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總論唐代取士各科(1 / 3)

所謂科舉,也就是設科取士的意思。封建朝廷按照不同的行政管理的需要,規定不同的考核內容,設置一定數量的科目,使地主階級文人根據各人不同的文化程度和誌趣,分別選擇一項科目,進行考試,並通過考試而進入仕途。

關於唐代的取士各科,《新唐書?選舉誌》有一個概括的敘述,這一段文字也是為曆來論唐代科舉者所經常援引的:

唐製,取士各科,多因隋舊,然其大要有三。由學館者曰生徒,由州縣者曰鄉貢,皆升於有司而進退之。其科之目,有秀才,有明經,有俊士,有進士,有明法,有明字,有明算,有一史,有三史,有開元禮,有道舉,有童子。而明經之別,有五經,有三經,有二經,有學究一經,有三禮,有三傳,有史科。此歲舉之常選也。其天子自詔者曰製舉,所以待非常之才焉。

《新唐書》的這一段話,雖然多為人所援引,但其敘述的邏輯很不清楚。譬如,它首先說取士之科大要有三,這應當說的是取士的科目,那麼這三個科目是什麼呢?沒有回答。接下去說的卻是應試者的來源,說應試者由學館薦送的稱做生徒,由州縣薦送的稱做鄉貢。――這兩種,合起來叫“歲舉之常選”,就是說每年定期舉行的考試。“歲舉之常選”與所謂“天子自詔”的製舉是相對而言的;與常選不同,製舉科的考試項目與考試時間都不固定。這樣說來,製舉與常選是並列的兩種,並非如《新唐書》所說的那樣“大要有三”。至於常選中,有從秀才到童子凡十二科,其中明經又再分為七科;製科,據唐宋人的記載,則有多至八九十科的。因此《新唐書?選舉誌》所說的唐代的取士之科大要三,可以說無從著落。從上下文意推測,《新唐書?選舉誌》說的“大要有三”可能指的是生徒、鄉貢和製舉,但這三者實際上不是同一類別,因而也是不能相比而言的。

清人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對《新唐書?選舉誌》上述的一段話也有過類似的分析,他說:

《新?選舉誌》:唐製,取士大要有三……愚謂雖大要有三,其實惟二,以其地言,學館、州縣異,以其人言,生徒、鄉貢異,然皆是科目,皆是歲舉常選,與製舉非常相對。(卷八十一《取士大要有三》)

王氏接著又論述各科的具體情況說:

其實若秀才則為尤異之科,不常舉。若俊士與進士,實同名異。若道舉,僅玄宗一朝行之,旋廢。若律、書、算學,雖常行,不見貴。其餘各科不待言。大約終唐世為常選之最盛者,不過明經、進士兩科而已。(同上)

王鳴盛從大處著眼,指出《新唐書?選舉誌》的不夠確切之處,顯示出清朝漢學家思考問題確較前人為精密。他所歸納的各科興廢的大概和地位的輕重,有些雖不盡符合於實際,但大致是可信的。

如果進一步觀察,《新唐書?選舉誌》所說的各科,還有使人可懷疑之處。今列表如下:

常選中的一史、三史是與明經並列的,而明經中又有史科,這其間的關係怎樣?沒有說明。同樣是禮,開元禮是常科,三禮又屬於明經,實際情況恐非如此。根據現在所見唐人的記載,如《唐六典》、《通典》,則將常選分為六科,即秀才、明經、進士、明法、明書、明算,都較《新唐書》為明白簡括。

通常所說的唐代科舉項目,主要是指進士、明經和製舉,尤其是進士科,更為人所稱道,唐人所謂“國家取士,遠法前代,進士之科,得人為盛”,宋人說:“某嚐謂李唐設科舉以網羅天下英雄豪傑,三百年間,號為得人者,莫盛於進士。”關於進士、明經、製舉,本書各有專章論述,為敘述方便起見,這裏擬大致依《新唐書?選舉誌》所列的次序,介紹秀才等科的情況。

秀才之稱,唐以前就有,但與科舉無關。關於唐代以前秀才含義的變化,清人趙翼《陔餘叢考》有一個概述,頗可作為參考,其書卷二十八《秀才》條說:

《禮記》有秀才。《漢書?賈誼傳》,河南守吳公聞誼秀才,召置門下。秀才之名,始見於此。公孫宏奏博士弟子,內有秀才異等,輒以名聞。是皆謂之秀才者,非竟以為士子之專稱也。晉世始有秀才之舉,永寧初,王接舉秀才,報友人書曰:“非榮此行,實欲極陳所言,冀有覺悟耳。”此士子專稱秀才之始。元帝時,所舉秀才皆不能試經,尚書孔坦請展限五年,聽其講習,詔許之,則秀才有不能試經者矣。後魏令中正掌選舉,其秀才對策第居上者表敘之。北齊令中書策秀才,濫劣者有罰墨汁之例。南朝亦重此科,王融、任?俱有策秀才文,載《文選》,可考也。

蘇鶚《蘇氏演義》卷上說,唐代的秀才科與進士科,同置於唐高祖武德四年(621):“近代以諸科取士甚多,武德四年,複置秀才、進士兩科,秀才試策,進士試詩賦。其後秀才合為進士一科。”按《函海》本《蘇氏演義》有清李調元序,謂:“蘇鶚字德祥,秦之武功人,唐光啟二年(886)進士,作《蘇氏演義》一編。陳振孫稱其考究書傳,訂正名物,辨訛正誤,有益見聞。”《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也稱蘇鶚此書“於典製名物,具有考證”(卷一一八子部雜家類)。《文獻通考》卷二十九《選舉考》二所載《唐登科記總目》,記唐高祖武德二年、三年、四年皆不貢舉,武德五年始載“秀才一人,進士四人”。則蘇鶚說秀才科設置於武德四年,當大致可信,即武德四年決定立秀才科,第二年即正式開科取士。但《蘇氏演義》這段話有兩點不確:一、唐初進士也試策,非試詩賦,試詩賦是在武後以後,這時秀才科已經停止。二、秀才科並不是合於進士科,而是由於一定的原因而廢止。

修成於開元時的政書《唐六典》,記載秀才科說:“其秀才試方略策五條,文理俱高者為上上,文高理平、理高文平者為上中,文理俱平者為上下,文理粗通者為中上,文劣理滯者為不第。”又說:“此科取人稍峻,自貞觀後遂絕。”(卷二《吏部?考功員外郎》)後來《通典》也說:“初秀才科等最高,試方略策五條,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凡四等。貞觀中有舉而不第者,坐其州長,由是廢絕。”(卷十五《選舉》三《曆代製》)由此可知,第一,在唐初,秀才科在各種科目中是名望最高的。第二,考試是試方略策五條,即是說與進士試同樣試策文。所謂方略策,具體何所指,由於沒有策文傳下來,已不能確知其詳情,如作望文生義的推測,或者是陳述對國家大政方略的主張。第三,秀才科“自貞觀後遂絕”,至於廢絕的原因,《唐六典》說是由於所定的標準太高,《通典》說是如有舉送而落第,則州的長官要受責罰。這二者是可以統一起來的,就是說,秀才科所定的標準高,標準高則錄取的人少,人們就畏而不敢求試,而且州郡長官怕受連累,也就不敢舉送,這樣,就使得秀才科應試的人逐漸稀少,遂至廢止。

《舊唐書》卷一九?上《文苑?張昌齡傳》謂:“張昌齡,冀州南宮人。弱冠以文詞知名,本州欲以秀才舉之,昌齡以時廢此科已久,固辭,乃充進士貢舉及第。”據徐鬆《登科記考》卷一,張昌齡為太宗貞觀二十年(646)進士及第,則冀州要想將他以秀才科舉送,當在貞觀二十年以前。據《文獻通考》所載《唐登科記總目》,貞觀十一年、十二年、十三年、十四年、十五年、十八年、十九年皆有秀才登科,因此不能說“時廢此科已久”,但登第者每年隻一二人,要求太高,這就使人望而卻步,張昌齡固辭以此科舉送,是有其時代的原因的。

《新唐書?選舉誌》又說:“高宗永徽二年,始停秀才科。”《玉海》所記更為明確,說:“按登科記,永徽元年猶有秀才劉釜一人,二年始停秀才舉。”(《文獻通考》所載《唐登科記總目》同)永徽二年為651年,距張昌齡登進士第之貞觀二十年(646),晚五六年。這當是:貞觀時,秀才科雖應舉者和錄取者寥寥,但仍時斷時續,如永徽元年就有劉釜登第(《玉海》所據登科記,當係唐末五代人所存,是可信的),至永徽二年,則索性正式下令停舉,從此,作為科目之一的秀才科,就在曆史上終止。過了六年,也就是高宗顯慶二年(657),劉祥道拜相,任黃門侍郎,主管吏部官員的選拔,曾經向皇帝上奏,論當時吏部銓注之失,其中第四條論到秀才科,他極力主張恢複秀才科,說:“國家富有四海,已四十年,百姓官僚,未有秀才之舉。豈今人之不如昔人,將薦賢之道未至?寧可方稱多士,遂間斯人。望六品已下,爰及山穀,特降綸言,更審搜訪,仍量為條例,稍加優獎。不然,赫赫之辰,斯舉遂絕,一代盛事,實為朝廷惜之。”(《舊唐書》卷八十一《劉祥道傳》)劉祥道說唐開國四十年來,“未有秀才之科舉”,這是誇張其辭,事實是秀才科登第者雖少,但還是有一些的,如據《文獻通考》中《唐登科記總目》,貞觀十八年一人,十九年三人,二十年一人。但比起進士、明經來,確是少得可憐,已處於難以為繼的狀態。而劉祥道的主張,又因“公卿已下憚於改作,事競不行”,因而秀才科也終於未能恢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