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語“魚與熊掌不可兼得”出自孟子《魚我所欲章》。
“魚,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魚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義,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義者也。”
孟子用人們生活中熟知的具體事物打了一個比方:魚是我想得到的,熊掌也是我想得到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舍棄魚而要熊掌;生命是我所珍愛的,義也是我所珍愛的,在兩者不能同時得到的情況下,我寧願舍棄生命而要義。在這裏,孟子把生命比作魚,把義比作熊掌,認為義比生命更珍貴,就像熊掌比魚更珍貴一樣。孟子的話在告誡人們要重義,寧可舍生取義。
但對於這句話的另一層意思,人們所津津樂道於魚和熊掌的選擇性問題同樣值得深思。任何時候選擇都是有代價的,做任何事情都意味著要放棄某些東西。這在經濟學上有一個專門的詞彙來定義,就叫機會成本。
從經濟學的角度來看,機會成本是你我都無法回避的問題。任何決策都必須作出一定的選擇,被舍棄掉的選項中的最高價值者即是這次決策的機會成本。做人是需要成本的,有好的人生選擇也有壞的人生選擇卻沒有不要成本的選擇,付出的成本太高就可能影響我們的選擇也會使我們的人生留下太多的缺憾。
前麵我們提到經濟學上的一個概念,叫稀缺性。機會成本所要反映的,正是有限資源與無限欲望之間的這種矛盾性。就其本質而言,機會成本是指一定資源由於被用來滿足特定欲望而放棄的對其他欲望的滿足,但由於資源很少能直接用來滿足人類複雜多樣的欲望,而需要經過加工轉化為特定形式的產品,因而,人們所看到的,是資源被使用在各種各樣的用途上,最終以產品形式表現出來。
由此,機會成本可定義為一定資源由於被使用在特定用途(即社會產品生產)上而放棄的在其他各種可能用途上所能獲得的社會產品。
機會成本的概念從提出到如今,無論是對經濟學理論的發展、還是對社會問題的決策上都提供了有力的幫助。
首先,機會成本有助於人們理解貨幣成本和真實經濟成本之間的差異,從而也就解決了要素資源的使用在會計上是盈利,在經濟學上是否有效益的問題。當要素資源的使用在會計上是盈利的,而在經濟學家的眼中卻是負效益時,這時的要素資源的使用的機會成本是巨大的,從而其使用就不能說是最優的,對社會而言,還可能是要素資源的嚴重浪費。這就要求人們必須改變要素資源所使用的機會和方式,以減少或避免該要素資源在使用上的社會效益的損失。
其次,機會成本還為決策的科學化、合理化提供了可操作的理論依據。一個社會、一個國家、企業及個人都無時不在進行著決策,而每作出一項決策都要以放棄另一次行為為代價。機會成本的創立,就為人們獲得最佳決策建立了一個要素資源最優使用的參照。
但有的時候,決策過程中對機會成本的考慮,可能也會使人因過多的患得患失而畏首畏尾,裹足不前。在大學裏,一般好的學生一畢業就找到一份好的工作,得到一個比別人大的機會成本。由於舍不得放棄,不得不終生背著這機會成本大的包袱,守著那份好的工作,成為一個辛辛苦苦的中產階級白領階層。而那些不太出類拔萃的學生,一畢業由於找不到好工作,甚至找不到工作,因此其機會成本很小甚至等於零。這樣,他們不得不冒險,而且冒險也沒有什麼失去的。結果,這些並非一流的學生中卻闖出了一流的成功人才,大企業家大政治家也大多出自其中,他們反過來去雇用那些當年在大學超過他們的一流人才。這就是一流學生成本的代價。
因此,機會成本的現實教育意義就在於,一個人如果很有潛力與抱負,而現在不大不小又有點成功即有個不大不小的機會成本,那麼此人今後能否幹出一番大事業來,就要看他敢不敢把現有的機會成本從主觀上降低,甚至降低至零而做出新的選擇。否則,這機會成本將把他變為一個默默無聞的人,越到後來越悔之莫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