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38章 說話要說服力(3)(2 / 3)

眾所周知,法國是一個盛產葡萄酒的國家,外國的葡萄酒想打進法國市場是極其困難的。經過艱苦的努力後,我國的一位留法研究生李華幫助一家酒廠把中國的葡萄酒打入了法國市場,但是在商討中國葡萄酒從香港出口的問題時卻遇到了些波折。

當時的香港總督是英國人,他說:“按照香港法律規定,土酒要征80%的關稅,洋酒要征300%的關稅。中國的葡萄酒是洋酒,所以應征300%的關稅。”

聽了這話,李華暗自盤算一下,如果要交這麼重的稅,中國葡萄酒的利潤將會受到嚴重損害。怎麼辦?他決定要在“土”與“洋”上下功夫。於是,他不緊不慢地吟出了一首唐詩:“‘葡萄美酒夜光杯,欲飲琵琶馬上催。醉臣沙場君莫笑,古來征戰幾人回。’您可能聽過這首唐詩吧?我們中國唐朝人就已經能產葡萄酒了。唐朝距今天已有1000多年了,那時中國沒有象樣的酒廠和大公司,隻有酒作坊。也就是說,當時中國造出的葡萄美酒是比較純粹的土酒,英國和美國生產葡萄酒的曆史,恐怕要比中國晚好幾個世紀吧?他產的才是真正的洋酒呢!”

一席話雖很客氣、委婉,但卻從理論根據上駁倒了英國人(香港總督)。後來,他隻得承認中國葡萄酒是好酒,隻收取了80%的關稅。

李華準確地引用了一首唐詩,而且是膾炙人口的唐詩,證明了“中國葡萄酒是土酒”的這個觀點。名詩、名言、名句都蘊含著較為豐富的文化內涵,大多被曆史所認同。加之人們的崇尚權威、崇尚名望的心理,很容易被引用的“經典”所折服。

理由是說服人的關鍵

理由是說服人的關鍵,也是根本,因此,我們在說服別人的過程中最具有說服力的方法,就是強調一個最大最關鍵的理由。

多年以前,拿破侖·希爾曾應邀向俄亥俄州立監獄的服刑人發表演說。他一站上講台,立刻看到眼前的聽眾之中有一位是他在十年前就已認識的朋友——D先生,D先生此前是一位成功的商人。

拿破侖演講完畢後,和D先生見了麵,談了談,發現他因為偽造文書而被判20年徒刑。聽完他的故事之後,拿破侖說:“我要在60天之內,使你離開這裏。”

D先生臉上露出苦笑,回答說:“希爾,我很佩服你的精神,但對你的判斷力卻深感懷疑。你可知道,至少已有20位具有影響力的人士曾經運用他們所知的各種方法,想使我獲得釋放。但一直沒有成功。這是辦不到的事。”

大概就是因為他最後的那句話——“這是辦不到的事”——向拿破侖提出了挑戰,他決定向D先生證明,這是可以辦得到的。

拿破侖回到紐約市,請求他的妻子收拾好行李,準備在哥倫布市——俄亥俄州立監獄所在地——停留一段不確定的時間。

拿破侖的腦海中有一項“明確的目標”,這項目標就是要把D先生弄出俄亥俄州立監獄。他從來不曾懷疑能否使D先生獲釋。他和妻子來到哥倫布市,買了一處高級住宅,像要永久性住下去一樣。

第二天,拿破侖前去拜訪俄亥俄州州長,向他表明了此行的目的。

拿破侖是這樣說的:“州長先生,我這次是來請求你下令把D先生從俄亥俄州立監獄中釋放出來。我有充分的理由,請求你釋放他。

“我希望你立刻給他自由,為此我準備留在這兒,等待他獲得釋放,不管要等待多久。

“在服刑的期間,D先生已經在俄亥俄州立監獄中推出一套函授課程,你當然也知道這件事:他已經影響了俄亥俄州立監獄中2518名囚犯中的1728人,他們都參加了這個函授課程。他已經設法請求獲得足夠的教科書及課程資料,而使得這些囚犯能夠跟得上功課。難得的是,他這樣做並未花費州政府的一分錢。監獄的典獄長及管理員告訴我說,他一直很小心地遵守監獄的規定。當然了,一個能夠影響1700多名囚犯努力學習的人,絕對不會是個壞家夥。

“我來此請求你釋放D先生,因為我希望你能指派他擔任一所監獄學校的校長,這將可使得美國其餘監獄的16萬名囚犯獲得向善學習的良好機會。

“我準備擔負起他出獄後的全部責任。這就是我的要求,但是,在您給我回答之前,我希望您知道,我並不是不明白,如果您將他釋放,而且,您又決定競選連任的話,這可能會使您失去很多選票。”

俄亥俄州州長維克·杜納海先生緊握住拳頭,寬廣的下巴顯示出堅定的毅力。他說:“如果這就是你對D先生的請求,我將把他釋放,即使這樣做會使我損失5000張選票,也在所不惜……”

這項說服工作就此輕易完成了,而整個過程費時竟然不超過五分鍾。

三天以後,州長簽署了赦免狀,D先生走出監獄的大鐵門,他再度恢複了自由之身。

拿破侖之所以能夠成功地說服州長,和他的周密考慮和精心安排是分不開的。拿破侖事前了解到,D先生在獄中行為良好,對1728名囚犯提供了良好的服務。當他創辦了世界上第一所監獄函授學校時,他同時也為自己打造了一把打開監獄大門的鑰匙。既然如此,其他請求保釋D先生的那些人,為何無法獲得成功呢?他們之所以失敗,主要是因為他們請求州長的理由不充足。他們請求州長赦免D先生時,所用的理由是,他的父母是著名的大人物,或者是說他是大學畢業生,而且也不是什麼壞人……他們未能提供給俄亥俄州州長充分的動機,使他能夠覺得自己有充分的理由去簽署赦免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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