米芾在無為縣當通判時,蝗蟲四起成災。米芾就組織百姓趕打撲滅,蝗蟲便飛到鄰縣去了。鄰縣縣令氣急敗壞,便寫了公文告無為縣,說:“我縣本無蝗蟲,都是你縣趕來的,侵擾了我縣。” 府上把公文傳到無為縣,請米芾嚴加捕捉,勿再讓蝗蟲侵襲鄰縣。米芾看到此公文,啼笑皆非,就在公文空白處批道: 蝗蟲本是天災,卻非縣令不才。 既向敝縣飛去,還請貴縣押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