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使用價值”——你買東西來幹嗎(1 / 1)

在朋友的生日晚宴上,曾經聽人問過這樣一個問題:“高跟鞋和貨車哪個更好?”乍聽起來,這個問題提的實在可笑,這兩者能有什麼關係。晚宴上的人打趣說哪個都不好,錢最好,錢什麼都能買。半醉狀態的人們甚至還爭論起來,一個說當然是汽車好了,貨車價格高,又能運東西,而且,就是再舊的貨車,把它賣掉,買雙高跟鞋還是不成問題的。

另外一個朋友舉著酒杯說:我看不見得,大街上的女士們,穿高跟鞋的有的是,但可沒見他們每天坐著貨車上下班,也沒看有幾個女孩子在遠程物流裏當貨運司機。這時旁邊也有人附和著說:就是,你看到哪位女士離得開高跟鞋?但是他們的生活大都不會直接接觸貨車。

終於有個聰明人講話了,他說:那要看你需要什麼了,如果你想穿鞋子,絕對不會買一輛貨車回來,就是全世界所有貨車一塊錢一輛,你也不會把他買來穿在腳上。你還是會去商場按照腳的尺碼給自己買雙鞋子穿。當然了,對於一個搞物流的人來說,如果他恰好需要一輛貨車,即使是高跟鞋再便宜,對他來說也是不相關,即使貨車幾百萬一輛,他還是要買貨車,因為他不是需要穿高跟鞋,而是需要搞運輸。

這個人說完這番話,一口氣幹了杯子裏的酒,等著挨批。但卻沒人說話,所有討論的人全都住嘴,他們想到了一個共同的概念,大家不約而同地想到經濟學上學過的一個關於商品的概念——“使用價值”。

在我們生活中,大家都會有無數次去商店購物的經曆。為什麼要購買這些商品呢?

可能十有八九大家的回答是:有用,滿足我們的需要。

的確,人們去交換商品的時候首先考慮的是對方的商品對自己是否有用,是否滿足自己的需要。沒有用的東西,是不會有人去購買的。所以商品要想實現交換就必須有使用價值。這種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就是商品的使用價值。使用價值是價值的物質承擔者,是商品的基本屬性之一。比如麵包能充饑,飲料能解渴等等。

那麼,使用價值是商品的“特有”屬性嗎?可能有人要說農民自產自“消”的蔬菜(勞動產品)以及自然界中的陽光、空氣、河水(非勞動產品的物品)都不是商品,但它們也能夠滿足人們的某種需求,所以,這裏要強調一點,使用價值是商品必有而非特有的屬性,有時候沒有價值的物品也具有使用價值,比如陽光,空氣,等等自然物。

使用價值是一切商品都具有的一個共同屬性。

所有商品都具有使用價值,商品的使用價值是指能夠滿足人們某種需要的屬性。任何物品要想成為商品都必須具有可供人類使用的價值;反之,毫無使用價值的物品是不會成為商品的。不同的商品具有不同的使用價值,就像書籍可以用來閱讀,鮮花可以用來欣賞,棉衣可以用來禦寒,收割機可以用來收割莊稼一樣。

但同時,同一種商品也可以有不同的使用價值,比如手機,這樣一種商品,就具有很多的功能,接打電話、發短信、發郵件、上網、娛樂、攝像,甚至有的手機還可以看電視。同樣是一種商品,它就可以滿足人們許多不同的需求。

到此,我們可能已經發現,商品的使用價值並不同於商品的交換價值,這一區別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麵:

第一,從商品的屬性角度看,使用價值是商品的自然屬性,能夠反映人與自然之間的關係;交換價值從屬於商品的社會屬性,它體現出來的是商品生產者之間的某種社會關係。

第二,存在的載體不同,使用價值是永恒的範疇,一直存在,而交換價值卻是以商品為載體而存在的,他的存在隻有在商品上才能得到體現。

第三,使用價值的存在是必需的也是客觀的,它不以交換價值的存在為前提,但是具有交換價值的物品必定具有使用價值。

第四,生產商和消費者的目的不同,生產者是為了獲得交換價值,但消費者是為了獲得使用價值。

人們購買商品,或者獲得非商品的某種物質,都是以獲得其使用價值為最根本的目的,使用價值的存在體現了事物在人類生存和發展中不可忽視的重大作用。

使用價值反映了事物對於人類生存和發展所產生的積極作用。大千世界裏各種事物以千姿百態的使用價值為人們所喜愛,構成了人們豐富多彩的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內容,人們的一切活動都離不開這些事物的使用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