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光武帝的獄製改革(1 / 1)

漢光武帝劉秀,為漢高祖劉邦的九世孫。是東漢王朝的創建者。光武帝劉秀是在農民起義的生死搏鬥中成長起來的,深知民間疾苦和西漢監獄的黑暗。建國不久即大赦天下。他多次下詔書赦免獄囚並恢複他們的庶民資格,多次下命令“嚴禁殺害奴婢”並恢複奴婢的庶民地位。光武帝在位期間大興水利,減輕徭役,開創了“光武中興”的大好局麵,是我國曆史上一個很有作為的政治家。

西漢時期,監獄“種類繁多、各目濫雜”。根據清末修訂法律大臣沈家本的考證,僅設在首都長安的中央監獄就有26所之多,其中有囚禁將相皇族的“若盧獄”,有囚禁大臣的“上林獄”,囚禁列侯的“左右都司空獄”囚禁太子府屬官的“太子家令獄”囚禁皇室婦女的“掖廷獄”等。除“廷尉獄”由司法機關“廷尉”管轄外,其它眾多“中都官獄”都分屬各個不同的中央機關。形成政出多門,司法管轄嚴重混亂的狀況。西漢統治者表麵上遵從儒家學說,主張管理監獄要“德主刑輔”,即以禮義教化為主,以刑事懲罰為輔。實際上正象汲黯所指出的那樣是“外施仁義而內多苛刻”。當時刑獄之濫,冤獄之多。“民之生於是時,何不辛哉!”

東漢建武五年,光武帝下詔書說:“獄多冤結,元元愁恨……務進柔良,退貪酷”,指出:監獄裏冤案凝結,老百姓愁怨衝天。必須提拔公正賢良的官員,清除那些貪腐的酷吏。表達了光武帝對監獄黑暗的嚴重不滿,以及進行獄製改革的堅定決心。接著就下詔書裁撤了西漢自漢武帝以來所建置的二十六所中都官獄。中央監獄隻保留下廷尉獄和洛陽獄兩所監獄,接著又下令裁並四百餘縣同時也就精簡了四百餘所地方監獄。經過這次獄製改革,漢朝的監獄由多變少,由繁變簡,由政出多門改為監獄由專職的刑官來管理,實現了司法管理權的集中和統一。光武帝在進行獄製改革的同時,還多次下詔對在押犯進行“減刑和馳刑”,減刑的意義不言自明,即減輕處罰,押前釋放。馳刑的意思是放鬆對罪犯的管束,以減輕其服刑的痛苦。過去罪犯服勞役時都要“衣褐戴索”,戴上沉重的腳鐐鐵索去幹活。建武二十二年光武帝下令“徒皆馳解鉗,衣絮”,允許服勞役的罪犯卸掉刑具幹活,從而改善了囚徒處遇,其曆史的進步性是應該肯定的。

東漢光武帝的獄製改革,體現了“平緩刑獄”的精神。它所創建的監獄體製,也為以後各個封建王朝所沿襲和繼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