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章 枷示,羞辱大臣的監外重刑(1 / 1)

枷示,又稱枷號,指在犯官的脖子上套枷,枷上寫上犯官的姓名、職務及其所犯“罪行”。令其在大庭廣眾中示眾,遭受羞辱和折磨。枷示場所一般都選在監獄門口或指定的衙門附近。這種刑罰從北周時開始使用,到明朝則發展成為五刑之外的常用重刑,成了封建皇帝濫施淫威羞辱大臣的重要手段。

“枷示”和監獄內犯人戴枷,形式盡管相似,性質卻完全不同。明朝時重罪囚犯在監內服刑,脖子上也要戴上枷,這是一種防逃的警戒措施,當然也有懲罰的性質在內。枷示則完全屬於懲罰和羞辱。被枷示的人,並未觸犯國法,也並沒有構成犯罪。其被枷示,僅僅因為給皇帝提意見得罪了皇帝。或僅僅因為冒犯了掌權的宦官。被枷示的大臣,也不存在逃跑的問題。被枷示的大臣一般采用“朝枷夜放”,或白天戴枷示眾,晚上卸枷收監關押。為了折磨被枷示的人,有時枷重可達一百二十多斤,官員戴枷示眾,用不了幾天就被活活折磨而死。

宦官專權,是明代政治的重要特點。明成祖朱棣靠宦官幫忙,推翻侄兒建文帝,自己當了皇帝,他和他的子孫也都把太監倚為心腹,委以重任,各朝都不乏宦官專權的例子。明英宗時太監王振專權,以帝師自居,飛揚跋扈,心狠手辣,朝中大臣見他要下跪,封疆大吏進京要先給他送禮。山西巡撫於謙因不肯向他送禮差點被整死。國子監祭酒李時勉(相當於國立大學的校長)因不肯給王振下跪,王振就專門找茬加害李時勉,他借口李時勉砍掉了國子監門口一棵樹上的樹枝,競假傳聖旨罰李時勉在國子監門口枷示,李時勉身帶重枷,頭頂烈日又羞又氣被折磨得奄奄一息。幸虧三千多太學生伏闕請願,並得到皇太後親自出麵幹預為李時勉講情,王振才放了李時勉一條生路。

在明朝利用枷示羞辱大臣,尤其是對敢提意見敢揭龍鱗的正直大臣進行懲戒,在各朝都屢見不鮮。明武宗朱厚照暴虐無道,直隸禦史王時忠上疏勸諫,明武宗競讓他“荷校都察院門口”。戶部郎中劉譯犯顏苦諫,也讓他“重校於戶部門口”。“校”就是枷,“荷校”、“重校”都是枷示的意思。到明世宗朱厚繼位後,“枷示”的案例更是不勝枚舉,“枷示”不解恨,又把“廷杖”搬出來,逆鱗之臣被打得血肉橫飛,皇帝的淫威被發揮得淋漓盡致。

文武大臣的遭遇尚且如此,草民百姓的人權狀況也就可想而知了。作為封建社會末期的明朝,封建皇權惡性膨脹已到了登峰造極的地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