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從太原的“徒人城”看戰國的勞役監(1 / 1)

《山西太原府誌》上記載有:三角城,太原縣治西北,又名“徒人城”。舊誌雲:“趙襄子所築,以處刑徒。其城三麵,故名三角城”。兩千多年的滄海桑田,使“徒人城”在太原已渺不可尋。但《太原府誌》上的記載,卻明白無誤地告訴我們:戰國時期在山西太原確實有一個呈三角形的勞役監的存在。

刑徒與徒刑,表述相近,含義卻大相徑庭。刑徒的出現要比徒刑早一千多年。徒刑是審判和刑罰的產物。刑徒卻是取代肉刑的結果。戰國時期,隨著鐵器的廣泛使用,生產力得到進一步的發展,修城、築路、冶銅、煉鐵都需要大量的強壯勞動力。而對囚犯施以肉刑,將他們剁腳、砍手,把好端端的勞力整殘廢,是很不劃算的。統治階級從自己的切身利益考慮,逐步用刑徒取代肉刑,驅使刑徒去無償勞役,為他們創造財富。

戰國時期,隨著各國變法運動的深入,取代肉刑的刑徒製普遍興起。戰國時期的刑徒是戴著鉗鈦勞動的。鉗是一種鐵製的束頸的刑具,鈦(dài)是鐵製的束脛的刑具。刑徒的腳上和脖子上都要拴上鐵鏈,在“司寇”的驅使下,幹著繁重的勞役。

太原的“徒人城”就是專門為關押刑徒而修築的,可見當時太原地區刑徒數量之多。“徒人城”實際上是勞役監,與過去的拘禁監是有區別的。拘監禁僅僅是個等待審訊、等待受刑、等待處決、等待遣送的場所。勞役監的管理則要複雜的多。在現存的韓、趙、魏等國的青銅器上,可以看到有關主理刑獄的司寇督造的銘文。可見,這些珍貴的文物,也都是出之刑徒之手。

刑徒的處境是悲慘的,他們披索戴鏈,幹著繁重的勞役,除遇恩赦,服役遙遙無期。活著戴刑具,死了也要戴著刑具下葬。1964年我國考古工作者在河南省偃師縣西大郊村附近的高地上,發現了一處大型的刑徒墓。墓中除了累累白骨,還有許多“銘磚”。銘磚上除刻有刑徒的姓名外,還有刑名(髡鉗、完城旦、鬼薪等字樣)以及部屬和死亡日期等。在眾多的銘磚中隻有六塊銘磚上刻有“勉刑”的字樣。“勉刑”者,不戴刑具也。說明絕大多數刑徒都是戴著刑具下葬的,能受到“勉刑”優待的僅是少數人而已。但刑徒對曆史的貢獻卻是不可磨滅的,萬裏長城就是刑徒樹起的豐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