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九章 協議離婚(1 / 1)

幸福的家庭家家相似,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一段感情終了,雙方你情我願地辦理了離婚,協議離婚,是成本最小的離婚方式。

離婚協議書

離婚後,訴訟不斷,煩惱不斷,原因就是《離婚協議書》出了問題。很多協議離婚的人,認為自己的事情自己可以處理,沒有聘請專業人士書寫離婚協議書,導致事情剪不斷理還亂。

一、 離婚協議書的特征:

1 身份關係的解除;

2 子女監護權的分離;

3 財產共有關係的分割條件具備;

4 登記後發生法律效力(登記前已經部分履行的具有參考因素)。

二、 離婚協議書的基本要素:

1 婚姻描述: 幾個時間節點代表了全部的婚姻(認識時間、結婚時間、生育子女時間、分居時間);

2 子女撫養權和撫養費、探視權的約定(探視的時間、方式、接送地點。撫養費的支付時間、支付的賬號);

3 財產分割(房產、車輛、存款、股票、現金、首飾、家用電器、家具等)。

三、 容易疏忽大意的條款:

1 離婚後雙方的居住問題的約定;

2 戶口問題,製約條款的約定;

3 涉及他人的財產的約定(公司、子女共有財產);

4 負資產的約定(貸款和債務);

5 隱匿財產的製約約定;

6 可操作性的程序性約定(有貸款的過戶、贈與婚生子女的財產手續);

7 違約責任的約定。

四、 自願離婚登記:

1 在一方戶籍所在地的民政局辦理;

2 辦理時候,攜帶雙方的身份證、戶口簿、結婚證;

3 有婚生子女,須有出生醫學證明、戶口簿;

4 離婚協議書涉及財產的,須攜帶財產權證。不願意涉及財產的,可以自行另外協議書約定;

5 本人親自到場填寫自願離婚協議書;

6 判決離婚的,不需要重複辦理離婚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