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0章 打電話時怎樣說話(1 / 2)

電話,作為信息的載體之一,由於它具有傳遞迅速、使用方便、失真度小、效率高等優點,已成為越來越多的人須臾不可離的通訊工具。幾乎每個正常人都會使用它,但又並非每個能打電話的人都真正懂得打電話的要訣。打電話是通過有線電來說話,比平日交談更多地受到時空的限製。這就有它的特殊性。下麵歸納的幾點,或許會給平時打電話不太注意方式方法的疏忽者以有益的啟示。

語言精練準確

打電話的語言就是應該刪繁就簡,言簡意賅,恰到好處。能用一個字表達清楚的決不用兩個字。如:“我是。”隻要說出自己的名字,對方就清楚你是誰,沒有必要再冠以單位及其他限製詞。但當你往一個不太熟悉的單位打電話時,就不要直接說:“我是老張,找小李接電話!”你是哪個老張?找男小李還是女小李?由於對方不知道你的情況,當然會讓對方糊塗。同樣,更不能在電話接通後,還沒有互報姓名就直接陳述具體事宜,這肯定會使對方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切不可自以為對方會知道你是誰,殊不知對方一天不知接多少個電話,也不止一個像你這樣的同性朋友。與其讓對方費神琢磨猜測,不如你直接道明,兩不誤事。從總體上看,這也應視為一種精煉。

打電話要求語言準確還要注意防止另外一種情況,如:“你是哪裏?”“你要哪裏?”“你是誰?”“我是我。”等等,問者不清,答者不明,或者故意搗蛋,或者遮遮掩掩,造成雙方不悅,影響進一步溝通。像大家都熟悉的相聲《打電話》中那個出名的“囉嗦”,自己握住話筒十多分鍾,一件雞毛蒜皮的小事囉嗦個沒完沒了,這更在摒棄之列。

語意明確清楚

首先,就一般而言,電話一通就應說明“我是×單位×人”,如必要還應告知你現在×地,以便對方尋找和相會。其次,電話通訊不是麵談,無法用態勢語補充,因此,宜明講不宜暗示。除非在極個別情況下,確實不宜明講又不得不講的,才能偶爾用一下暗示,如:“上次說的那件事怎麼樣了?”或一方隻管講,另一方隻管聽;或隻用幾個簡單的詢問話:“什麼?”“啊?”“嗯?”“再說一遍!”等等。盡管如此,暗示仍然帶來含混不清的弊端。既然你以為能保密,就必然缺乏透明度,具有較大的外延和多種意義,很容易導致對話的失“明”。所以,打電話時的暗示要慎用。

語音清晰明亮

在打電話時如果有條件一定要說普通話,它講起來方便通行,聽起來省力,更是國家的標準話。清是保證語音清晰的基本功。通常情況下,隻要線路暢通,對話人口齒沒有大的毛病,保持清晰的語音是可以做到的。低聲細氣和高聲叫喊都不可能收到清晰之效,隻要比平時談話的語調高一些就足可聽清了。為保證雙方都能聽清,發話人或受話人對在以下幾種常見情況下要說清或聽清什麼須有所了解。

1.通知開會

你應當說清楚或聽清楚的是:會議名稱與主題、開會時間、地點、出席對象、會前準備事宜和與會隨帶物件等。

2.請示彙報

你應當說清或聽清的是:請示或彙報的事由、目的、理由與具體要求等。電話中涉及到的請示彙報等事宜,一般應是比較簡單、容易解決的,否則隻能約定時間,改用麵談方式解決。

3.了解情況、聯係工作

你應當說清或聽清的是:當事人、經辦人、聯係人的姓名(必要時包括性別、年齡、特征等),情況的事實真相(包括起因、經過、結果與有關時間、地點、數據等)或所聯係工作的主旨、具體要求、實施設想,日程安排與所需財力、物力、人力等)。

4.托人購物、借物、看物、捎物

你應當說清或聽清的是:物名、數量、價格、規格(包括型號、尺寸、式樣、顏色等)和有何特別要求等。

5.邀請參加婚喪宴會等活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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