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六章 宋朝監獄作為統治階(1 / 1)

宋朝監獄作為統治階級暴力鎮壓的工具,伴隨著君主專製的加強和階級矛盾的激化。日趨腐敗和黑暗。雖然宋朝皇帝在口頭上也說:“國家欽恤刑事,重惜人命,豈容酷吏恣為深文,掠治無辜致其殞殺”。甚至反複強調:“律令者,有司之所守也!”還在形式上也仿照大唐律搞了個《宋刑統》,但與唐朝相比,宋朝對法律是很不重視的。宋徽宗趙佶就公開宣稱:“重輕予奪在上,何格令之有?”

作為最高統治者不把國家法令放在眼裏,作為下邊的各級官吏也就敢公然藐視法律的存在。我行我素,秘密殺囚是宋代監獄之痼疾。獄吏借殺囚以取樂,使宋朝監獄充滿了陰森恐怖的氣息。

古籍《東都事略》記載了這樣一件事:元年間,知鄆州浦宗孟經常虐殺獄囚,“使自掘地,倒埋之,觀其足動,以為戲樂。”《林下偶談》還記有:乾德九年(公元976年)宋太祖剛去世,晦帥潭就得到當朝丞相趙普的密信:太宗已經登極,馬上就要大赦天下。得此密信後晦帥潭立即入獄,“取大囚十八人立斬之。才畢,而登極赦至。”宋朝的官吏,草菅人命,競以殺獄囚為兒戲,簡直令人發指!

在宋朝,不僅一般囚犯隨時都有被獄吏秘密殺害的危險。就連功勳卓著的高級將領也難幸免。南宋初,抗金名將嶽飛,屢次率軍北伐,大破金兀術“拐子馬”。就因為反對議和,觸犯了一門心思想偏安的宋高宗趙構和奸相秦檜,竟以“莫須有”的罪名逮捕下獄,最後慘死在風波亭下。

在宋朝,監獄官吏非法殺囚相當普遍,成為宋代監獄一大頑症。據《監懲錄·前編》載:宋朝獄官筮土因“獄小而囚多,勒禁卒,凡徒戌以上百餘軰,盡弊之,以病死聞。”大意是:有個監獄官員叫筮土,隻因監獄小而押犯多,竟命令禁卒,將徒刑以上百餘名犯人全部殺死,然後以病死向上級報告。宋朝監獄盛行杖刑,即《水滸》裏講的“殺威棒”,獄吏行刑時暗加杖數,使僅犯有輕罪,罪不當死的囚犯,常因對獄吏打點不到而冤死杖下。獄吏橫行無忌,獄囚苦不堪言。到了宋徽宗時期,秘密殺囚已泛濫成災。盡管三令五申“生殺予奪在上而不在下”,盡管建立了提點刑獄司衙門,派出了拿著尚方寶劍的欽差大臣,但直至宋朝滅亡,始終都沒有解決獄吏無視法律、秘密殺囚這一嚴重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