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錄囚”亦稱作“慮囚”,始於西漢,盛行於東漢,為以後曆朝曆代所因襲,並日臻完善。錄囚是指封建社會的皇帝或者官吏,通過視察監獄,考察和詢問獄囚,查閱案卷,以發現冤假錯案,及時予以平反的製度。錄囚的形式有兩種:其一是皇帝定期或不定期地親自視察監獄,以宣揚皇恩浩蕩,澤及囹圄;其二是由各級官吏定期進行。南北朝時的後陳,還專門成立了“錄冤局”,作為錄囚的專職機構。唐朝則把錄囚作為大理寺卿(中央最高法院長官)的日常職責,規定“五日一慮囚”。
皇帝親錄囚徒,起於東漢明帝年間。漢明帝劉莊,是東漢王朝第二代皇帝。為光武帝劉秀的第四個兒子,此人少年聰慧,十歲就“通春秋”。建武十九年(公元43年)被立為皇太子。中元三年(公元57年)即帝位。史載明帝“在位期間,注重刑理、法令分明”。僅管如此,在永平十三年,也發生了震驚朝野的“楚王英大獄案”楚王劉英也是光武帝的兒子,漢明帝的親兄弟,此人“好遊俠,結交方士,曾作金龜玉鶴,刻文字作瑞符”這就犯了皇帝的忌諱,有人告發他“擅造圖讖,意欲謀逆”。於是,劉英被奪去王爵,被廢為庶人,被發配丹陽涇縣,劉英押解到丹陽涇縣後自殺。楚王一案誅連甚廣,據《通鑒紀事本末》記載:“是時窮治楚獄,遂至累年。自京師親戚,諸侯、州郡豪傑及考察吏,嗬附坐死,徙者以千數,而係獄者尚數千人,諸不勝掠治,死者大半。”這段文字真實地記述了楚王一案所造成的恐怖局麵。從中央到地方,楚王的親戚、朋友、僚屬受誅連判死罪,被流放的達千數人。關在監獄裏的還有數千人,因經不起拷問,死者過半。侍禦史寒郎在錄囚中發現了這個問題,他專門上書給皇帝,以死相諫,據理力爭,終使明帝有所醒悟。馬皇後也乘機規勸明帝,曉以利害。漢明帝終於看到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於是親自到洛陽監獄視察,清理出冤囚千餘人,並降旨赦免。開創了中國曆史上皇帝親自視察監獄,親錄囚徒的先河。
“寒郎上書”以及漢明帝親錄囚徒,在古代監獄製度的建設上作用很大,功不可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