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製舉(1 / 3)

對於製舉在唐代科試中的地位,唐宋人的記述是有一些不同的。北宋初的詔令中說:“有唐稱治,由製策之科。”把唐代致治的原因歸結於製舉科的實行。在此之前,唐德宗時穆質曾說:“國家取賢之道,其禮部吏部,失之遠矣,則製策之舉,最為高科。”(《對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策》,《全唐文》卷五二四)唐末人範攄在談到製舉時,又說“男子榮進,莫若茲乎”(《雲溪友議》卷下《?琊忤》)。但天寶年間人封演卻說:“製舉出身,名望雖高,猶居進士之下。”又說:“同寮遷拜,或以此更相譏弄。禦史張環兄弟八人,其七人皆進士出身,一人製科擢第;親故集會,兄弟連榻,令製科者別坐,謂之‘雜色’,以為笑樂。”(《封氏聞見記》卷三《製科》)封演生活的玄宗時期,正是製舉科得到極大發展的時期,而在他的記載中,當時人卻將製舉歸之為“雜色”,進士們以此為譏嘲笑樂的對象。看法如此迥異,那麼製舉在唐代科舉製度和士人生活中,到底占有什麼樣的位置呢?

以下擬就唐代製舉的一些主要方麵加以考察,以求對這一問題得出較符合實際的結論。

徐鬆《登科記考》卷一於唐太宗貞觀三年(629)下,據《冊府元龜》、《唐大詔令集》,載四月的一次詔令,然後加按語說:“按此詔所言,即製舉科目之始。”詔書中有這樣的話:“諸州官吏,或正直廉平、刑清訟息,或貪婪貨賄、害政損人,宜令都督刺史以名封進。白屋之內,閭閻之人,但有文武材能灼然可取,或言行忠謹堪理時務,或在昏亂而肆情,遇太平而克己,亦錄名狀,與官人同申。”徐鬆所謂“製舉科目之始”,大約指這幾句而言。但這幾句話隻是一般性的指令,用以督察州縣官吏治績的好壞,以及對非官職的地主階級人士的舉薦,與後來的製舉設科似非一事。

其實,在唐代的史料中,在太宗之前,高祖時就有製舉的記載。如《舊唐書》卷七十四《崔仁師傳》說:“崔仁師,定州安喜人。武德初,應製舉,授管州錄事參軍。”《新唐書》卷九十九本傳也有“武德初擢製舉”的話。比起進士、明經等科來,製舉的曆史因襲性較大,它的淵源可以上溯到漢代的詔舉;它在唐代,也有一個逐步發展的過程,武德時的製舉,恐怕與過去的詔舉相近似。《通典》卷十五《選舉》三論製舉時說:“其製詔舉人不有常科,皆標其目而搜揚之。”比較詳明地記載製舉科目,是從貞觀十一年(637)開始的。《冊府元龜》卷六四五《貢舉部?科目一》記雲:

唐太宗貞觀十一年四月詔:其有孝悌淳篤兼閑時務、儒術該通可為師範、文詞秀美才堪著述、明識治體可委字民並誌行修立為鄉閭所推者,舉選洛陽宮。(此文見《舊唐書?太宗紀》)

貞觀十五年(641)又有詔:

十五年六月詔,令天下士庶人之內,或識達公方、學綜今古、廉潔正直、可以經國佐時,或孝悌淳篤、節義昭顯、始終不移、可以敦厲風俗,或儒術通明、學堪師範,或文章秀異、才足著述,並宜薦舉,具以名聞。

高宗於貞觀二十三年(649)六月即位,九月即下詔說:

其有經明行修、談講精熟、具此師嚴、才堪教胄者,誌節高妙、適用清通、博聞強記、終堪鄉輔者,遊情文藻、下筆成章、援心處事、端平可紀者,疾惡揚善、依忠履義、執持典憲、終始不移者,京師長官、上都督府及上州各舉二人,中下州刺史各舉一人。(以上皆《冊府元龜》卷六四五)

這樣到高宗顯慶三年(658)二月誌烈秋霜科韓思彥及第,就正式記錄科目與及第人姓名,唐代製舉科就開始有明確的文獻記載。因此我們可以說,唐代初期高祖、太宗兩朝,製舉科是從沿襲傳統到衍變為有唐代設科取士特色的發展時期,到高宗初,就與進士、明經科一樣,成為科舉的一部分,“而列為定科”(《新唐書?選舉誌》)。

製舉的一個特點,就是它與進士、明經等常科不同,考試的科目與時間都不是固定的,即《新唐書?選舉誌》所說的“其為名目,隨其人主臨時所欲”。當然,這所謂“臨時所欲”,也並非純粹出於皇帝個人的靈機一動,而是根據一定時期的政治需要,製舉比起進士、明經等科,與現實政治的聯係要密切一些,這在下麵將詳細論述。從考試時間來說,進士、明經試,一般是在正、二月間,製舉則春夏秋冬都有舉行。我們不妨從徐鬆《登科記考》中摘錄一些例子來看:

玄宗開元十五年(727),五月,九月又試。

開元二十六年(738),八月。

天寶元年(742),九月。

天寶九載(750),九月。

天寶十三載(754),十月。

肅宗乾元二年(759),五月。

寶應二年(763),五月。

代宗大曆二年(767),十月。

大曆六年(771),四月。

德宗貞元元年(785),九月。

貞元四年(788),四月。

貞元十年(794),十月。

憲宗元和元年(806),四月。

元和三年(808),三月。

穆宗長慶元年(821),十一月。

敬宗寶曆元年(825),三月。

文宗大和二年(828),二月。

至於製舉的科目,唐朝人封演說是“名目甚眾”(《封氏聞見記》卷三《製科》),宋朝人趙彥衛說是“科目至繁”(《雲麓漫鈔》卷六),可見科目繁多是它的特點。今據《唐會要》卷七十六《製科舉》,從高宗顯慶三年(658)到文宗大和二年(828),按時代先後,去其重複,總其科目,有:誌烈秋霜科,幽素科,辭殫文律科,嶽牧科,辭標文苑科,蓄文藻之思科,抱儒之業科,臨難不顧徇節寧邦科,長才廣度沉跡下僚科,文藝優長科,絕倫科,拔萃科,疾惡科,龔黃科,才膺管樂科,才高位下科,才堪經邦科,賢良方正科,抱器懷能科,茂才異等科,文經邦國科,藻思清華科,寄以宣風則能興化變俗科,道侔伊呂科,手筆俊拔超越流輩科,直言極諫科,哲人奇士逸淪屠釣科,良才異等科,文儒異等科,文史兼優科,博學通藝科,文辭雅麗科,將帥科,武足安邊科,高才沉淪草澤自舉科,才高未達沉跡下僚科,博學宏詞科,多才科,王伯科,智謀將帥科,文辭秀逸科,風雅古調科,辭藻宏麗科,樂道安貧科,諷諫主文科,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文辭清麗科,經學優深科,高蹈丘園科,軍謀越眾科,孝弟力田聞於鄉閭科,博通墳典達於教化科,識洞韜略堪任將相科,清廉守節政術可稱堪縣令科,博通墳典通於教化科,詳明政術可以理人科,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達於吏治可使從政科,軍謀宏達材任將帥科,詳明吏治達於教化科,軍謀宏達材任邊將科,詳明吏理達於教化科,軍謀宏達堪任將帥科。共六十三個科目。顯然,這六十三個科目,有些隻不過文字上稍有差異(有的隻一字之差),實際上並沒有什麼不同,如辭標文苑、蓄文藻之思、文藝優長、藻思清華、文辭雅麗、文辭秀逸、辭藻宏麗、文辭清麗等,都是試文藝辭藻的;如抱儒之業、文儒異等、經學優深,都是試經學的;龔黃、才膺管樂、道侔伊呂、詳明政術可以理人、達於吏治可使從政、詳明吏治達於教化、詳明吏理達於教化等,都是試吏治的;將帥、武足安邊、智謀將帥、軍謀越眾、軍謀宏達材任將帥、軍謀宏達材任邊將、軍謀宏達堪任將帥等,都是試軍事的;樂道安貧、高蹈丘園、孝弟力田聞於鄉閭等,都是試品行的。這些都隻不過是名目的不同,並無實質的差異,曆朝帝王隻是稍變其文字,另立新目,以表示廣收人材之意,也就是所謂“唐世取人,隨事設科”(《文獻通考》卷三十三《選舉考》三《賢良方正》)。因此,唐宋人的記載,有關製舉科目的數字,多有分歧,如《玉海》卷一一五《選舉》說是五十九科,高似孫《緯略》卷三《唐科》及《唐科名記》(《說郛》□第五十一)同於《唐會要》作六十三,《困學記聞》卷十四《考史》記有八十六,而南宋人趙彥衛《雲麓漫鈔》卷六則記有一百零八個。不過《雲麓漫鈔》所列,有些是明顯不屬於製舉的,如明三經、國子明經、五經、開元禮、學究、律令、明習律令、三禮、童子、三傳、三史、明算等,都應算是常科,其他如詞贍文華、詞操文苑、考弟梗直、韜鈐等等,都與《唐會要》所載大同小異。《新唐書?選舉誌》舉出四種,即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博通墳典達於教化、軍謀宏達堪任將帥、詳明政術可以理人,認為這四者“其名最著”,是較符合於實際的。

製舉是所謂“天子自詔”(《新唐書?選舉誌》)的,《通典》又說:“試之日或在殿廷,天子親臨觀之。”(卷十五《選舉》三)就是說,製舉是以天子的名義,征召各地知名之士,由州府薦舉前來京都應試,雖然閱文試官仍由朝廷委派,但名義上則是天子親試,當時稱為廷試或殿試。如張九齡所擬的《敕處分舉人》中說:“卿等各膺推薦,副朕虛求,宜其悉心,各盡所見。”(《曲江文集》卷七)從太宗起,製舉試士一直受到皇帝的重視,好幾代皇帝都實行過所謂親試。如高宗顯慶四年(659)二月乙亥,“親策試舉人,凡九百人”(《舊唐書?高宗紀》上)。武則天時,製舉應試者更盛,據中唐人劉肅所載,“則天初登第,大搜遺逸,四方之士應製者向萬人”(《大唐新語》卷八《文章》)。玄宗時更進一步重視製舉,所謂“開元以後,四海晏清,士無賢不肖,恥不以文章達,其應詔而舉者,多則二千人,少猶不減千人,所收百才有一”(《通典》卷十五《選舉》三)。據徐鬆《登科記考》統計,玄宗於開元、天寶年間約有七八次親試舉人。後來德宗不僅親臨,還親自閱卷:“上(指德宗)試製科於宣政殿,或有詞連乖謬者,即濃筆抹之至尾,如輒稱旨者,必翹足朗吟,翌日,則遍示宰臣、學士曰:‘此皆朕門生也。’”(蘇鶚《杜陽雜編》卷上)。皇帝稱製舉登科者為門生,應製舉考試的因而也有特殊的稱呼,他們自稱為“應製舉人”,如清代毛鳳枝《關中金石文字存逸考》卷一,西安府,載《令史李延祚董□□等造像銘文》,注謂“範元哲撰,正書,長安四年六月”,毛鳳枝說範元哲題銜自稱“應製舉人”。

正因如此,考試時禮遇也較為隆重。試前先由皇帝賜食,“食訖就試”(見前引張九齡《敕處分舉人》)。又如玄宗開元二十六年(738)八月甲申,“親試文辭雅麗舉人,命有司置食,敕曰……並宜坐食,食訖就試。”(《冊府元龜》卷六四三《貢舉部?考試一》)這已成為一種慣例。又如元稹於貞元十九年(803)應製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及第,後來他追憶這次考試的情景說:

延英引對碧衣郎,江硯宣毫各別床。天子下簾親考試,宮人手裏過茶湯。(《元稹集》外集卷七《自述》)

唐末人範攄在其所著《雲溪友議》中引了元稹的這一首詩,並且特別提到“男子榮進,莫若茲乎”(卷下《?琊忤》),以顯示製舉試的特殊禮遇。這種情況,宋代也是如此,如南宋史學家李心傳記述南宋初期的製科考試,說:“赴試人引見,賜坐殿廊,兩廂設垂簾帷幕,青縟紫案……內侍賜茶果。”(《建炎以來朝野雜記》甲集卷十三《取士?製科》)此處所記與元稹的詩,大略相似。

大曆時的一次製舉試,代宗親臨,終日危坐,入夜,特令內官給燭:“(大曆)六年四月戊午,禦宣政殿親試諷諫主文、茂才異等、智謀經武、博學專門等四科舉人……時方炎暑,帝具朝衣,永日危坐,讀太宗《貞觀政要》……將夕,有策未成者,命大官給燭,令盡其才思,夜分而罷。”(《冊府元龜》卷六四三《貢舉部?考試一》)有時考試過晚,還特命兵士護送舉子們到光宅寺住宿:“元和三年三月敕,製舉人試訖,有通夜納策、計不得歸者,並於光宅寺止宿。應巡檢勾當官吏,並隨從人等,待舉人納策畢,並赴保壽寺止宿。仍各仰金吾街使差人監行,送至宿所。”(《唐會要》卷七十六《貢舉中?製科舉》)

這種種待遇,是進士、明經試所不能望其項背的。前麵幾章中曾引中唐時人舒元輿的《上論貢士書》,這篇文章對進士考試所受的屈辱待遇和辛酸情景,描述得十分真切,那種“分坐廡下,寒餘雪飛,單席在地”的情況,與元稹詩中所寫的“宮人手裏過茶湯”,真可以說是有霄壤之別。怪不得盛唐詩人岑參在一首送人應製舉的詩中,以讚許的筆調,稱道其友人不屑於應進士、明經等“常調”,而去應製舉試,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