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件果然偵破難度很大。

然而,到底是京城捕頭中的翹楚,從這一團亂麻中,王老爺子抓住了一個不是線索的線索—銷贓。

韓匪搶劫,主要是劫財,預先進行踩點兒偵察,掌握攜帶大量現金的人員車輛,在荒僻處實施搶劫。現金在花銷的過程中很難追蹤,按說不存在銷贓的問題。然而,有一個奇怪的現象吸引了老爺子的注意力:

土匪搶劫的大車,在劫案發生後也往往不知去向。

20世紀50年代,大車就像我們今天的汽車一樣,也屬於高檔商品,老爺子的看法,這些膽大包天的匪徒,一定是將這些大車也賣了!

然而,當時大車也都有牌照的,各地並沒有發現牌照與被劫大車相同的車輛。

顯然,土匪是耍了什麼鬼把戲。

隻要有了偵破方向,這些鬼把戲倒是好對付的。

不久,偵察員在天津的市場上發現了一輛曾經遭搶劫過的大車,車身上的若幹印記與原來所屬商號提供的情況完全吻合,隻是牌照被更換了。這肯定是土匪自製的假牌照,但由於當時大車交易非常混亂,新中國剛剛成立不久,政府在這方麵的控製還不夠強,從這個角度追查較為困難,土匪又采用了若幹反偵察措施,所以,這個線索的進展不大。

王老爺子自己,也沒想到這個線索後來成了偵破此案的一個重要因素。

大約是1953年初春的一天,刑偵大隊忽然接到報案:在南苑發生了一起搶劫案,一輛攜帶某煤鋪業務款的大車被劫,押車人員被殺,手法與韓匪的其他案件十分相似。

唯一不同的是,以前這類案件總是在很久以後才接到報案,這次卻是剛一發生警方就得到了信息。

原因是坐在大車上的一個煤鋪夥計居然活著跑了回來。

原來,執行這次搶劫的是兩個匪徒,車上人員在交出全部錢財後依然都被捆綁起來,而後一一擊斃。然後兩個土匪將這些屍體埋在一個大沙子堆裏。

先捆,再斃,最後埋。兩個土匪做得有條不紊而又冷靜細致,按說,是不應該出什麼紕漏了。

但人的生命力真是難以想象的頑強。其中一個煤鋪小夥計沒有被擊中要害,僅僅是昏死過去。被匪徒活埋在沙堆裏麵後,這個小夥計的頭窩在懷裏,仗著衣服空隙裏的一點點空氣竟然熬到了匪徒離開,然後掙脫繩索的捆綁,從沙子堆裏爬出來報了案。

這小夥子的命實在夠大的。而他還提供了一個重要的線索,那就是拉他們那輛大車的騾子中,有一匹是禿尾巴!

從作案手段,王老爺子推斷,作案的,就是韓玉華匪幫!

當時局裏人員不多,王老爺子一麵讓值班民警馬上電話召集警力接應,通知京南郊區各派出所在路口設卡搜查,一麵立即帶上兩個組員,直奔南苑。

王老爺子的組,本來一共是三個人:第一個是老王自己。第二個是個抓捕高手,家傳擒拿絕技,沾上身時直如鑽筋入骨,敲釘轉腳。不論敵人武功如何高強,隻要身體的任何部位給他手指一搭上,立時就給拿住,萬萬脫身不得。第三個是老王的助手,槍法出眾。

不料煤鋪小夥計來報案的時候,那個助手恰好拉肚子無法參加行動。

案情緊急,分秒必爭,王老爺子當機立斷,顧不上招呼那位助手,叫上一位平時幹練利落的分局幹部,讓他代替那名助手一起出動!

王老爺子當時沒留意,這位機關幹部雖然幹練,訓練中槍法也不錯,畢竟沒有打過實戰,這一點區別,成了這次行動的軟肋。

到達南苑找到案發現場後,判斷匪徒趕著大車走不了太快,王老爺子當即下令追擊。

假如匪徒沒有接應,這一仗是三對二,假如匪徒有接應,那就很可能是以寡敵眾。我問王老爺子,三杆槍就進山追匪,是否有些後怕?

老爺子說:“錯了,是三個人兩杆槍。因為那個抓捕高手是不能帶槍的,他上去抓人隻需要用手不用槍,如果帶著槍反而容易在抓捕中被對方搶去造成新的變數。但怕是沒什麼可怕的,槍林彈雨都過來了,我會怕幾個土匪?!”

說這話的時候老爺子冷笑一聲,豪氣畢現。

“向哪邊追?”那個分局幹部問。

沉吟了一下,老爺子說:“天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