體狀況好些,於是決定竟選州議會儀長。可他失敗了。1843年,他又參加競選美國國會議員,但這次仍沒有成功。直到17年後的1860年,曆經更多的磨難和失敗之後,這個人當選了美國總統,他的名字是阿伯拉罕·林肯。可是他的噩運並沒有結束,1865年,他被暗殺了。

還有更加誇張的。心理學家斯科特·派克曾經詳細記錄他所遇到的最為嚴重的、最具戲劇性的案例。

那是一個14歲的男孩。8歲那年的11月,他的母親突然去世。9歲那年的11月,他從梯子上掉下來,摔斷了胳膊。10歲那年的11月,他騎自行車時發生車禍,造成頭骨斷裂,還伴有嚴重的腦震蕩。11歲那年的11月,他從天窗跌了下來,造成臀部骨折。12歲那年的11月,他從滑板上摔下來,導致手腕骨骨折。13歲那年的11月,他被汽車撞傷,造成骨盆斷裂……當我感覺自己痛苦的時候,總是從筆記本裏翻出這兩條記錄讀一遍。到現在為止,我也沒像那個男孩兒一樣不幸——他太不幸了,甚至有規律地不幸!有一年冬天,我患了重感冒,躺在床上,突然有點心煩。於是,就把筆記翻出來看。盡管知道自己這麼想有點不厚道,但我還是不由自主地看了一下牆上剛剛翻到11月的掛曆,想,那男孩這時也躺在病床上吧……痛苦就是這樣,一旦我們能運用心智把自己的注意力轉移到其他地方去的時候,痛苦就會幾乎自動消失,在你重新注意它之前,它不會回來。

另外,我們不必過分害怕痛苦的原因在於,心理學研究告訴我們,我們的大腦有一種自我保護功能——遺忘痛苦。如果想了解一下你自己的大腦有沒有這項功能,很好辦:拿出紙筆來,羅列一下那些昨天曾使你覺得痛苦的事情,前天曾使你覺得痛苦的事情,上周曾使你覺得痛苦的事情,上個月曾使你覺得痛苦的事情,去年曾使你覺得痛苦的事情……你會發現,你能列出來的越來越少。如果你不努力回憶的話,十年前的痛苦你是幾乎想不起來的,最好玩的是,就算你想起來,弄不好你都會覺得不好意思——因為你現在想不明白當初怎麼就為那麼件小事痛苦到那個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