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當時,猛烈攻擊封建禮教比較出名的人物,還有吳虞。吳虞(1872-1949年),四川新繁人,早年留學日本,長期在成都教書,並在報上不斷發表文章。1916年12月,他將自己的文章《家族製度為專製主義之根據論》,由成都寄給陳獨秀,向《新青年》投稿,並給陳寫了一封長信,表明自己的見解。陳對吳很賞識,稱他為“蜀中名宿”,並把他的文章刊登在《新青年》第二卷第六號上。吳虞對《新青年》能夠發表自己的文章,感覺很榮幸,他在1917年3月25日的日記中寫道:“餘之非儒及攻家族兩種學說今得播於天下,私願甚慰矣。”此後,他便在《新青年》上不斷發表文章。《新青年》三卷四號發表了吳的《儒家主張階級製度之害》,同時也發表了他妻子吳曾蘭(香祖)所寫的《女權平議》,他非常高興。在1917年9月初5日的日記中,他寫道:“《新青年》三卷四號一本,有餘之《儒家主張階級製度之害》一篇,香祖《女權平議》一篇。香祖文後獨秀識語雲:‘此文作者吳女士,即又陵吳先生之夫人也’。可謂特別標識。”吳的文章,猛烈攻擊封建家族製度和孔子學說,特別對儒家提倡的孝、弟予以無情的鞭斥。他認為“儒家以孝、弟二字為二千年來專製政治家族製度聯結之根”,因而使中國社會長期停滯於宗法社會,而不能前進。
吳虞早年思想,受老莊和李卓吾影響很多。他自向《新青年》投稿,參加新文化運動後,又受有魯迅的影響。例如,他在《新青年》六卷六號(1919年11月1日)上發表的《吃人與禮教》,便是看了魯迅的《狂人日記》(《新青年》四卷五號,1918年5月)後引起共鳴而寫的。吳虞說:“他(指魯迅)這日記,把吃人的內容和仁義道德的表麵看得清清楚楚。那些戴著禮教假麵具吃人的滑頭伎倆,都被他把黑幕揭破了。我現在試舉幾個例來證明他的說法”。
吳虞發表的激烈言詞,曾震動一時,在思想界起了一定的影響,陳獨秀說他是“蜀中名宿”;胡適說他是“四川省隻手打孔家店的老英雄”。
反對封建八股
八股文是15世紀到18世紀中國封建皇朝考試製度所規定的一種特殊文體。
清代科舉,沿襲前朝,以四書、五經和八股文體為標準,分三級進行考試。每三年舉辦一次。縣、府一級稱院試,被錄取者稱秀才。省一級稱鄉試,秀才有資格參加鄉試,被錄取者稱舉人。各省舉人到北京參加最高級考試,被錄取者稱進士。進士的第一名稱狀元,第二名稱榜眼,第三名稱探花。凡是考中舉人和進士的人,就可以做官和享有社會特權。
因此,那時的知識分子都是讀四書、五經之類的孔夫子的教條。凡是違背這些教條的,就要被輕視、被申斥,甚至進“文字獄”。
那時的學者,在清初還是有些成就的,但從雍正、乾隆年間大興“文字獄”,實行殘酷的文化專製主義後,學術的發展就停滯了。“避席畏聞文字獄,著書隻為稻粱謀”。與此相連,是考據學的興起。如魯迅所說:“清初學者,是縱論唐宋,搜討前明遺聞的。文字獄後,乃專事研究錯字,爭論生日,變了‘鄰貓生子’的學者”。
清代八股文,不僅盛行於科舉士人間,而且影響當時的文壇日趨摹古。雍正、乾隆年間,形成桐城古文派(以方苞、姚鼐為代表)。這一派主張“文以載道”,崇尚以“詞章”宣揚“義理”,凡不合乎孔夫子的教條的,都不必寫。這一派以唐宋以來古文派的正統自居,流行一時,成為清代封建文學思想的主要流派。和桐城派的散文相適應,還有“文選”(昭明文選)派的駢體文,刻意摹仿古典,濫用對偶排比,堆砌詞藻典故。
俗儒好尊古,
日日故紙研。
六經字所無,
不敢入詩篇。
古人棄糟粕,
見之口流涎。
沿習甘剽竊,
妄造叢罪愆。
這是清末倡導“詩界革命”的維新派名詩人黃遵憲在《人境廬詩草》中詠的幾句詩,可說是切中時弊。“六經字所無,不敢入詩篇”,凡是孔夫子沒有講過的話,都不能寫進自己的詩文,這是多麼嚴重的蒙昧教條啊!而這確實是當時的實際情況。
清末以來,要求變革的誌士仁人,早不滿意這種蒙昧狀況。黃遵憲提出:“我手寫我口,古豈能拘牽,即今流俗語,我若登簡篇,五千年後人,驚為古斑爛”。革命派陳天華則用通俗流暢的白話文體寫出《猛回頭》《警世鍾》等那樣婦孺皆能上口的宣傳文字:“拿鼓板,坐長街,高聲大唱”(《猛回頭》)。
清末也有人創製官話字母,提倡拚音文字,還有些人編了《白話報》、《白話叢書》(編者裘廷梁),提倡用白話文代替文言文。不過,這些影響都不很大。
《新青年》創辦時,其文學作品以翻譯、介紹為主,大多是托爾斯泰(俄)、屠格涅夫(俄)、左拉(法)、易卜生(挪威)、王爾德(英)的作品,又由於用晦澀的文言文表達,所以影響也不夠大。
1917年1月,胡適在《新青年》第二卷第五號上發表《文學改良芻議》。2月,陳獨秀在第二卷第六號上發表《文學革命論》。大約從這時開始,《新青年》展開了關於“文學革命”的討論。
胡適在留學期間,便不斷向《新青年》投稿。1916年10月,他在寄《新青年》編者的信中,提出“文學革命”須從八事入手,即:不用典,不用陳套語,不講對仗(文當廢駢,詩當廢律),不避俗字俗語,須講求文法之結構,不摹仿古人,須言之有物。
接著,胡適將這八條,寫成《文學改良芻議》,發表在1917年1月出版的《新青年》上,文字和順序略有變動,但基本上還是那八條。1918年4月,胡適在《新青年》上發表《建設的文學革命論》,又將這八條名之為“八不主義”。
從以上的八條看來,胡適所說的“文學革命”,實際上隻限於文體上的改革。這一點,他自己也講得很清楚:“我的‘建設文學論’的唯一宗旨隻有十個大字:‘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我們所提倡的文學革命,隻是要替中國創造一種國語的文學。有了國語的文學,方才可有文學的國語”。1917年7月胡適回到中國後,到處演說“文學革命”,所宣講的就是這種“國語的文學,文學的國語”。
由此看來,胡適的所謂“文學革命”,就是提倡白話文的同義語。
新思想、新文學的反封建內容,需要新的形式去適應,以便於它的表達和傳播。因此,白話文的提倡是有意義的。1918年後,《新青年》和新文化界比較普遍地使用白話文,有力地促進了新思想、新文學運動的開展。而且,白話文既然能夠使語言和文字統一起來,就使文字更能為廣大的人民群眾所接受,這對於群眾性的啟蒙運動也是很有利的。
白話文有利於文學革命的開展,但提倡白話文並不一定就是文學革命。形式和內容並不是等量齊觀的。白話文的形式,適合於新思想、新文學的內容,但它也同樣可以裝進反動的東西。文言文的形式,適合於封建思想、封建文學的內容,但它也並不是絕對不能為革命思想、革命文學所利用。把問題絕對化,就必然要犯形式主義的錯誤。
1917年2月,《新青年》編者陳獨秀發表的《文學革命論》,正式舉起“文學革命”的大旗,旗上亮明了三大主義:
一、推倒雕琢的阿諛的貴族文學,建設平易的抒情的國民文學;
二、推倒陳腐的鋪張的古典文學,建設新鮮的立誠的寫實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