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子傲常調,詔書下征求。知君欲謁帝,秣馬趨西周。逸足何??,美聲實風流。富學贍清詞,下筆不能休。(《冀州客舍酒酣貽王綺寄題南樓》,《全唐詩》卷一九八,題下岑參自注:“時王子欲應製舉西上。”)
三
製舉登第後授官,與進士科也有不同。進士科及第後,還須經吏部考試,合格後才能授予官職,稱釋褐,意思是從此脫去麻衣,步入仕途。如韓愈進士登第後,三試於吏部皆不成,十年還是布衣,而製舉則一經登第,即可授以官職。
按照唐代慣例,製舉登第大致分五等,但第一、第二等是向來沒有的,第三等就稱甲科,或稱敕頭,如宋錢易《南部新書》丙卷載:“崔元翰晚年取名,鹹為首捷,京兆解頭,禮部狀頭,宏詞敕頭,製科三等敕頭。”也有稱狀元的,如白鴻儒《莫孝肅公詩集序》(《全唐文》卷八一六),稱莫宣卿字仲節,大中五年(851)設科對策為第一;而柳?又有《送莫仲節狀元歸省》詩(《全唐詩》卷五六六),中有“想到故鄉應臘過,藥欄猶有異花薰”之句,進士放榜在春日,回鄉省親絕不會遲至年底。可見當是製策入三等第一,當時人就稱為狀元。第四等以下稱乙科或乙第。所授官職也有不同,第三等稱優與處分,第四等、第五等隻說即予處分。如《唐大詔令集》卷一?六《政事?製舉》類載《放製舉人敕》,其中說:
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第三次等元稹、韋?,第四等獨孤鬱,白居易、曹景伯、韋慶複,第四次等崔韶、羅讓、元修、薛存慶、韋珩,第五上等蕭?、李?、沈傳師、柴宿……其第三次等人委中書門下優與處分,第四等、第五上等,中書門下即與處分。
這是元和元年(806)的事。元稹、韋?列第三次等,元稹就自稱為敕頭,劉禹錫則稱元稹、韋?“對策甲於天下”。又如龐嚴於長慶元年(821)應製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舊唐書》卷一六六《龐嚴傳》說他“策入三等,冠製科之首”。後來龐嚴死後,劉禹錫《哭龐京兆》詩,說是“俊骨英才氣褒然,策名飛步冠群賢”,詩題下自注謂:“少年有俊氣,嚐擢製科之首。”(《劉禹錫集》卷三十)又如杜牧於太和二年(828)應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科,以第四等及第,就稱乙等。這種情況,到宋代仍然如此,製科以第三等為首,與進士第一名相等,第四等則與進士第二、第三等相等。而北宋自開國至仁宗嘉?六年(1061),一百年中製科入三等的隻吳育和蘇軾二人。葉夢得《石林燕語》卷二說:“故事,製科分五等,上二等皆虛,惟以下三等取人,然中選者亦皆第四等,獨吳正肅公(育)嚐入第三等,後未有繼者,至嘉?中蘇子瞻、子由乃始皆入第三等,已而子由以言太直為考官胡平所駁,欲黜落,複降為第四等。設科以來止吳正肅與蘇子瞻入第三等而已,故子瞻謝啟雲‘誤占久虛之等’。”終北宋之世,入三等者隻有四人。可見北宋時製科取高等比唐時還嚴。南宋的製科,仍然沿襲唐和北宋,分為五等。
唐代製舉授官的情況,大致說來,列第三等即甲科的,如元稹、龐嚴,授左拾遺。按照官品來說,拾遺是從八品上,進士登第再經吏部試合格者,唐代一般是沒有授予八品官的,而且拾遺是諫官,是親近之職,其重要性非一般可比。至於製科第四等及第五等,大致說來也比進士稍高。如杜牧製舉第四等,授弘文館校書郎(《舊唐書》本傳)。又據白居易所作《唐故通議大夫和州刺史吳郡張公神道碑銘》,張無擇製舉登第後也授弘文館校書郎。張說“對策乙第,授太子校書”(《舊唐書》卷九十七本傳)。常無名開元十年(722)文辭宏麗科乙第,為京畿?縣尉(常□《叔父故禮部員外郎墓誌銘》,《全唐文》卷四二?)。當然,也有授以一般縣尉的,如高宗時高某為永州湘源縣尉,武後時趙某為陝州陝縣尉,等等。不過製科及第,得官後升遷是很快的,南宋人王應麟曾將唐宋兩代製舉登科後仕至宰相的做過比較,說:“唐製舉之名,多至八十有六,凡七十六科,至宰相者七十二人;本朝製科四十人,至宰相者富弼一人而已。”(《困學紀聞》卷十四《考史》)
大約製舉的名望高出於其他科目,在唐代,就有進土及第後又再應製舉試的,有明經及第後應製舉試的,有現任職官應製舉試的,而相反的情況卻沒有,並無製舉登第再去應進士、明經試的。白行簡的傳奇《李娃傳》把唐朝人的這種心理寫得很充分。《李娃傳》寫常州刺史之子鄭生到長安應進士試,與娼女李娃相好,為李娃母所騙,資財耗盡,淪為乞丐,後得李娃的救護,兩人重又和好。李娃勉以取科第,鄭“遂一上登甲科(進士)”,聲名甚振。至此,李娃又對鄭生說:“未也。今秀才苟獲擢一科第,則自謂可以取中朝之顯職,擅天下之美名。子行穢跡鄙,不侔於他士,當磨淬利器,以求再捷,方可以連衡多士,爭霸群英。”鄭生聽了她的話,益自勤苦,後來應製舉,以直言極諫科名列第一,授成都府參軍。當然,《李娃傳》是小說,其中如李娃、鄭生等人物是虛構的,但李娃的這番話卻完全是唐朝士人心理的反映,是當時生活的現實。這說明,在那時候人看來,一個讀書人,僅取得進士第,名聲還不夠大,真要“連衡多士,爭霸群英”,就得再爭取製舉及第。由此可見製舉在唐人心目中的地位。
清人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對這種情況,有一個歸納,可以參考,其書卷八十一《得第得官又應製科》條說:
有得進士第後又中製科者,如《劉□傳》,□擢進士第,又舉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儒學傳》,馬懷素擢進士第,又中文學優贍科;《文藝傳》,閻朝隱連中進士、孝悌廉讓科、隱逸科,賀知章擢進士、超群拔類科,是也。有得明經第後又中製科者,如歸崇敬擢明經,調國子直講,舉博通墳典科,對策第一,遷四門博士,是也。有得官後又中製科者,如張?登進士第,授岐王府參軍,以製舉皆甲科,再調長安尉,殷踐猷為杭州參軍,舉文儒異等科,是也。
除王鳴盛所說的以外,我們還可再舉出一些例子。如《通鑒》卷二三七,憲宗元和元年(806)四月載:“丙午,策試製舉之士,於是校書郎元稹、監察禦史獨孤鬱、下?白居易、前進士蕭?、沈傳師出焉。”這裏,元稹、獨孤鬱、白居易曾有官職,蕭□、沈傳師是已登進士第的。又如陳子昂《唐水衡監丞李府君墓誌銘》記李某先得進士第,曆白水縣尉、雲陽尉、懷州司法,後“對策甲科,授益州大都督府錄事參軍”(按此所授官職,與前所述《李娃傳》鄭生於賢良方正直言極諫登科後所授官職同)。陳子昂又有《周故內供奉學士懷州河內縣尉陳君碩人墓誌銘》,記陳於進士登第授官後,“其明年,製敕天下文士,司屬少卿楊守訥薦君應詞殫文律科,對策高第,敕授茂州石泉縣主簿……垂拱四年,又應製學綜古今,對策高第,敕授懷州河南縣尉。”又張說《河州刺史冉府君神道碑》:“弱冠,文學生,進士擢第,遭家不造,府君捐館……服闋,調並州大都督府參軍事。丁太夫人憂,過哀終喪,猶如前製。應八科舉,策問高第,綿州司戶參軍,轉揚州都督府倉曹參軍。”(《張說之文集》卷十六)中唐詩人皇甫冉有《送錢塘路少府赴製舉》詩(《全唐詩》卷二四九),說“公車待詔赴長安,客裏新正阻舊歡。遲日未能銷野雪,晴花偏自犯江寒。東溟道路通秦塞,北闕威儀識漢官。共許?詵工射策,恩榮請向一枝看。”這又是縣尉應製舉試的一個例子。
四
由上所述,可知封演所謂製舉及第者名望猶在進士科之下的說法,不盡符合事實。誠如《新唐書?選舉誌》所說,製舉是“待非常之才”的。明朝人胡震亨也說:“至於製舉試策,元以羅非常之才。”(《唐音癸簽》卷十八《詁箋》三,《進士科故實》)所謂“非常之才”,從唐代製舉的實際情況來看,當是指製舉考試與現實政治的密切關係,應試者往往通過對策表達對當時政治的看法,主持者有時也通過策問,有意引導舉人申述政見,由此來發現人才,並用來體察輿情,改革弊政。北宋仁宗慶曆時監察禦史唐詢,在一次奏疏中曾說:“至憲宗元和間,製科之盛,有若元稹、白居易,皆特出之材。觀當時策目,所訪者皇王之要道,邦家之大務。”可見與時事政治密切相關的“要道”與“大務”,乃是製舉試的主要內容。
前麵說過,唐代製舉的科目,見於文獻記載的,少則六十幾科,多則八十幾科,也有一百多科的。這些科目,至少有一半是與政事有關的,尤其是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科,最足以代表製舉應詔直言的特點。玄宗天寶十三載(754)試辭藻宏麗科,除策文外,還加試詩賦各一首,於是史稱“製舉試詩賦自此始”。但這裏所謂加試詩賦,僅限於辭藻宏麗一科,而且此後這一科是否仍試詩賦,史無明文。因此,我們仍可說,唐代製舉以試策文為主,而很大一部分科目則與政事有關。張九齡《敕處分舉人》(《曲江文集》卷七),其中說道:“頃年策試,頗成弊風,所問既不切於時宜,所對亦何關於政事。”把不切時宜、不關政事作為弊端提出來,可見製舉試策中本來是應當切時宜、關政事的。
元和元年(806)四月,白居易與元稹應才識兼茂明於體用科,在此之前,元、白二人閉戶累月,試作了不少篇策文。《白居易集》卷六十二《策林序》說:“元和初,予罷校書郎,與元微之將應製舉,退居於上都華陽觀,閉戶累月,揣摩當代之事。”所謂“當代之事”,即前引宋慶曆時唐詢所說的“皇王之要道,邦家之大務”。元稹後來在回憶與白居易應製舉時的情景,也說:“予與樂天,指病危言,不顧成敗,意在決求高第。”(《元稹集》卷十《酬翰林白學士代書一百韻》自注)要想求得高等,就得在策文中“指病危言”。元稹還提到,在此之前,穆員、盧景亮在應製時“俱以辭直見黜”,但元稹仍然“求獲其策,皆手自寫之,置在筐篋”。可見辭直的策文,是應試舉人學習作文的榜樣。
我們不妨舉一些對策和策問中涉及時事的例子。張說在武後永昌元年(689)詞標文苑科策文中說:“竊見今之俗吏,或匪正人,以刻為明,以苛為察,以剝下為利,以附上為誠。”又說:“刑在必澄,不在必慘;政在必信,不在必苛。”又說:“陛下日昃雖勤,守宰風化多缺。臣以為將行美政,必先擇人。失政謂之虐人,失人謂之傷政,舍人為政,雖勤何為!”(《文苑英華》卷四七七)這是對武則天統治時任用酷吏的斥責,並且對武則天本人用人施政的缺失也提出了批評。這在當時是難能可貴的。
張九齡《曲江文集》卷十六載有《策問》一道,說:“今欲均井田於要服,遵兵賦於革車,恐習俗滋深,慮始難就,揆今酌古,其衷若何?且惠在安人,政惟重轂。頃承平既久,居泰易盈,編戶流亡,農桑莫贍,精求良吏,未之能補。遂其寬施,則莫懲遊食,峻其科禁,則慮擾疲人,革弊適時,應有良術。子等明於國體,允應於旁求,式陳開物之宜,無效循常之對。”據《新唐書》卷一二六本傳,張九齡於開元初為右拾遺,“當時吏部試拔萃科舉人及應舉者,鹹令九齡及右拾遺趙冬曦考其等第,前後數四,每稱平允。開元十年,三遷司勳員外郎……十一年,拜中書舍人”。張九齡的這篇策問,當是開元前期所作,反映了玄宗當政初期勵精圖治、要想有所作為的政治抱負。
中唐以後,隨著政治腐敗的情況日益發展,舉子們的製舉對策更加直言其事,對朝廷的弊政抨擊得更為尖銳。這裏舉三個例子。一是長慶元年(821)沈亞之對賢良方正能直言極諫文(《文苑英華》卷四九二),其中說:“伏讀睿問,周視聖旨,見陛下思天災之病也,臣愚以為皆由尚書六曹之本壞而致乎然也,今請統而條指之。睿問有念人俗之凋訛,及於卒乘之數,貨幣之資,臣請以今戶部兵部之壞舉之。睿問有思才周於文武,本固在於士農,臣請以今禮部工部之壞舉之。睿問有欲以辨行之真偽,臣請以吏部之濫舉之;睿問有朝廷之缺,臣請以刑部之失舉之。”作為封建時代的讀書人,應舉對策,當然不敢也不能直接指斥皇帝,但沈亞之指出朝廷政事的各種缺失,都由於尚書各部“之本壞而致乎然”,等於全部否定當時行政係統的政績,這確乎是相當大膽的。
另一是憲宗元和三年(808)的皇甫?賢良方正直言極諫對策。這次製舉考試在唐史上是有名的,史書上稱皇甫?、牛僧孺、李宗閔對策攻擊權貴,因而得罪,放出關外,考試官也有因而貶黜的。這是一次著名的科場案。過去史書中把這次事件作為牛李黨爭的起端,說皇甫?三人的對策,攻擊的是李德裕的父親,即當時任宰相的李吉甫。這是不確切的。這個問題較複雜,牽涉的麵較廣,這裏不擬作詳細的討論。從現有皇甫?的策文看來,其抨擊的矛頭明顯指向宦官,而這正是與中唐時宦官放肆地幹預朝政的現實相應的。皇甫?的策文中說:“夫裔夷虧殘之微,褊儉之徒,皂隸之職,豈可使之掌王命,握兵柄,內膺腹心之寄,外當耳目之任乎?此壯夫義士所以寒心銷誌,泣憤而不能已也。”策文中還指出因寵任宦官而使朝廷政事徒有空文、未有實績的弊病:“臣伏讀赦令節文,周備纖悉,空文虛聲,溢於視聽,而實功厚惠,未有分寸及於蒼生。聖德不宣,王澤不流,雖陛下寤寐思理,宰相憂勤奉職,又何為也!”皇甫?的對策還談到了中唐時已經成為嚴重社會危機的土地問題,說“今疆畛相接,半為豪家,流庸無依,率是編戶”。在這之前,李翱所擬的進士策問中也說到:“百姓土地為有力者所並,三分逾一其初矣。”(《李文公集》卷三)。中唐時土地迅速集中於權豪之家,農民大批被迫離開土地而四出流亡,造成社會的極大不穩。製舉試中能觸及封建社會的這一根本矛盾,應予以充分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