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也是唐代科舉試中的一個小小的悲喜劇,許道敏是權力徙易中的一個犧牲者,由此仍可看出宰相個人的權位對於科試取士的幹預。這種幹預是唐代所特有的,宋以後隨著科舉製的改革,這種情況就不複存在。
宰相不但自己出麵幹預科舉試,有時還通過其子弟招財納賄,結黨營私,晚唐時令狐□、令狐?父子就是突出的例子。令狐□在宣宗時,與白敏中等共同排擠和誣陷武宗時頗有作為的政治家、宰相李德裕,當了宰相。諫議大夫崔?曾經奏劾道:“令狐?昨以父居相位,權在一門。求請者詭黨風趨,妄動者群邪雲集。每歲貢闈登第,在朝清列除官,事望雖出於□,取舍全由於?。喧然如市,旁若無人,權動寰中,勢傾天下。”鹹通二年(861),又有劉蛻、張雲等上疏,劾?“恃父秉權,恣受貨賂”(《舊唐書》卷一七二《令狐?傳》)。至於令狐□玩弄權術,想方設法使其子?登進士第,則除了正史外,如《北夢瑣言》(卷一)、《唐語林》(卷三)都有記述,成為當時的醜聞。
宰相以一己的權勢幹預科試,當然會激起眾人的不滿,上述崔?等人上疏奏劾是一種反抗的方式,有時知舉官還以巧妙的方式,加以公開的揭露,使其計不得行。如有一個叫郭薰的,與於琮交好,後於琮以懿宗鹹通八年(867)拜相,郭薰又列為於琮門下的清客。鹹通十三年,趙?知貢舉,於琮立意要為郭薰致高第,趙?極不願意,一時想不出好主意:“會列聖忌辰,宰執以下於慈恩寺行香,忽有彩帖子千餘,各方寸許,隨風散漫,有若蜂蝶,其上題曰:‘新及第進士郭薰。’公卿覽之,相顧囅然。因之主司得以黜去。”想不到千餘年前,人們已經想出散發傳單的辦法,索性把於琮的心計公之於眾,這確是一條妙計,同時也可想見多數士人的憤慨心情。
唐代中晚期政治的一個特點,是宦官當權,藩鎮勢力膨脹,科舉考試也受到這兩種勢力的幹擾。我們且先舉一個例子來看:
高鍇侍郎第一榜,裴思謙以仇中尉關節取狀頭,鍇庭譴之,思謙回顧厲聲曰:“明年打脊取狀頭!”明年,鍇戒門下不得受書題。思謙自懷士良一緘入貢院,既而易以紫衣,趨至階下,白鍇曰:“軍容有狀,薦裴思謙秀才。”鍇不得已,遂接之。書中與思謙求巍峨,鍇曰:“狀元已有人,此外可副軍容意旨。”思謙曰:“卑吏麵奉軍容處分,裴秀才非狀元,請侍郎不放。”鍇俯首良久曰:“然則略要見裴學士。”思謙曰:“卑吏便是!”(《唐摭言》卷九《惡得及第》)
仇士良是中唐時氣焰囂張,不可一世的大宦官,憲宗元和初他就曾因搶占驛站房間,與元稹衝突,用鞭子打傷元稹的麵頰,元稹後來還被貶出。文宗大和九年(835)甘露之變,殺掉了好幾個宰相,朝堂為之一空,指揮者就是仇士良。結果文宗成為半囚禁的人物,自歎比曆史上有名的屈辱帝王周赧王、漢獻帝還不如。《新唐書》卷二?七本傳說仇士良一生“殺二王、一妃、四宰相,貪酷二十餘年”。《唐摭言》記載的裴思謙依仗仇士良的權勢,脅迫高鍇取為狀元,正是仇士良的權位發展到頂點的文宗開成三年(838)。高鍇於開成年間連續三年知貢舉,史稱其“選擢雖多,頗得實才,抑豪華,擢孤進,至今稱之”(《舊唐書》卷一六八)。應該說,高鍇在中晚唐知貢舉中還是比較能主持公正的,但即使如此,也還是拗不過宦官的勢力。裴思謙之所以能如此放潑無賴,說是因為有仇士良做他的靠山,自恃無恐,不但要錄取,而且還要做狀元,可見當時宦官的凶焰囂張之狀。南宋人洪邁曾以此譏議高鍇,說:“鍇徇凶?之意,以(裴思謙)為舉首,史謂頗得才實,恐未盡然”(《容齋續筆》卷十一《高鍇取士》條)。洪邁的話當然不無道理,但處於宦官專權、動輒可以殺人的文宗後期,高鍇這樣做,也有其不得已的苦衷。(附帶說一下,宦官所掌握的神策軍,有時還直接殺害舉子,搶劫其錢財。如代宗時的宦官頭子魚朝恩,讓其親信劉希暹掌管神策禁軍,劉希暹等人就秉承魚朝恩的意旨,於北司設置監獄,收羅京師街坊的惡少,“羅織城內富人,誣以違法,捕置獄中,忍酷考訊,錄其家產,並沒於軍”。到京城應考的舉子,住在旅舍客店之中,有時也被他們暗害,錢財被他們劫走,“遇橫死者非一”,長安城內稱之為“入地牢”。事見《舊唐書》卷一八四《宦官傳》。)
晚唐時還有一個宦官頭子叫田令孜,僖宗還沒有登上皇位時,就與他昵狎,同臥起,呼他為“父”;僖宗即位後,他更受到寵信,史稱“令孜知帝不足憚,則販鬻官爵,除拜不待旨,假賜緋紫不以聞。百度崩弛,內外垢玩”(《新唐書》卷二?八本傳)。晚唐朝廷就是由這一腐朽集團把持著的。黃巢起義軍打進長安,田令孜簇擁僖宗逃到四川,起義軍失敗,僖宗回到長安,田令孜更以“匡佐”之功,“威權振天下”(《舊唐書》卷一八四)。當時一些沒有骨氣的文人,就投靠在這個大宦官的門下,夤緣求進。如詩還做得不錯的秦韜玉(他的名句有“苦恨年年壓金線,為他人做嫁衣裳”),就是“出入大閹田令孜之門”因而得第的(《唐摭言》卷九《敕賜及第》),真是十分可惜。又如:“黃鬱,三衢人,早遊田令孜門,擢進士第,曆正印金紫。李瑞,曲江人,亦受知於令孜,擢進士第,又為令孜賓佐”(同上卷九《惡得及第》)。當時有所謂“芳林十哲”,即奔走於舉場的讀書人,“皆通連中官”,“每歲有司無不為其幹撓,根蒂牢固,堅不可破”《《唐語林》卷三《方正》)。劉允章知貢舉,因為不買他們的賬,對“十哲”中有些人不予錄取,結果則是放榜以後,即以“予奪不能塞時望”為理由,由禮部侍郎外放,出為鄂州觀察使,後又分司東都為閑職。像秦韜玉,就是“芳林十哲”之一,《唐語林》卷四《企羨》記道:“又芳林十哲,言其與宦官交遊,若劉煜、任江,洎李岩士、蔡鋌、秦韜玉之徒。”清代全祖望《鮚?亭集》外集卷三十八《門生論》說:“唐人以詞賦取士,苟得於功名,至於投貴主,投中官,則士氣已盡,固無論其餘。”當指此而言。
除了宦官外,一些士人還有依托強藩而求進的,如晚唐時寫出過現實性較強詩篇的詩人杜荀鶴,就是因為吹捧黃巢起義軍的叛徒、後來被唐朝廷封為梁王的朱全忠而得以進士及第的,據《唐詩紀事》卷六十五記載說:
荀鶴初謁梁王朱全忠,雨作而天無雲。梁曰:“此謂天泣,知何祥?”請先作無雲雨詩,乃賦曰:“同是乾坤事不同,雨絲飛灑日輪中。若教陰翳都相似,爭表梁王造化功!”梁悅之。
《唐才子傳》卷九也載此事,並補充道:
荀鶴寒進,連敗文場甚苦,至是遣送名春官,大順三年(891)裴贄侍郎下第八人登科。
杜荀鶴及第後,殷文圭有詩相賀,說:
一戰平疇五字勞,晝歸鄉去錦為袍。大鵬出海翎猶濕,駿馬辭天氣正豪。九子舊山增秀絕,二南新格變風騷。由來稽苦符公道,平地丹梯甲乙高。(《寄賀杜荀鶴及第》,《全唐詩》卷七?七)
詩還是寫得不錯的,但可惜這“翎猶濕”的大鵬,“氣正豪”的駿馬,卻是低眉從梁王府裏出來的,並非出自大海,降自雲霄。其實,殷文圭的得中進士第,也由於朱全忠的表薦,《唐詩紀事》卷六十八記道:“唐末詞場,請托公行,文圭與遊恭獨步場屋。乾寧中,帝幸三峰,文圭攜梁王表薦及第,仍列榜中。”可見殷文圭與杜荀鶴有同樣的際遇,因而也有同感。殷、杜二人是當時文士中之佼佼者,尚不能免此,則其他可知。晚唐時的科場,就是由於重臣權貴、宦官強藩等插手相幹預,弄得烏煙瘴氣,這與當時整個統治集團的日趨腐化緊密相連。
六
在這種情況下,交通關節、納財行賄,就不可避免。北宋時蘇軾的好友趙德麟,在其所著筆記《侯鯖錄》中記載唐末五代人的話:
唐末五代,權臣執政,公然交賄,科策差除,各有等差。故當時語雲:“及第不必讀書,作官何須事業!”(卷四)
如果說趙德麟的記載還較為一般化的話,我們不妨再舉兩則傳奇作品中所寫的故事,來看看那時的風俗人情。
一是《太平廣記》卷一五七《李君》,說有一位李君,累試不第,久居長安。一日,在長安西市閑遊,登酒樓小坐,忽聽得樓下有人說話:“交他郎君平明即到此,無錢,即道,元是不要錢及第。”李君一聽,似有緣故,就連忙下樓,問一客,客曰:
“侍郎郎君有切故,要錢一千貫。昨有共某期不至者,今欲去耳。”
李君問:“此事虛實?”
這位客說:“郎君見在樓上房內。”
李君馬上說:“我是舉人,身邊也帶有錢,可不知能一見郎君否?”
客說:“實如此,何故不可。”
於是兩人重新上樓,會見這位郎君,飲酒敘談。客介紹說:“這就是當今禮部侍郎家的郎君。”這郎君也說:“主司是親叔父。”於是一筆交易講定。明年春天,李君果然及第,“後官至殿中,江陵副使”。《太平廣記》載此,謂出自《逸史》。這雖然是小說,卻十分真切地反映了當時的情況,某種程度上比正式的史書更接近於真實。
另一是中唐時人李複言的傳奇《續玄怪錄》卷二《李嶽州》。說是有李俊者,德宗興元(784)時舉進士,連不中第。其故人包佶貞元初任國子祭酒,答應為他通關節,將他推薦於知舉者。放榜的前一天,照例禮部須以及第者姓名呈報宰相。那天五更,李俊一早起來,去見包佶,想再候候消息,這時――
裏門未開,立馬門側。傍有鬻糕者,其氣??。有一吏若外郡之郵檄者,小囊氈帽,坐於其側,欲糕之色盈麵。俊顧曰:“此甚賤,何不以錢易之?”客曰:“囊中無錢耳。”俊曰:“俊有錢,願獻一飽,多少唯意。”客甚喜,啖數片。
這一段描寫,非常有生活氣息,唐人的一些傳奇作品中有描寫在裏坊門側賣胡餅的,與這裏所載的一樣,生活情味極濃,它們不但有很高的認識價值,還使我們得到極大的美學享受。
再說這位客吃了幾片之後,不一會,裏門開,眾人相擠出門,這位客在馬後與李俊說:“有小事相告,請稍停。”李俊下馬聽之,客道:“某乃冥吏之送進士名者,君非其徒耶?”李俊應聲說是。客說:“送到宰相處的榜就在這裏,你自己找吧。”李俊上下尋找,未見自己的名字,不覺淚下,說:“我苦心於筆硯已二十多年,考也考了十年了,心破魂斷,就巴望著這一次。現在又沒有名,這輩子算是沒有希望了!”這個客(也就是陰吏)見他可憐,又感剛才買糕救饑之恩,就替他出主意:“能行少賂於冥吏,即於此取其同姓者,去其名而自書其名,可乎?”李俊忙問要多少錢,客說陰錢三萬貫就可以了,於是約定第二天中午送交。客隨即把榜交給李俊,叫他自己塗寫。榜上有李夷簡名,李俊要在這上頭改,客忙說:“不可。此人祿重,不可易也。”(按這反映李夷簡門第貴要,不能輕易改動)下麵有叫李溫的,客說這能改。於是就把“溫”字改成“俊”字,相別而去。
李俊然後來到包佶府第,包佶還沒有打扮好,一聽說李俊來見,怒目延坐,說:“吾與主司分深,一言姓名,狀頭可致。公何躁甚相疑,頻頻見問,吾豈輕語者耶?”李俊隻得告辭,隨即又換了一套衣服,伺候包佶出來,偷偷跟在後麵。隻見包佶走到子城東北角,正好碰到禮部侍郎帶著榜到朝堂去見宰相,包佶就問他李俊的事,侍郎說:“誠知獲罪,負荊不足以謝。然迫於大權,難副高命。”包佶一聽,心想已在李俊麵前誇了海口,如果不成,何以相見,就著急說:“季布所以名重天下者,能立然諾。今君不副然諾,移妄於某,蓋以某官閑也。平生交契,今日絕矣!”不揖而行。侍郎走上,拉住他說:“迫於豪權,留之不得……”按這段描寫,十分精彩,朝官之間的通關節,知舉者迫於權豪,不得不將及第進士留給掌大權者相托之人,而冷落國子祭酒這一閑官,而這位國子祭酒也不示弱,以斷絕交情為要挾,把他們平日掩蓋著的真實麵目揭示得極其充分。小說後來寫道:二人共同看榜上姓名,包佶要把李夷簡名揩去,侍郎不肯,指下麵“李溫”的名,說:“可矣。”二人於是做手腳,把“溫”字換了“俊”字,這才了結。
這個故事,表麵上托之於陰府鬼曹,寫的卻是活生生的人世現實,把官官相護、互通關節,以及既勾結又爭奪的科場內幕,一一寫出,確是一篇很好的文藝作品,也是研究唐代科舉史的非常有價值的史料。
唐代的科場案沒有明清兩代的多,這並不是說唐代科場中走私舞弊就比明清時少,而是由於唐代的特殊情況,公開揭發出來的不多(如果按明清時的要求,則唐代科試中所謂通榜本身就該要治罪,但唐代卻視為習俗,公開進行的)。這裏舉幾個來談談。
早在高宗時,就有董思恭漏泄考題的案件。《封氏聞見記》卷三《貢舉》條載:
龍朔中,敕右史董思恭與考功員外郎權原崇同試貢舉。思恭,吳士,輕脫,泄進士問目,三司推,贓汙狼藉。後於西堂朝次告變,兔死除名,流梧州。
董思恭算是高宗時較有名的文士,曾參與修撰文藝性類書《瑤山玉彩》(《唐詩紀事》卷三)。《舊唐書?文苑傳》有傳,說他“所著篇詠,甚為時人所重”。這次他以右史(起居舍人)與考功員外郎權原崇同知貢舉,漏泄進士問目(這時進士尚試策文,此當是策文的問目),再加勘問,則又“贓汙狼藉”。可見初唐時科舉考試中納財受賄的事就已經不少了。但那時處分還是比較嚴的,董思恭本要處以死刑,後因他“告變”(告發別人陰謀作亂,――這當是他為了自己脫身,而誣陷別人),才算免死,流放梧州(《舊唐書》本傳說他“配流嶺表而死”)。
在這之後,則有穆宗長慶元年(821)的科場案,這是揭發出來的唐代最大的一次科場案件,結果是知舉者及與此案有牽連的幾個大臣都貶官外出。過去有些史書(如《通鑒》)往往把這次事件與牛(僧孺)李(德裕)黨爭相聯係,以為事件之所以被揭出,乃是出於李德裕為其父(吉甫)報私仇,而又因此事更加深了兩黨的紛爭,所謂“自是德裕、宗閔各分朋黨,更相傾軋,垂四十年”(《通鑒》卷二四一長慶元年三月條)。《通鑒》的這一論述,已故唐史學家岑仲勉先生《通鑒隋唐紀比事質疑》(頁271)已有所駁正,拙著《李德裕年譜》同意岑先生的意見,也有所論列,這裏不再詳談。總的來說,這次事件與李德裕並無關係,牽涉不到牛李黨爭,但因李德裕與元稹、李紳交好,元、李二人在這次事件中是攻擊李宗閔等的主要人物,於是牛黨人物也連帶地忌恨李德裕,後人不察,也就誤以這是兩黨的爭訟。
綜合過去的史料,這次事件的原委是這樣的:長慶元年的科試,知舉者為禮部侍郎錢徽,另有右補闕楊汝士也預其事。在這之前,段文昌任宰相,楊憑的兒子深之應進士舉,曾以家藏珍貴書畫獻於文昌,求他薦引。剛好這年二月文昌罷相,外放為西川節度使,赴任前就以楊深之之事麵托錢徽,後又寫信保薦。另外,這時任翰林學士之職的李紳也以舉子周漢賓托錢徽。想不到進士榜發,楊深之、周漢賓都落選,及第者的姓名中有鄭朗(鄭覃之子;按:鄭覃父?瑜,德宗、順宗朝做過宰相,鄭覃此時任諫議大夫,鄭家是有名的望族),裴?(名相裴度之子),蘇巢(李宗閔之婿;按:宗閔為宗室,此時任中書舍人),楊殷士(楊汝士之弟;汝士本年參與進士試的評閱)。李宗閔、楊汝士與錢徽有交情,宗閔則與翰林學士元稹有私人矛盾。
段文昌一看榜上的情況,大怒,就向穆宗陳奏:“今歲禮部殊不公,所取進士皆子弟無藝,以關節得之。”穆宗問元稹、李紳,都說“誠如文昌言”。穆宗於是命中書舍人王起與知客郎中知製誥白居易複試,結果鄭朗、蘇巢、楊殷士等落第,裴?算是特放及第(裴?之特放及第,與裴度有關,可見這裏仍有妥協)。朝廷還特地為此事下了一道詔令,其中說道:
國家設文明之科,本求才實,苟容僥幸,則異至公。訪聞近日浮薄之徒,扇為朋黨,謂之關節,幹撓主司。每歲策名,無不先定,永言敗俗,深用興懷。鄭朗等昨令重試,意在精核藝能,不子異書之中,固求深僻題目,貴令所試成就,以觀學藝淺深。孤竹管是祭天之樂,出於《周禮》正經,閱其呈試之文(琮按:此次複考的試題為《孤竹管賦》、《鳥散餘花落詩》),都不知其本事,辭律鄙淺,蕪累亦多。比令宣示錢徽,庶其深自懷愧。
接著,就貶錢徽為江州刺史,李宗閔為劍州刺史,楊汝士為開江令。
應當說,這次事件的雙方,原無是非可言,李宗閔等固然與錢徽交情甚厚,因而有所請托,但段文昌以使相之尊,受人書畫珍品,跡近納賄,也於事非公。因此在錢徽貶出時,有人向他建議,叫他把段文昌、李紳囑托的書信進呈給皇帝,錢徽大約為了防止事態擴大,沒有這麼做,因而還博得了“長者”的美譽。問題在於錢徽、李宗閔一方,事情做得太露骨了,所取人中,蘇巢為宗閔婿,殷士為汝士弟,都是親屬,未免引起物議;另外錄取的文士中,高門貴要子弟太多,這些人又無才學,這就引起公憤。錢徽等貶出後,朝廷又下了一道詔書,說當時科試之弊,“小則綜核之權,見侵於下輩;大則樞機之重,旁撓於薄徒”。《舊唐書》卷一六四《王起傳》也記有此事,說道:“先是,貢舉猥濫,勢門子弟,交相酬酢,寒門俊造,十棄六七。及元稹、李紳在翰林,深怒其事,故有複試之科。”白居易於複試畢後奏狀,也說:“伏以陛下慮今年及第進士之中,子弟得者僥幸,平人落者受屈,故令重試重考。此乃至公至平,凡是平人,孰不慶幸。”(《白居易集》卷六?《論重考試進士事宜狀》)可見這年的科場案,雖然出於朝官之間的私人摩擦,但卻是反映了相當一部分“寒門俊造”對於勢門貴要把持舉選權的深刻不滿。
在這之後,則是宣宗大中九年(855),據《舊唐書》卷十八下《宣宗紀》,大中九年三月載:
試宏詞舉人,漏泄題目,為禦史台所劾,侍郎裴諗改國子祭酒,郎中周敬複罰兩月俸料,考試官刑部郎中唐枝出為處州刺史,監察禦史馮顓罰一月俸料。其登科十人並落下。其吏部東銓委右丞盧懿權判。以吏部侍郎鄭涯檢校禮部尚書,兼定州刺史、禦史大夫,充義武軍節度、兼定州觀察處置、北平軍等使。禦史台據正月八日禮部貢院提到明經黃續之、趙弘成、金質等三人偽造堂印、堂帖,兼黃續之偽著緋衫,將偽帖入貢院,令與舉人虞蒸、胡簡、黨讚等三人及第,許得錢一千六百貫文。據勘黃續之等罪款,具招造偽,所許錢未曾入手,便事敗。奉敕並準法處死。主司以自獲奸人,並放。
此事又詳見裴廷裕之《東觀奏記》。《舊紀》所載,實際上包括兩件事,一是吏部考博學宏詞,因漏泄題目,責任在試官,所以考試官裴諗、周敬複等分別受到處分;二是禮部考明經科,舉人內外應合,偽造堂印、堂帖,罪在作偽者,“準法處死”。可見對於試官與應試的舉人,量刑的輕重是頗有不同的。
以上是見於文獻記載的三件科場案,實際上這隻是因各種利害衝突而暴露出來、不得不加以處理的案件,其他類似者一定還有不少,至於在幕後進行的各種大大小小的舞弊走私行為,如本書前麵敘述過的,則更不計其數。我們在肯定唐代科舉製的曆史進步性的同時,對它所已經表現出來的弊病也應該有充分的認識和估價。
七
唐代科舉考試中所表現出來的弊端,激起一些正直文人的憤慨和反抗,但在權貴、宦官、強藩等聯結成的強大勢力麵前,反抗者本人必處於被毀謗和被誣陷的境地。羅隱就是如此。《五代史補》說“羅隱在科場,恃才傲物,尤為公卿所惡,故六舉不第”。曆史上往往如此,對於腐朽的社會風氣的反抗和揭發,卻往往得到“恃才傲物”的惡諡。羅隱在《謝大理薛卿啟》中也說到這種情況,他說:“某動不知機,進惟招毀……群居不出一言,彼則謂某矜才傲物;痛飲不逾三爵,彼則謂某恃酒淩人。”(《羅隱集?雜著》)羅隱是這樣,中晚唐時有兩位詩人的特殊遭遇,更足以說明這個問題,這兩位詩人是賈島和溫庭筠。
關於這兩位詩人事跡的全麵情況,這裏不打算多談,近幾年來國內已有一些很好的文章,對詩人的事跡作了考訂。這裏打算談一下與科舉有關的部分。
《唐摭言》卷十一的《無官受黜》條列敘三個詩人,即孟浩然、賈島、溫庭筠。這三人都未科舉及第,孟浩然是終身不仕的,這不用說,賈、溫二人累舉不第,後來卻給做了官,這與唐代的科舉條例不合,因而後人就造作了種種不經之談。如《唐摭言》就說:“又嚐遇武宗皇帝於定水精舍,(賈)島尤肆毀,上訝之。他日有中旨,令與一官謫居,乃受長江縣尉,稍遷普州司倉而卒。”《詩話總龜》卷十一苦吟門引《唐宋遺史》則將此事說成是宣宗時,說賈島:
居於法乾寺,與無可唱和。一日,宣宗微行至寺,聞鍾樓上有吟聲,遂登樓,於島案上取詩卷覽之。島不識,乃攘臂睨之,遂於手內取詩卷曰:“郎君何會此耶!”宣宗下樓而去。既而島知之,亟謝罪,乃賜禦劄,除遂州長江簿。後遷普州司倉,卒。
《全唐文》卷七?還載有文宗時《授賈島長江主簿製》,說是“遇朕微行,聞卿諷詠,觀其誌業,可謂屈人”。雖然文宗、武宗、宣宗,所載時間不一,但都把賈島之外放為長江縣主簿,說成是偶然事件。今按唐人蘇絳《賈公墓誌銘》(《全唐文》卷七六三),記為:“穿楊未中,遽罹飛謗,解褐責授遂州長江縣主簿。”《新唐書》卷一七六《韓愈傳》附《賈島傳》謂:“累舉,不中第。文宗時,坐飛謗,貶長江主簿。會昌初普州司戶參軍,遷司戶,未受命卒,年六十五。”據李嘉言先生《賈島年譜》,謂賈島《長江集》卷三有《寄令狐相公》詩,一作《赴長江道中》,中雲“策杖馳山驛,逢人問樟州;長江那可到,行客替生愁。”此令狐相公為令狐楚,楚卒於開成二年(837)十一月,則賈島赴長江主簿任當在此年十一月之前。被責授的原因,蘇絳所作墓誌及《新書》本傳都說是因為“飛謗”,未講具體情事。賈島有《寄令狐□相公》詩(《長江集》卷六。按:此“□”字當係衍文,因令狐□為相在宣宗時,時賈島已卒),係仍寄令狐楚者,詩中說:“驢俊勝羸馬,東川路匪賒。一緘論賈誼,三蜀寄嚴家。”當是赴任途中作,所以說“東川路匪賒”,令狐楚時在興元。可以注意的是詩中以賈誼自喻。詩的末尾說:“豈有斯言玷,應無白璧瑕。不妨圓魄裏,人亦指蝦蟆。”即指飛謗事,以明自己的無辜。卷六又有《謝令狐相公賜衣九事》:“長江飛鳥外,主簿跨驢歸。逐客寒前夜,元戎與厚衣。”又以逐客自況。賈島另有《病蟬》詩(《長江集》卷六):“病蟬飛不得,向我掌中行。折翼猶能薄,酸吟尚極清。露華凝在腹,塵點誤侵睛。黃雀並鳶鳥,俱懷害爾情。”五代時何光遠《鑒誡錄》卷八就曾舉此詩,說:“賈又吟《病蟬》之句,以刺公卿,公卿惡之,與禮闈議之,奏島與平曾等風狂,撓擾貢院,是時逐出關外,號為十惡。”這就是說,賈島是以詩得罪了公卿,因而受到誣陷,於是雖非及第,也給他一個官職,遠放於偏僻小縣。
中晚唐時的一些詩人,對賈島的含冤外放是了解的,他們在寄懷和悼念中都對賈島的遭際表示深切的同情,這裏可舉數首如下:
長沙事可悲,普掾罪誰知。千載人盡空,一家冤不移。吟寒應齒落,才峭自名垂。地遠山重疊,難傳相憶詞。(姚合《寄賈島時任普州司倉》,《姚少監詩集》卷三)
敲驢吟雪月,謫出國西門。行傍長江影,愁深汩水魂。筇攜過竹寺,琴典在花村。饑拾山鬆子,誰知賈傅孫。(李洞《賦得送賈島謫長江》,《全唐詩》卷七二一)
忽從一宦遠流離,無罪無人子細知。到得長江聞杜宇,想君魂魄也相隨。(李頻《過長江傷賈島》,《全唐詩》卷五八七)
秦樓吟苦夜,南望隻悲君。一宦終遐徼,千山隔旅墳。恨聲流蜀魄,冤氣入湘雲。無限風騷句,時來日夜聞。(李頻《哭賈島》,《全唐詩》卷五八九)
謫宦自麻衣,銜怨至死時。山恨三尺墓,人口數聯詩。仙桂終無分,皇天似有私。暗鬆風雨夜,空使老猿悲。(杜荀鶴《經賈島墓》,《唐風集》卷上)
如果說賈島隻是較為抽象的“飛謗”一詞的話,那麼加給溫庭筠頭上的誣陷之詞,就具體得多而又難聽得多了。這就是所謂他在考場中專替人作槍手,人以輕薄目之。如《北夢瑣言》卷四謂:“(庭筠)每入試,押官韻作賦,凡八叉手而八韻成,多為鄰鋪假手,號曰救數人也。而士行有缺,縉紳薄之。”《唐摭言》卷十三《敏捷》:“山北沈侍郎(詢)主文年,特召溫飛卿於簾前試之,為飛卿愛救人故也。適屬翌日飛卿不樂,其日晚請開門先出,仍獻啟千餘字。或曰潛救八人矣。”於是文獻記載說他因此於大中末,未及進士第而授為方城尉。實際上從溫庭筠的生平事跡來看,他是多次得罪於貴要的。《唐詩紀事》卷七?《溫憲》條,說:
溫憲員外,庭筠子也。僖、昭之間,就試於有司,值鄭相延昌掌邦貢也,以其父文多刺時,複傲毀朝士,抑而不錄。
這裏記述知舉者還因為溫庭筠的緣故,故意不錄取其子,而溫庭筠之所以不容於時,倒並不在於替人作槍手,而是“文多刺時,複傲毀朝士”,這與前麵引述過的羅隱、賈島事,是同樣的。庭筠被貶方城尉時,其友人紀唐夫作詩送他:
何事明時經玉頻,長安不易杏園春。鳳凰詔下雖沾命,鸚鵡才高卻累身。且盡綠?銷積恨,莫辭黃綬拂行塵。方城若比長沙路,猶隔千山與萬津。(《送溫庭筠尉方城》,《全唐詩》卷五四三)
詩中說“鸚鵡才高卻累身”,確是道出了溫庭筠被貶的真正原因。賈島、溫庭筠,可說是中晚唐科場腐朽風氣的犧牲者。
唐代科舉與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