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從“牝雞司晨”到“雞禍。”(1 / 2)

雄雞啼曉現象,被社會生活所借用的另一種形式,是所謂“牝雞司晨”。古人認可了雄雞以報曉為天職,對本不啼晨的雌雞參與分外之事,反常而鳴,便很無好感,甚至視為不祥之兆。

《尚書·牧誓》載周武王在牧野與商紂決戰,戰前誓師隊伍,武王曆數紂王罪過,第一條罪過就是對妲己言聽計從:“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今商王受惟婦言是用……”武王引用古語說:商紂王聽從妲己之言,就像讓母雞打鳴一樣,母雞司晨,必然導致傾家蕩產。

從此這成了封建時代不斷使用的典故:女性掌權就是牝雞司晨。據《後漢書·楊震傳》,永寧年間,內寵始橫,楊震為此上疏,大談女子小人實為難養,並重複了《尚書》裏的話:“《書》誡牝雞牡鳴”。《南史·後妃傳論》:“後方嗣葉,實敗於椒房,既曰牝晨,亦唯家之索也。”連句式也化用《牧誓》。《新唐書·長孫皇後傳》稱讚長孫皇後守婦道,她與唐太宗說話,涉及國家大事,便緘默其口,隻是講“牝雞司晨,家之窮也,可乎?”這是一種母儀天下的表率,自言牝雞司晨雲雲,可見這一怪論流毒之深。“牝雞司晨”的另一表達方式,便是更為露骨的糟粕之言:“女人禍水”。

雌雞化雄而打鳴,本是生物的性反轉現象,雖難得多見,但與政治經濟文化卻是毫無關係的。可是,古人還是將其視為災異的征兆。《漢書·五行誌中》講解“雞禍”:“於《易》,《巽》為雞,雞有冠距文武之貌。不為威儀,貌氣囂,故有雞禍。一曰,水歲雞多死及為怪,亦是也。”

所謂雞禍,可以說不絕於史。這篇《五行誌》就用了很大的篇幅記這種事,其中一處如下:

宣帝黃龍元年,未央殿輅棄中雌雞化為雄,毛衣變化而不鳴,不將,無距。元帝初元中,丞相府史家雌雞伏子,漸化為雄,冠距鳴將。永光中,有獻雄雞生角者。京房《易傳》曰:“雞知時,知時者當死。”房以為己知時,恐當之。劉向以為房失雞占。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也。言小臣將秉君威,以害正事,猶石顯也。竟寧元年,石顯伏辜,此其效也。一曰,石顯何足當此?昔武王伐殷,至於牧梔,誓師曰:“古人有言曰‘牝雞無晨,牝雞之晨,惟家之索’。今殷王紂惟婦言用。”繇是論之,黃龍、初元、永光雞變,乃國家之占,妃後象也。孝元王皇後以甘露二年生男,立為大子。妃,王禁女也。黃龍元年,宣帝崩,太子立,是為元帝。王妃將為皇後,故是歲未央殿中雌雞為雄,明其占在正宮也。不鳴不將無距,貴始萌而尊未成也。至元帝初元元年,將立王皇後,先以為婕妤。三月癸卯製書曰:“其封婕妤父丞相少史王禁為陽平侯,位特進。”丙午,立王婕妤為皇後。明年正月,立皇後子為太子。故應是,丞相府史家雌雞為雄,其占即丞相少史之女也。伏子者,明已有子也。冠距鳴者,尊已成也。永光二年,陽平頃侯禁薨,子鳳嗣侯,為侍中衛尉。元帝崩,皇太子立,是為成帝。尊皇後為皇太後,以後弟鳳為大司馬大將軍,領尚書事,上委政,無所與。王氏之權自鳳起,故於鳳始受爵位時,雄雞有角,明視作威顓君害上危國者,從此人始也。其後群弟世權,以至於莽,遂篡天下。即位五年,王太後乃崩,此其效也。京房《易傳》曰:“賢者居明夷之世,知時而傷,或眾在位,厥妖雞生角。雞生角,是主獨。”又曰:“婦人顓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故房以為己亦在占中矣。

這段引文長了一些,但值得一讀。當時的“聰明人”,以雞的變異附會宮廷政治,一副所言鑿鑿的樣子。雞的變異像是一條主線,串著漢代皇權旁落過程。

有人說雞的變異,是“小臣將秉君威”的征兆,這小臣指石顯。有人說,不對了,石顯哪有這般身份資格,該是“國家之占,妃後象”。接著講王妃當上皇後、皇太後,外戚王氏“群弟世權,以至於(王)莽,遂篡天下”。

這其中,除了複述周武王“牝雞之晨,惟家之索”的話以外,還談到“雞者小畜,主司時,起居人,小臣執事為政之象”——雞被說成小畜是說明它的身份不高,相當於小臣,做一些司晨之類的政事;又談到雌雞變雄,先“不鳴不將無距”,是“貴始萌而尊未成”;後來,“冠距鳴者,尊已成也”,雌變雄雞,雞冠長出來了,雞距長出來了,啼晨了,這被說成是王氏羽翼已豐,大權在握的征兆,女人與小人是一類的,因此,女人掌權隻能是一種凶兆,所以,最後引用《易傳》的話,警告說:“婦人顓政,國不靜;牝雞雄鳴,主不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