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朝建立於公元前16世紀,是我國曆史上第二個奴隸製王朝。商朝是在“夏桀不務德而武傷百姓,百姓弗堪”的曆史條件下推翻夏朝而建立起來的。因此,它在繼承夏代奴隸製刑罰的基礎上又有所發展。一個明顯的特征就是為其血腥殘酷的監獄暴力抹上一層“神意的靈光”,使其更具有欺騙性和威懾力。
商朝統治者奉行神權法思想,利用人們對大自然的敬畏和恐懼心理,極力宣揚“遵天命以敬鬼神”,他們把自己說成是“上帝”的代表者,他們對臣民的一切懲罰和鎮壓都是根據“上帝”的意誌製定的。是“代天行罰”。在商代,所有關於監獄的事務,從監獄的設置,直至對奴隸的處罰,都采用了“占卜”的方法,請示那個冥冥之中的“上帝”,然後由商王裝神弄鬼來傳達和解釋“上帝”的旨意,再代表上帝執行對臣民和奴隸的懲罰。
19世紀末,在河南省安陽市的殷都廢墟裏,考古學家發現了大量的刻有文字的龜甲和獸骨,這就是甲骨文。其中有一片甲骨卜辭上有這樣的記載:“貞、羊亡,其囚一月”大意是:看養牲畜的奴隸丟了一隻羊,商王占卜後,上帝的意見是:給這個奴隸囚禁一個月的處罰。這是我國監獄史上對囚徒進行處罰的最早的見諸文字的記載。我國有文字可考的信史,就是從商代的甲骨文開始的。夏朝的曆史則僅僅是傳說,無法證信。這段甲骨文也說明了在商代已經有了“囚禁”和“刑期”的概念,盡管還是很朦朧的。
“神權法思想是奴隸製早期國家統治階級的意識形態”,(薛梅卿《中國監獄史》群眾出版社八六年版第8頁)商王每當用刑之前,都要用占卜的方法請示上帝,表示他是在遵奉上帝的意旨來行事,這就在赤裸裸的監獄暴力外麵又披上一層神意的靈光,使商朝的監獄充滿了濃厚的迷信色彩,這在迷信思想盛行的古代,還是很起作用的。奴隸主階級正是借神靈來強化自己的權威。把他們對奴隸的殘酷殺戮和血腥鎮壓說成是上帝的旨意。以此來愚弄和欺騙人們,讓他們放棄反抗和鬥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