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總論唐代取士各科(3 / 3)

開元二十九年九月,玄宗還在興慶門親試應道舉科的舉人,規格如同製科,已經超出進士、明經等科(進士、明經隻是禮部試,從無皇帝親試的)。這頭一年的道舉科,應試對策的有五百多人,後來代宗時的宰相元載就是這次及第的。晚唐人高彥休《唐闕史》說:“明皇朝,崇尚玄元聖主之教,故以道舉入仕者歲歲有之。”(卷下《太清宮玉石像》)事實確實如此,如天寶七載(748)還再一次下詔:“道教之設,風俗之源,必在弘闡,以敦風俗,須列四經之科,冠九流之首……天下諸色人中,有通明《道德經》及《南華》等四經,任於所在自舉,各委長官考試申送。”(《唐大詔令集》卷九《天寶七載冊尊號敕》)我們現在回過頭來看這段曆史,當然會覺得這實在是荒唐的舉動,但在時代風氣之下,那時的人們對此卻是一本正經、並不以為怪的。如著名詩人岑參就寫有與此有關的一首詩:

雲送關西雨,風傳渭北秋。孤燈燃客夢,寒杵搗鄉愁。灘上思嚴子,山中憶許由。蒼生今有望,飛詔下林丘。

這首詩的題目是《宿關西客舍寄東山嚴許二山人時天寶初七月初三日在內學見有高道舉征》(《岑參集校注》卷一)。這就是說,詩作於天寶元年,岑參在關中,因見朝廷有道舉之征召,就特地寫了這一首詩,希望隱居在嵩山的嚴、許二位山人出來應試。“蒼生今有望,飛詔下林丘”,我們的詩人竟如此天真地抱著誠摯的期望,可見時代的風氣給予人的影響的強烈。

除了岑參,還有大詩人李白。他有《送於十八應四子舉落第還嵩山》詩(《李白集校注》卷十七)。這裏所謂的四子舉,就是開元二十九年設置的《老》、《莊》、《列》、《文》。詹□先生認為此詩係天寶三載(744)春作,那時李白還在長安任供奉翰林之職。李白似乎也把老子當成他的始祖,而且真誠地信奉:“吾祖吹橐?,天人信森羅。歸根複太素,群動熙元和。”於十八應道舉落第,李白安慰他,讓他寬心:

勸君還嵩丘,開酌盼庭柯。三花如未落,乘興一來過。

李白雖然對道舉科未予否定,但他認為於十八下第,返歸嵩山,更能領略大自然的樂趣與真諦,這是他與當時道教迷信的崇奉者與製造者不同的地方。

前麵所引的王鳴盛《十七史商榷》的一段話,說:“若道舉,僅玄宗一朝行之,旋廢。”從現有材料看來,王鳴盛的這一論斷並不確切。如權德輿的文集中就有《道舉策問三道》、《道舉策問二道》、《道舉問(一道)》等(《權載之文集》卷四?)。這當是權德輿在德宗貞元年間知貢舉時所作。又如皮日休有《請〈孟子〉為學科書》,其中說:“今有司除茂才、明經外,其次有熟莊周、列子書者亦登於科。其誘善也雖深,而懸科也未正。夫莊、列之文,荒唐之文也,讀之可以為方外之士,習之可以為鴻荒之民,有能汲汲以救時補教為誌哉?伏請命有司去莊、列之書,以《孟子》為主,有能精通其義者,其科選似明經。”(《皮子文藪》卷九)從皮日休的這一段文中,可以見出以《莊》、《列》為核心內容的道舉科,到晚唐時仍還舉行。

《新唐書?選舉誌》談童子科說:“凡童子科,十歲以下能通一經,及《孝經》、《論語》,卷誦文十,通者予官;通七,予出身。”童子科的首要條件,是年齡須在十歲以下,這是唐朝廷多次重申的,如《唐會要》卷七十六《貢舉》中記廣德二年(764)五月二十四日敕,說“童子仍限十歲以下者”,大曆三年(768)四月二十五日敕,“童子舉人取十歲以下者”。宣宗大中十年(856)三月,中書門下奏,就曾批評當時應童子科者超過年齡的規定,說是:“其童子科近日諸道所薦送者,多年齒已過,偽稱童子,考其所業,又是常流。”(《舊唐書?宣宗紀》)唐代前期,從童子科中確實出了一些人才,如楊炯十歲及第,裴耀卿八歲及第,劉晏七歲及第,等等。但後來因產生偽報年齡、學業不修等弊病,就時行時停,如廣德二年(764)停,大曆三年(768)又複,大曆十年(775)再停,開成三年(838)下令今後不得更有聞薦。但正如馬端臨所說:“雖有是命,而以童子為薦者比比有之。”(《文獻通考》卷三十五《選舉考》八)至五代時張允又有《請罷童子科奏》,其中說:“童子每當就試,止在念書背經,則雖似精詳,對卷則不能讀誦,及成名貢院,身返故鄉,但刻日以取官,更無心而習業,濫蠲徭役,虛占官名。其童子一科,亦請停廢。”(《全唐文》卷八五五)張允的奏議,不隻在年齡上發議論,而是揭示童子科考試本身的弊端,而且指出,童子科一旦得第,又能豁免徭役,享受特權,減少國家的收入,增加社會的負擔。可能在這之後,童子科遂即停止。

除了《新唐書?選舉誌》所載的科目以外,還有兩種順便在這裏說一說,一是日試百篇科,一是日試萬言科。

日試百篇科見於白居易《日試百首田夷吾、曹?等授魏州、兗州縣尉製》:

敕:乃者魏、兗兩帥,以田夷吾、曹?善屬文,貢置闕下。有司奏報,明試以詩,五言百篇,終日而畢。藻思甚敏,文理多通。賢侯薦延,宜有升獎。因其所貢郡縣,各命以官。而倚馬爰來,衣錦歸去,以文得祿,亦足為榮。可依前件。

此見於《白居易集》卷五十二中書製誥。按白居易於元和十五年(820)十二月任主客郎中、知製誥,長慶元年(821)十月真授中書舍人,長慶二年七月自中書舍人外出為杭州刺史。這首製詞當是作於長慶元年至二年七月以前。從製詞中可知,這所謂日試百篇,皆非歲舉之常科,而是由藩鎮臨時向朝廷舉薦,再由朝廷加以考核,也不經過吏部試,就直接授以官職。可能田、曹二人本來就是魏州、兗州兩節度使幕府中的人物,因此朝廷考試及第後再回原來的節鎮。但這種考試又與製舉不同,製舉主要是考策文,而且名義上又由皇帝親試,而這所謂日試百篇科卻試的是詩歌,這點又與進土科相近。

另一是日試萬言科。據《唐詩紀事》卷六十六載:

長沙日試萬言王?,詞學富贍,崔詹事廉問表薦於朝。先試之使廨,?請十書吏,皆給筆劄,?口授,十吏筆不停輟。首題《黃沙賦》三千字,複為《鳥散餘花落》詩二十首,援筆而就。時忽風雨暴至。數幅為回飆所卷,泥滓沾漬。?曰:“勿取,但將紙來。”複縱筆一揮,須斯複十餘篇矣。時未停午,已七千餘言。時路岩方當鈞軸,遣一介召之。?曰:“請俟見帝。”岩大怒,亟命奏廢萬言科。?杖策而歸,放曠杯酒間,雖屠沽無間然矣。?與李群玉相遇於嶽麓寺,群玉曰:“公何許人?”?曰:“日試萬言王?!”

路岩拜相是在懿宗鹹通五年(864)至十二年(871),王?應日試萬言即在這一時期之內。試的是詩賦,也與進士科相同。王?雖然落第了,但卻以曾應此科而自負。可以注意的是,王?也是由湖南觀察使向朝廷推薦的(據吳廷燮《唐方鎮年表》卷六,鹹通六年至八年崔黯為湖南觀察使),這與田夷吾、曹?由魏、兗兩鎮舉薦相同。這兩科既與進士、明經等常科不同,也與製舉有別,無所歸屬,因此放在這一章中附帶敘述,可以看出唐代科舉項目的繁多。

從以上的敘述中可以得出兩點認識:

第一,秀才、明法、開元禮、道舉等科,在唐代,就其重要性來說,都比不過進士、明經和製科。秀才在唐初為尤異之科,但時間極短,隻不過三四十年,而且所取的人也寥寥無幾,未有什麼名人。道舉在玄宗天寶年間盛極一時,但也不過聊作點綴。三史、開元禮都始於中唐,明法、明字、明算都偏於一隅,與當時政局都很少關涉。在唐代,做到宰相和六部大員及地方州郡長官的,很多是通過進士、明經和製科而逐步得到升遷;進士、明經和製科代表了唐代科舉製的主要特點,也是唐代高級官員入仕的重要途徑。

第二,唐代科舉項目的眾多,說明了兩方麵的問題:一方麵,經過隋末農民大起義的打擊,世族門閥地主在經濟和政治上的控製權基本上被剝奪,大批非士族出身的地主在掌握了一定的文化知識以後,也要求取得一定的政治地位,他們希望通過各種渠道取得大小官職,而不同要求的科目正好適合這種需要。另一方麵,對於地主階級國家來說,在全國大一統的局麵下,設置眾多的科目,通過考試來選拔管理人材,是團結地主階級的大多數、鞏固其統治的一種有效的辦法。科目的多樣性,考試辦法、考試內容的相對靈活性,反映了唐代作為中國封建社會充分發展時期的曆史特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