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58章 公關場合怎樣說話(4)(2 / 2)

哪知,這位店主生就膽小怕事。一聽說是黃興,嚇得不住哆嗦,不僅拒絕了黃興,還一個勁地催促他趕快離開,以免惹火上身。

黃興一看不行,便換了一種嚴厲的口氣,大喝一聲:

“今天巡撫下令全城戒嚴抓捕我,抓不到我,他們不會罷休,你可知隱匿者與我同罪,現在我就待在這兒不走了,等他們找到我,我就說你是同黨。”

掌櫃一聽,嚇得要給黃興下跪,不住求饒。

黃興接著說:

“為今之計隻有一個。你用花轎抬著我,配上儀仗和鼓手,送我出城,隻要出了城,我立刻就走,你也就不用擔心了。而且,我加倍付你工錢。”

店主一聽,也隻好這麼做了。就這樣黃興又一次化險為夷。

“強取豪奪”意即給對方以泰山壓頂的氣勢,表明你的用心、決心和信心。使對方在你的強硬氣勢下,知曉你的實力和果敢以及雷厲風行的辦事風格,從而與你達成某種共識。這種辦事方法,最好在雙方利益均衡的情況下施行。否則,運用不好,便會弄巧成拙。

辦事時說話的七忌

1.忌大話。生活中常常見到有的明明是主動找上門來求人,但為了顧全自己的臉麵和維護個人的聲譽,在介紹情況時,故意把大事化小,難題化易。有的還加上幾句“像這樣的問題我本來是完全可能解決的,隻是由於種種客觀原因,所以隻好求你幫忙”之類的冤冕堂皇的話,這樣求人幫助是沒有好結果的。應如實講明目前所處的困難和自己無力解決的實際情況,懇切地提出要幫助的請求。

2.忌爭辯。你喜歡和人爭辯,是否以為你可以用議論壓倒對方,就會得到很大的益處呢?其實,你不必壓倒對方。即使對方表麵屈服了,心裏也必悻悻然,你一點好處也得不到。好爭辯會損害別人的自尊心,因而對方會對你產生反感,因此失掉一些朋友。好勝是大多數人的特點,沒有人肯自認失敗的,所以一切爭辯都是不必的。如果能夠常常尊重別人的意見,你的意見也必被人尊重。如此,你所主張的,就會很容易得人擁護。你可以實現你的主張,你可左右別人的計劃,但不是用爭辯的方法來獲取。

3.忌質問。用質問式的語氣來談話,是最易傷感情的。許多夫妻不睦,兄弟失和,同事交惡,都是由於一方喜歡以質問式的態度來與對方談話所致。除遇到辯論的場麵,質問是大可不必的。如果你覺得對方的意見不對,你不妨立刻把你的意見說出,何必一定要先來個質問,使對方難堪呢?有些人愛用質問的語氣來糾正別人的錯誤,這足以破壞雙方的情感。被質問的人往往會被弄得不知所措,自尊心受到大大的打擊。尊重別人,是談話藝術必須的條件,把對方為難一下,圖一時之快,於人於己皆無好處。你不想別人損害你的尊嚴,你也不可損傷別人的自尊心。

4.忌挑理。千萬不要故意地與人為難,有的人專門喜歡表示自己與別人意見不同。這種處處故意表示自己與別人看法不同的人,和處處隨聲附和的人一樣,都是不老實的。口才是幫助你待人處世的一種方法,沒有人願意做一個口才很好卻到處不受歡迎的人。不要為了要表現你的口才,而到處逞能,惹人憎厭,口才一定要正確而靈活地表現。

5.忌虛偽。對於你不知道的事情,不要冒充內行。不懂裝懂是一種不老實的自欺欺人的行為,你知道多少,就說多少,沒有人要求你作一個百科全書。即使一個很有學問的人,也必有所不知。所以,坦白地承認你對於某些事情的無知,這絕不是一種恥辱,相反的,別人會認為你的談話有值得考慮的價值,因為你不虛偽,沒有吹牛。

6.忌直白。對方談話中不妥當的部分,固然需要加以指正,但妥當的部分也須加以顯著的讚揚,對方因你的公平而易於心悅誠服。改變對方的主張時,最好能設法把自己的意思暗暗移植給對方,使他覺得是他自己修正,而不是由於你的批評。對於那些無可挽救的過失,站在朋友的立場,你應當給予懇切的指正,而不是嚴厲的責問,使他知過而改。糾正對方時,最好用請教式的語氣,用命令的口吻則效果不好。要注意保存或激勵對方的自尊心。

7.忌炫耀。別對陌生人誇耀你的個人生活,例如你個人的成就,你的富有,或是你的兒子怎麼了不起。不要在公共場合把朋友的缺點和失敗當做談話的資料。不要老是重複同樣的話題,不要到處訴苦和發牢騷,訴苦和發牢騷並不是一種良好的爭取同情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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