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世界本原(2 / 3)

在此前提下,相對論從中推導出動尺縮短和動鍾延緩的結論,進而推導出時間可以倒退。

事實上,人類所能看到的並不是客觀存在的物體,或者說,進入人類視覺之中的“東西”不是物體。

譬如,在你麵前存在著一個物體,那麼你是怎麼看到的?物體這麼大,眼睛又這麼小,物體怎麼會進入你的眼睛?對於一個戴有近視眼鏡的人而言,客觀存在的物體也不可能穿過玻璃鏡片後被人所感覺的!

2.2:解釋為物質不妥

那麼,人類的意識對於客觀世界的反映到底是什麼呢?即進入人類視覺之中的“東西”是客觀存在的物質嗎?如果是物質,那麼,這物質是不是組成該物體的物質呢?

從上麵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知道,如果進入人類視覺之中的“東西”是組成該物體的物質,那麼,人類所能看到的是一個扭曲的客觀世界,或者就會產生同樣的“時空彎曲”之結論。

如果說進入人類視覺之中的“東西”不是組成該物體的物質,這麼說,人類所能看到的又不是這個物體了?這不就產生矛盾了嗎?那麼,所看到的又到底是什麼“東西”呢?

例如:隨著科學技術的不斷進步,如果巴西進行一場精彩的足球比賽,中國中央電視台完全有能力做到現場直播,使得遠在千裏之外的中國人民同時感受現場歡樂的氣氛。

但是,由此提出了這樣一係列的問題:

(1)對於處在現場的、具體的某一個人來講,他的左眼與右眼所看到的“物質”是否相同?(2)對於處在現場的每一個人來講,他們所看到的“物質”是否相同?(3)處在電視機前觀看比賽的人與處在現場觀看比賽的人所看到的“物質”是否相同?(4)

所有人所看到的“物質”與實際物體足球所組成的“物質”是否相同?

傳統的解釋是這樣的:因為電視機前的人觀看到的是由電視信號傳輸的關於足球的“圖像”,而現場觀看比賽的人所看到的是真正的足球“物體”。

事實上,看電視的人與現場的人所看到的都是關於足球(物體)傳到人的眼睛中的“足球光像”,而都不是客觀實在的足球。從本質上講,他們所看到的是相同的“東西”,沒有什麼區別,但都不是客觀存在的組成該足球的物質。

看電視的人所看到的“足球光像”過程是這樣的:存在於空間之間的光信號(或光線)將足球(物體)的屬性(形態、顏色、大小等)傳到攝像機,然後通過一係列的光電信號處理後傳輸給電視機,再由空間之間的光信號將電視機“屏幕”中的“足球圖像”傳送到人的眼睛之中;

而現場的人所看到的是“足球光像”過程是這樣的:存在於空間之間的光信號(或光線)將足球(物體)的屬性(形態、顏色、大小等)直接傳送到人的眼睛之中。用拓撲圖表示如下:

從中,我們可以分析一下,人類所看到的到底是什麼?

對於處於現場的人來講,從實際的足球物體到人所接收的“東西”之間,存在著一個“空中傳遞的過程”。即:從足球→人之間的傳遞過程;

而對於處在電視機前的人來講,從電視中的“足球”到人所接收的“東西”之間,同樣也存在著一個“空中傳遞的過程”。即:從電視機→人之間的傳遞過程。

這個“空中傳遞的過程”在傳統哲學體係中沒有解釋清楚,也無法解釋清楚。在唯物辯證法的體係中就缺少了這個“空中傳遞的過程”,或者說,將這個“空中傳遞的過程”現象與事物的運動混淆在一起,從而,就不能從根本上解釋清楚世界的本原問題。

俗話說:“耳聽為虛、眼見為實”。我們傳統觀念中都是認為這是千真萬確、顛撲不破的“真理”。然而,人類眼睛所見之“東西”到底是什麼呢?

《時空哲學》認為:從本質上講,無論是現場還是電視機前的人,他們所看到的是相同的“東西”,沒有什麼區別。

他們最終所看到的都是通過存在於空間之間的光信號傳播,讓人看到的是“足球光像”,而都不是客觀實在的足球物體。即人類所能看到的不是客觀存在的物質。

2.3:懸而未決的元素

事實上,人類無論是聽到的、還是看到的,都不是客觀存在的物體(物質),這說明在空間之中還存在著另一種“東西”,該“東西”不同於客觀存在的物質。但是,該“東西”屬於客觀存在。

而且,該“東西”一方麵充滿了整個空間:如足球比賽現場成千上萬的觀眾,無論你站在什麼角度(上下、左右、前後),所看到的幾乎是相同的“足球”。

另一方麵能夠傳輸物質(物體)的屬性:如坐在電視機前的億萬觀眾,無論你身處何方(天南地北、樓上樓下、房前屋後),所看到的幾乎也是相同的且是圓的而不是方的“足球”。

嚴格而言:客觀世界中除了物質以外,還應該有另一個“東西”存在。而對於研究“物質、意識,存在、精神”四個基本元素的傳統哲學體係來講,也承認該“東西”的存在。

但是,由於對該“東西”的屬性既說不清、也道不明,因而,該“東西”的性質尚未被顯現出來,為此,唯物辯證法將該元素蘊含於“物質”概念之中,從而導致了哲學概念上的模糊,使人類對於客觀世界的認識隻能做到知其然、卻不能做到知其所以然。

事實上,從目前所建立的以研究“存在、意識,物質、精神”之間辯證關係的哲學體係中是不能說清楚運動的主體是什麼的,原因有二:其一是該四個元素不屬於同一級哲學概念的範疇,其二是將運動的主體隱匿於物質概念之中。

受其影響,以傳統哲學體係為基礎的各個基本學科,在關於什麼在運動的問題上也就不能做到自圓其說。“現代科學的發展使人類對運動形式的理解更深入了,如何對各種運動形式作出新的劃分,目前尚無統一的認識”。

因此,如果要從根本上解決關於運動的主體問題,就必須從哲學所研究的基本要素出發,弄清楚在客觀世界的存在之中,除了物質以外是否還有其他的東西存在?

而對於這個問題,早在公元前就被古希臘哲學家、邏輯學家、自然科學家亞裏士多德(Aristoteles、前384—前322)發現了。他將客觀世界劃分為“充滿和空虛是根本元素。其中一個是存在者,另一個是不存在者,這就是說,充滿和堅實構成存在者,空虛和疏鬆構成不存在者(因為存在者並不比不存在者更實在,因為虛空並不比堅實不實在),這兩者是一切事物的質料因”。

但是,由於概念上的定義模糊,遭遇到塞克斯都的反駁:“存在者和不存在者都不存在。這是不難得到證實的。因為如果不存在者存在,存在者也存在,那麼在存在這一點上,不存在者與存在者就是同一個東西,因此,兩者都不存在。……所以結論是無物存在”。

然而,該元素卻是客觀存在的,“在考察哲學的基本問題的時候,存在和物質、精神和思維都是作為哲學的最一般、最基本的範疇出現的。但從嚴格說來,存在和物質並不完全是同一級範疇。……隻是其具體性尚未確定地顯露出來,因而又常被看作是一個懸而未決的範疇”。

從上述的敘述中可以看出,在客觀世界中除了物質以外應該還有一個懸而未決的哲學範疇尚未確定地顯露出來。

但是,由於說不清、道不明,缺乏正確的哲學定義,於是,在傳統的哲學體係中就回避了關於該東西的解釋:“當我們提出思維和存在、精神和物質的關係問題的時候,存在同物質範疇一樣,已具有同思維或精神的對立中被規定的規定性,它也就被當作和物質是同一層次或同等程度的範疇來使用了”。

事實上,如果“思維、精神本來是在人類產生以後出現的現象,思維、精神隻是適用於人類的範疇”,那麼在客觀世界中,除了物質以外,應該還存在著一個元素。

該元素不是物質,但屬於客觀存在。稱該元素為客觀存在之第二元素。

其實,該元素無時不有、無處不在。由於人們對之屬性的認識還不曾理解清楚、或掌握不夠全麵,因而在使用時常常會與現象概念混淆等同起來,從而產生出眾多的矛盾與悖論。

事實上,中國早在3200多年前的周文王時代,在被譽為天下“第一奇書”之說的《周易》中,其陰陽太極圖就已經揭示出宇宙是二元世界,世界的本原為“二元論”。

很多人對於此圖並不陌生,在不同的場合可能都曾見過。這就是一幅陰陽圖:一對陰陽(黑白)魚環抱而立,陰(黑)中有陽(白)、陽(白)中有陰(黑),大陰(黑)中有小陽(白)、大陽(白)有小陰(黑)中。就是這樣一幅圖,幾千年來讓代代人百般奉承、玩味,樂此不疲,它被稱為神秘的“東方魔符”。

從太極圖表麵上看,我們可產生這樣的直觀印象:黑白對稱,一黑一白相互環抱;黑中有白、白中有黑;黑白抱成一圓形整體且有旋轉運動感。正如亞裏士多德所說,一是充滿、二是空虛,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就是這樣的相互關係,顯示出周易內涵的博大精深與義理奧妙無窮。人生存在二元世界中,諸如天與地、有與無、大與小、剛與柔等等。

但是,令人遺憾的是,《周易》對於陰陽圖的來曆沒有解釋清楚,而隻是一種應用。即隻是說明“是什麼”、沒有解釋“為什麼”。

從上麵的討論中我們可以知道,存在於客觀世界中的物體也好、物質或事物也罷,它們既不是運動的主體、也不能充當現象的主體。

而引起事物(物質或物體)運動、變化和各種現象的主體是客觀存在之第二個元素。因此,世界的本原應該劃分為兩個元素,而不能包容性地確定為一個元素。

3:世界觀

通過上節的討論我們已經知道,對於客觀世界的存在之中,如果物質僅僅作為客觀存在之唯一元素是不能揭示世界的本原的。也就是說,客觀世界中,除了物質以外,應該還存在著另一種元素。

那麼該元素如何來定義?與客觀存在的另一元素“物質”之間是什麼關係?它們的相同之處是什麼?不同之處又是什麼?既然是客觀存在的,那麼該元素存在於客觀世界中的什麼地方?具有哪些基本性質?

其實,客觀存在之第二元素的概念隱藏於辯證唯物論之“物質”概念的統一性之中。

3.1:傳統哲學體係剖析

辯證唯物主義則認為物質是構成世界的一切。同時也給出了關於物質的概念(或定義):

物質是指:“標誌客觀實在的哲學範疇,這種客觀實在是人通過感覺感知的,它不依賴於我們的感覺而存在,為我們的感覺所複寫、攝影、反映”。世界上存在著千差萬別、無限豐富的實物、客體、係統及其屬性和關係等等,物質就是它們的總和或統稱。

從中看出,物質的概念其前後包含著兩層意思:前者是“客觀實在”(與人無關);後者是“感覺感知”(與人有關)。

傳統哲學體係中關於物質的概念存在著致命性的弊端。其錯誤的關鍵在於將“存在”與“變化”、“物質”與“現象”混為一談,忽略了從“物質”到“意識”的過程。

其實,人的眼睛所看到的並不是客觀存在的物體,這是人類認識客觀世界的誤區,是整個傳統哲學體係存在著弊端的根本所在,更是當今所有矛盾與悖論產生的根源之處。

由此,傳統哲學體係中存在著如下三點致命性的誤區:

誤區之一:相互關係不清

一是“物質、意識、精神”三個元素與“存在”之間的辯證關係:

假設三個元素都屬於存在,那麼,其存在元素之中還有沒有第四個元素?如果沒有,說明存在元素是最為普遍的概念,那麼,其存在元素就屬於多餘的;如果有,那麼這第四個元素是什麼?與這三個元素之間是什麼關係?

反之,如果三個元素之中有不屬於存在的,則為不存在,那麼,不存在的該元素就屬於多餘的。如果三個元素都不屬於存在,那麼,就都是不存在,顯然不符合唯物論。

二是“意識、精神”兩個元素與“物質”之間的辯證關係:如果兩個元素都屬於物質的,那麼其中就存在著多餘的;反之,如果兩個元素都不屬於物質的,那麼,世界的物質本原性就不成立。

三是“意識”與“精神”之間的辯證關係:

意識和精神是否具有相同的哲學範疇?如果相同,則其中之一是多餘的;反之,如果不同,那麼對於“存在與意識”、“物質與精神”兩對之間的辯證關係如何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