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詩人朱慶餘有一首詩,寫道:
洞房昨夜停花燭,待曉堂前拜舅姑。妝罷低聲問夫婿,畫眉深淺入時無?
這首詩,寫新婚少婦嬌憨之狀,甚為真切,是唐詩中膾炙人口之作。但這首詩的本意卻並不是寫新婚燕爾之情,而是有極其現實的功利目的――詩題為《近試上張籍水部》(《全唐詩》卷五一五),乃是作者朱慶餘為了求得應試及第,獻詩給當時任水部員外郎的張籍,希望張籍能向主考官推薦。正如南唐人劉崇遠的筆記《金華子》所說:“中朝盛時,名賢之重,指顧即能置人羽翼。朱慶餘之赴舉也,張水部一為其發卷於司文,遂登第也。”(卷下)唐末人範攄《雲溪友議》也記載朱慶餘向張籍獻新製詩什二十六章,得到張籍的讚賞,“清列以張公重名,無不繕錄而諷詠之,遂登科第”(卷下《閨婦歌》條)。朱慶餘得到張籍的揄揚,不僅以詩名於一時,並且因此而進士及第,步入仕途。
張籍當時並不是考試官,為什麼能向主考官推薦人才,並有助於舉子們的錄取呢?唐代進士考試官是怎樣衡量舉子們的試卷成績以及怎樣決定其取舍的呢?舉子們為爭取及第,在考試前要進行一些什麼樣的活動呢?這些,都牽涉到唐代科舉製度中的知貢舉的問題。在本章中,我們就從進士考試官――知貢舉的角度,對唐代科舉製及唐代社會生活的某些側麵作一些探討。
一
據杜佑《通典》所記,唐高祖武德時,是以吏部的考功郎中監試貢舉的;太宗貞觀時起,改由考功員外郎知舉。而玄宗開元之後,則又由禮部侍郎典貢舉,從這以後,進士試又稱禮部試(卷十五《選舉》三)。關於知貢舉的變遷大略,《冊府元龜》卷六三九《貢舉部?總序》有一段話講得較為明晰:
武德舊製,以考功郎中監試貢舉,貞觀已後,則考功員外郎專掌之……明皇開元二十四年製,令禮部侍郎專掌貢舉。初因考功員外郎李昂詆訶進士李權文章,大為權所淩訐,朝議以郎官地輕,故移於禮部……其後禮部侍郎缺人,亦以它官主之,謂之權知貢舉。
以品級來說,考功郎中是從五品上,考功員外郎是從六品上,貞觀時由考功郎中改為考功員外郎,在職掌的權位說是低了一等。禮部侍郎是正四品下,已是尚書六部的大員。由禮部侍郎代替考功員外郎知貢舉,是在進士試已充分發展、受到社會各方麵的重視、進士考試中詩賦的比重大大增加的情況下出現的,應當說有其曆史的必然性,李昂的事件隻不過是促成其產生的一次直接因素罷了。
李昂的事,發生在開元二十四年(736)春,《舊唐書?玄宗紀》載:“三月乙未,始移考功貢舉,遣禮部侍郎掌之。”《通鑒》卷二一四開元二十四年:“舊製,考功員外郎掌試貢舉人。有進士李權,陵侮員外李昂,議者以員外郎位卑,不能服眾;三月壬辰,敕自今委禮部侍郎試貢舉人。”關於此事,唐宋人的有關史書、筆記記載的甚多,其中以劉肅的《大唐新語》所記較為詳贍,且劉肅為憲宗元和時人,時代接近,當可信,今抄錄如下:
開元二十四年,李昂為考功,性剛急,不容物,乃集進士,與之約曰:“文之美惡,悉知之矣;考校取舍,存乎至公。如有請托於人,當悉落之。”昂外舅嚐與進士李權鄰居,相善,為言之於昂。昂果怒,集貢士,數權之過。權曰:“人或猥知,竊聞之左右,非求之也。”昂因曰:“觀眾君子之文,信美矣;然古人有言,瑜不掩瑕,忠也。其有詞或不安,將與眾評之,若何?”眾皆曰:“唯。”及出,權謂眾人曰:“向之斯言,意屬吾也。昂與此任,吾必不第矣,文何籍為!”乃陰求瑕。他日,昂果摘權章句小疵,榜於通衢以辱之。權引謂昂曰:“禮尚往來;來而不往,非禮也。鄙文之不臧,既得而聞矣,而執事有雅什,嚐聞於道路,愚將切磋,可乎?”昂怒而應曰:“有何不可!”權曰:“‘耳臨清渭洗,心向白雲閑’,豈執事辭乎?”昂曰:“然。”權曰:“昔唐堯衰怠,厭倦天下,將禪許由,由惡聞,故洗耳。今天子春秋鼎盛,不揖讓於足下,而洗耳何哉?”昂聞惶駭,訴於執政,以權不遜,遂下權吏。初,昂以強愎,不受屈請,及有吏議,求者莫不允從,由是庭議以省郎位輕,不足以臨多士,乃使禮部侍郎掌焉。憲司以權言不可窮,竟乃寢罷之。(《大唐新語》卷十《厘革》)
李昂褊狹,不能容物,有他的缺點,但李權對付李昂的手段卻是很惡劣的。他對於“耳臨清渭洗”的解釋,其深文周納,使我們想起了“十年動亂”中的某些大字報,其挾嫌誣陷、敲索恫嚇,似乎古今如出一轍。應該說,這正是開元時期科舉考試的地位,尤其是進士試的地位提高這一客觀情勢的反映,如果沒有這一客觀情勢,李權事件就會作為一件具體案件了結。從開元二十五年起,由禮部侍郎代替考功員外郎主持貢舉考試,一方麵是提高了知舉者的聲望和權威,另一方麵也同時是提高了舉子們、尤其是應進士試者的地位。
《唐大詔令集》卷一?載《令禮部掌舉敕》,文末署“開元三年四月一日”,這裏的“三年”應作“二十四年”。此文為張九齡所起草,張九齡的《曲江文集》卷七也載有此敕,題作《敕令禮部掌貢人》。今據《唐大詔令集》錄文於下,並據《曲江集》參校,以備參資:
敕:每歲舉人,求士之本,專典其事,寧不重歟。頃年以來,唯考功郎中(《曲江集》無“中”字)所職,位輕事重,名實不倫。故盡委良吏長官,又銓□猥積(《曲江集》此二句作“欲盡委長官,又銓選猥積”,文義較長)。且六官之職,例體是同。況宗伯掌禮,宜主賓薦。自今已後,每諸色舉人及齋郎等簡試,並於禮部集;既眾務煩雜,仍委侍郎專知。
開元二十五年以後,一般是以禮部侍郎知貢舉的,但後來也常常以他官代替,稱權知貢舉。起初似乎還是偶然為之,如天寶十載(751)的兵部侍郎李麟知貢舉。中唐以後,以他官權知的情況多了起來。《文獻通考》卷三?《選舉考》三論道:“開元時以禮部侍郎專知貢舉,其後或以他官領,多用中書舍人及諸司四品清資官。唯會昌中命太常卿王起知貢舉,時亦檢校仆射。五代時或以兵部尚書,或以戶部侍郎、刑部侍郎為之,不專主於禮侍矣。”《通考》說到五代時始用戶侍、刑侍等為之,並不確,這種情況早在中唐就已如此。現在以徐鬆《登科記考》所載,記其大致情況如下:
貞元八年(792),兵部侍郎陸贄。
貞元九年(793),戶部侍郎顧少連。
元和三年(808),中書舍人衛次公。
元和四年(809),戶部侍郎張弘靖。
元和六年(811),中書舍人尹躬。
元和七年(812),兵部侍郎許孟容。
元和八年(813),中書舍人韋貫之。
元和十一年(816),中書舍人李逢吉。
元和十二年(817),中書舍人李程。
元和十三、十四年(818―819),中書舍人庾承宣。
元和十五年(820),太常少卿李建。
長慶四年(824),中書舍人李宗閔。
大和五年(831),中書舍人賈□。
大和九年(835),工部侍郎崔鄲。
開成元年(836),中書舍人高鍇。
開成三年(838),中書舍人崔蠡。
會昌三年(843),吏部尚書判太常卿事王起。
會昌五年(845),左諫議大夫陳商。
大中十一年(857),中書舍人杜審權。
鹹通元年(860),中書舍人裴坦。
鹹通二年(861),中書舍人薛耽。
鹹通五年(864),中書舍人王鐸。
鹹通六年(865),中書舍人李蔚。
乾符二年(875),中書舍人崔沆。
光化二年(898),禮部尚書裴贄。
天?三年(906),吏部侍郎薛廷?。
諸司侍郎是正四品下,吏部侍郎與太常少卿為正四品上,諫議大夫與中書舍人為正五品上。多數情況由中書舍人權知貢舉,不過按照唐代慣例,貢試在春季舉行,而任命知貢舉則是在前一年的九、十、十一月間,發榜以後,在四、五月之際,即真拜禮部侍郎。
趙翼在《陔餘叢考》中說:“又唐時知貢舉大臣,有不必進士出身者。《舊唐書?李麟傳》,麟以蔭入仕,不由科第出身,後為兵部侍郎知禮部貢舉。又李德裕與李宗閔有隙,杜?欲為釋憾,謂宗閔曰:‘德裕有文才而不由科第,若使之知貢舉,必喜矣。’是唐製非科第出身者亦得主試矣。”(卷二十八《禮部知貢舉》)趙翼的話是對的,譬如在貞元時連續三年知貢舉、號為得人的權德輿,就非由進士出身(參《舊唐書》本傳)。唐代在這方麵不像宋以後那樣嚴格。
二
我們知道,製舉試的考策官,就現有材料來看,至少有三人,如長慶元年(821)十一月製舉試,考策官為中書舍人白居易、膳部郎中陳怙、考功員外郎賈□、庫部郎中龐嚴;寶曆元年(825)三月,為中書舍人鄭涵、吏部郎中崔?、兵部郎中李虛仲。而元和三年(808)三月的一次,又分考試官和同考覆試官,考試官為吏部侍郎楊於陵、考功員外郎韋貫之,同考覆試官有翰林學士王涯、裴□,及左司郎中鄭敬、都官郎中李益等。又長慶元年四月,因錢徽知貢舉時取士不當,乃命白居易與王起充重考試進士官(參看《白居易集》卷六?《論重考試進士事宜狀》)。可知重考試進士時,考試官為二人。那麼禮部侍郎(或以他官權知者)知貢舉時,評閱文卷者是幾人呢?
《通鑒》卷二五二鹹通十四年(873)六月載王鐸為宰相,記雲:“(韋)保衡及第時主文也。”胡三省注:“唐禮部校文主司謂之主文。”又洪邁《容齋四筆》卷五《韓文公薦士》條說:“唐世科舉之柄,專付之主司,仍不糊名,又有交朋之厚者為之助,謂之通榜。”這就是說,閱文並決定取舍,以及評定高低名次的,隻有知貢舉者一人,另外,其交遊之厚者可為之助,叫做通榜。高鍇於開成年間知貢舉,他有《先進五人詩賦奏》一文(《全唐文》卷七二五),開頭說今年進士試由於文宗親自出詩賦題,因此舉子所試詩賦比去年又勝數等,這當然是恭維話。接著說:“臣日夜考較,敢不推公。進士李肱《霓裳羽衣曲》詩一首,最為迥出……臣與狀頭第一人,以獎其能。次張棠詩一首亦絕好,亞次李肱,臣與第二人。其次沈黃中《琴瑟合奏賦》……臣與第三人。其次王牧賦,臣與第四人。其次柳棠詩,臣與第五人。”照此看來,則閱卷及評定名次,都是主司者一人擔任。又呂渭《貞元十一年知貢舉撓悶不能定去留寄詩前主司》(《全唐詩》卷三?七):“獨坐貢闈裏,愁多芳草生。仙翁昨日事,應見此時情。”也是說由知舉者獨自一人閱文並定去留。
中唐時與盧仝並稱的詩人馬異,有《送皇甫?赴舉》詩(《全唐詩》卷三六九),說:
馬蹄聲特特,去入天子國。借問去是誰,秀才皇甫?。吞吐一腹文,八音兼五色。主文有崔李,鬱鬱為朝德。青銅鏡必明,朱絲繩必直。稱意太平年,願子長相憶。
詩題稱“赴舉”,詩中稱皇甫?為秀才,當是送皇甫?應進士試。皇甫?於憲宗元和元年登進士第,這年知貢舉者為禮部侍郎崔?。馬異這首詩是否作於元和元年前一年的永貞元年秋,未可確定。但以詩中所說的“主文有崔李”一句來看,似乎與崔?的身份相合。在別無佐證的情況下,我們不妨把這首詩定於永貞元年,第二年春皇甫?就在崔?下登第。但問題在於馬異詩中說的是“主文有崔李”,除了崔以外,還有李,則主文者就有兩人了。這是一條值得注意的材料,可供我們進一步研究,可惜與此相同的或者類似的材料還未見到(按清人姚範《援鶉堂筆記》卷三十三《昌黎門人親戚》條也引馬異此詩的這二句,並說“崔、李未詳何人”),說主文有兩人的,就目前所見隻有馬異的這首詩,而較多的材料則還是說由知貢舉者一人評閱試卷;當然,還有佐助者向他推薦人才,這叫公薦。
關於公薦和通榜的情況,可以舉一些較為人所知的例子。《唐摭言》卷八《通榜》條,載貞元十八年(802)權德輿知貢舉,當時祠部員外郎陸□與權德輿交往契合,乃為之佐助,韓愈這時在長安,任四門博士之職,於是上書給陸□,薦侯喜等十人。《唐摭言》就把陸□稱作通榜。韓愈的《與祠部陸員外書》(《韓昌黎文集校注》卷三)中說:“執事之與司貢士者相知誠信矣,彼之所望於執事,執事之所以待乎彼者,可謂至而無間疑也。彼之職在乎得人,執事之誌在乎進賢,如得其人而授之,所謂兩得其求,順乎其必從也。”陸□於貞元十八年二月出刺歙州(見《韓昌黎文集校注》卷四《送陸歙州詩序》),途中遇疾,卒於洛陽,年五十五。權德輿為作墓誌銘,說他與陸□“相視莫逆,行二十年”(《唐故使持節歙州諸軍事守歙州刺史賜緋魚袋陸君墓誌銘》,見《權載之文集》卷二十四)。陸慘,兩《唐書》無傳,他的事跡就見於權德輿所作的墓誌銘。可見權、陸相交之深,則權德輿主文,由陸□為之通榜,當是情理中的事了。
《南部新書》癸卷又載:“貞元末,許孟容為給事中,權文公任春官,時稱權、許。進士可不,二公未嚐不相聞。”這裏的權文公即權德輿。據《舊唐書》卷一五四《許孟容傳》,許於貞元十五年起任給事中,以直聲名於時。在此之前任禮部員外郎時,“有公主之子,請補弘文、崇文館諸生,孟容舉令式不許。主訴於上,命中使問狀。孟容執奏竟得”。後來憲宗元和時,也曾以兵部侍郎知舉。史稱其“好推轂,樂善拔士,士多歸之”。以這樣一個在士人中有聲望、居官有聲,而又與主司交情契合的人為通榜,當然是最適合不過的了。《南部新書》說“進士可不,二公未嚐不相聞”,則許孟容作為通榜,在舉子能否中第上是能起相當大的作用的。
《唐摭言》又載陸贄知舉時,“梁補闕肅、王郎中傑佐之,肅薦八人俱捷”。陸贄知貢舉在貞元八年(792),《舊唐書》卷一三九《陸贄傳》說在前一年即貞元七年,陸贄“拜兵部侍郎,知貢舉。時崔元翰、梁肅文藝冠時,贄輸心於肅,肅與元翰推薦藝實之士”。由此可知,這一年也是陸贄誠懇地請梁肅為之助,梁肅乃與崔元翰一起向陸贄推薦才學之士。關於此事,韓愈在《與祠部陸員外書》中也有記述,說:
往者陸相公司貢士,考文章甚詳,愈時亦幸在得中,而未知陸之得人也。其後一二年,所與及第者皆赫然有聲,原其所以,亦由梁補闕肅、王郎中礎(《唐摭言》作傑)佐之,梁舉八人,無有失者,其餘則王皆與謀焉。陸相之考文章甚詳也,待梁與王如此不疑也,梁與王舉人如此之當也,至今以為美談。
按,這一年梁肅所薦者李觀、李絳、崔群、韓愈等,後來都是名人,由於人才濟濟,這一年就被人稱為“龍虎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