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一章 廷杖,皇帝濫施淫威的監外酷刑(1 / 1)

廷杖,即杖責朝廷大臣於殿階之下,是明朝獨創的一種監外酷刑,其發明者即明朝的開國皇帝朱元璋。史載:“明初,太祖盛怒難製,喝令錦衣衛將逆鱗之臣工部尚書夏祥拖翻於階下,亂杖齊發,即時斃命。”一種簡單易行,不經過任何法律程序,既可使皇帝出口惡氣,又能讓群臣顫粟的刑罰由此產生,而且專為“逆鱗之臣”而設置。

廷杖的運用也有一個發展過程。據《明史·刑法誌》記載,明憲宗以前,凡遇廷杖“還給受刑者稍存體麵”,允許受刑者穿上外衣受刑,廷杖的目的隻是要羞辱受刑者,還不是要取其性命。到明朝中葉。明武宗朱厚照當朝。明武宗年號正德,世稱正德皇帝。這個正德皇帝卻既無才,又無德。他“淫樂嬉遊,放浪不薦”,重用劉瑾,穀大用等“八虎”,致使朝政敗壞,“賄賂公行”。劉瑾等人不學無術,隻會“日進鷹犬,角之戲”隻會引誘武宗“微行作樂”,如此倒行逆施,當然讓朝中文武大臣側目,為了製服這些大臣,劉瑾竟假傳聖旨讓剝去大臣的衣服受杖,一些大臣便當場慘死杖下。

廷杖之刑到明世宗朱厚時,被濫用到無以複加的地步。朱厚以藩王身份入繼大統,為了替自己的生身父母獻興王夫婦,上尊號、爭名份,也拿出了“廷杖”這個殺手鐧,壓服百官照自己的意誌行事。嘉靖2年(公元1523年),年僅17歲的朱厚下旨將其生母興獻王妃定為“聖母章聖皇太後”,百官震驚,以不合禮製為由,犯顏抗爭。左順門外黑壓壓跪了兩百多個大臣,他們紛紛要求少年天子收回成命。史載:“世宗怒不可遏,殺心大起,命令錦衣衛軍校從四麵八方圍上去,見人就抓,棍棒齊下”,這就是明朝曆史上“癡臣血濺左順門”的來曆。一次廷杖處罰如此眾多的大臣,創下了廷杖使用的最高紀錄。

左順門血案震驚了整個朝野。明世宗朱厚,這個藩邸出身的少年天子,用“廷杖”之威,把君主專製推向極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