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章 乾隆初政(2)(3 / 3)

再就允?而言,這位被世宗指為遭父厭惡甚至拔刀欲殺的“昏庸狂妄”之“孽子”,卻深受父皇寵愛。康熙四十八年允?封貝子,五十七年任撫遠大將軍,統領大軍征討準噶爾部。聖祖特命允用正黃旗的纛,“照依王纛式樣”,來往文書稱“大將軍王”,當其離京時還舉行了隆重的出征儀式。一直到康熙六十一年十一月,他仍率出征大軍坐鎮西北。當時不少大臣認為允受聖祖如此重任,是表明他將被立為皇太子。這與世宗所述,完全兩樣。其他罪款,情況與此類似。可見,允、允?等人被雍正帝扣上的那些大罪,實難成立。

第二,雍正帝對允等人的處治,太野蠻,太殘酷,史無前例。他不僅對允等人肆意辱罵,革爵拘禁,甚至將允、允陰謀殺害,稱之為“冥誅”,還黜其宗籍,另改名字,稱允為阿其那、允?為塞思黑。雖然阿奇那與塞思黑不是傳說所謂豬、狗的意思,但確實是很難聽的名詞,塞思黑就是令人厭惡之意。堂堂至高無上的皇帝,竟不念骨肉之情,廢除父皇所定的名諱,給同父所生的兄弟賜予卑賤名字,實為中外罕有。對於一母所生的親兄弟允?,雍正帝也不輕饒。盡管允調兵遣將,驅逐了準噶爾在西藏的軍隊,冊立六世達賴,留兵駐守,增強了清朝中央政府對西藏地區的統轄關係,立下了功勳,深受聖祖嘉獎,特撰《禦製平定西藏碑文》,但雍正帝不言其功,反以為過,指責其浪費帑銀,貽誤軍機。他本欲將允?加重懲處,但因親母孝恭仁皇後堅決反對,據說以死相爭,才未斬殺,而革其爵,與其子白起並拘禁於壽皇殿左右。

雍正帝對允等人的處治,在朝野中引起的反應十分強烈,被扣上“逼母”、“屠弟”之罪,政治上十分不利。乾隆帝對此案作了重大的修正。他當然不能全部推翻父皇的結論,而隻能以“從寬”的形式進行新的處理。他在雍正十三年十月初八日下諭說,阿奇那、塞思黑的子孫是聖祖的支派,如俱削除宗籍,則與庶民無異。他將此事推到當時王大臣身上,說是他們的再三要求,不是世宗的本意。他責令八旗王公和滿漢文武大臣確議具奏,不久決定,將二人的子孫給予紅帶,恢複宗籍,收入玉牒。同月二十四日,他又下諭說:允、允?已被拘禁數年,現欲酌量寬宥,令總理事務王大臣、宗人府、九卿會議具奏,隨即釋放,並於乾隆二年四月下諭,封賜二人為輔國公,以示“篤厚宗支之意”。後來允死時,用貝子品級祭葬,允?連升四級,晉為恂郡王。《清高宗實錄》卷5,頁31,卷41,頁14.

乾隆帝對所謂允集團的成員延信、蘇努等人,也采取了寬大的政策。延信是雍正帝之伯祖父肅武親王豪格之孫,溫良郡王猛峨的第三子,初封奉國將軍,後任都統、平逆將軍,攝撫遠大將軍事。他率軍進入西藏,趕走了準部士卒,立下大功,康熙帝盛讚其功,下詔說:平逆將軍延信領滿洲、蒙古、綠旗各軍,“經自古未辟之道,煙瘴惡溪,人跡罕見。身臨絕域”,“勇略可嘉”,封輔國公。對於這個有功於國、同一曾祖的弟兄,世宗因其與允、允?相好,而定上二十條罪狀,其中包括進藏之過數條,革職削爵拘禁,削宗籍。蘇努的高祖父是清太祖努爾哈赤,乃廣略貝勒褚英的曾孫,初襲父杠努文鎮國公爵,後晉貝勒,亦因附隨允被革爵黜宗室。二人的子孫俱連坐黜宗籍。乾隆帝命恢複他們子孫的宗籍,賞給紅帶子,收入玉牒。《清聖祖實錄》卷289,頁16;《清世宗實錄》卷64,頁8―11.

乾隆帝又寬待父皇所定年羹堯一案的株連人員。年羹堯原受世宗特寵,任至川陝總督、撫遠大將軍,封一等公,在康熙末年進軍西藏,尤其是雍正元年、二年平定青海羅卜藏丹津叛亂的戰爭中,功勳卓著,對雍正帝的繼位為帝和鉗製皇十四弟允?,也起了很大的作用。這樣一個有功於國,更有功於雍正帝的朝廷重臣,也被世宗定上九十二條罪狀,革職削爵,賜死籍沒,其幕客邱魯、汪景祺亦處死,親屬發寧古塔披甲為奴,並以冒濫軍功為辭,將一批立功於西藏、青海的文武官員革去職銜。乾隆帝命吏部、兵部複查,將革職官員中的“才具可用”之人,保送吏部、兵部,酌量錄用,將汪景祺的兄弟及侄子從寧古塔放回,其族人牽連監禁者,悉予寬宥。

乾隆帝對皇父晚年崇信佛道、迷信祥瑞等錯誤做法,也予以糾正。雍正帝信奉佛教,年輕時就令人代他出家為“替僧”。他自比“和尚”、“野僧”,自命為“釋主”(佛教教主),號稱破塵居士、園明居士。他與章嘉胡土克圖、迦陵性音等高僧交往密切,論說佛法,還曾於雍正十一年在宮中舉行法會,親自收了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平郡王福彭、大學士鄂爾泰與張廷玉、左都禦史張照、文覺禪師元信覺鴻、妙正真人婁近垣與皇子寶親王弘曆、和親王弘晝等八俗五僧一道共十四人為門徒。他把道士賈士芳、張太虛、王定乾等人養在宮苑,修行丹藥,醫治疾病。不少僧道利用皇上寵幸,橫行於地方,招搖生事。乾隆帝一即位,就采取措施,改變這種不良風尚。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五日,即世宗去世後的第二天,弘曆就命都統莽鵠立傳諭,將張太虛等道士驅回原籍,斥責他們“平時不安本分,狂妄乖張,惑世欺民,有幹法紀”,並嚴厲警告他們今後要安分守法,不得“在外招搖煽惑”,否則,必嚴行拘拿審問,立即正法。《清高宗實錄》卷1,頁19―21.九月初六日,他即位後的第三天,下諭指責不肖僧徒“借佛祖兒孫之名,以為取利邀名之具,奸詐盜偽,無所不為”,令禮部傳旨,諭告曾在內廷行走的僧人,不得“招搖不法”,不得誇耀世宗時所受恩遇和教誨,違者必按國法佛法加倍治罪。《清高宗實錄》卷2,頁18.過了半個月,他宣布實行度牒製,裁汰僧道。他下諭說:“近日緇流太雜,品類混淆”,各省僧徒“真心出家修道者,百無一二”,佛法日衰,因此頒發度牒,情願出家之人,必須領有度牒,才能“披剃”。不久,又降旨取締“房頭應付僧”與“火居道士”。後又規定,領到度牒之僧,每人隻準收生徒一名。直到乾隆四年,因各省領牒者達三十餘萬,合師徒計六十餘萬人,又再次諭告各省總督巡撫,命他們體會皇上“漸次裁減”僧道之意,設法使僧道日漸減少。《清高宗實錄》卷3,頁19,卷6,頁9,卷94,頁4.

雍正帝酷愛講求祥瑞,臣僚迎合帝意,頻繁奏報嘉禾、瑞麟等吉祥景象,諸如一莖十五穗,萬蠶同織瑞繭一幅,牛產毓麒麟,鳳凰出現,甘露普降,五星聯珠,黃河水清,五色卿雲,等等,一而再,再而三,名目繁多,禎祥萬千,用以表明大清天下是一派升平吉祥景象。乾隆帝十分厭惡這種自欺欺人的拙劣做法,―即位就諭示總理事務王大臣,令其傳諭各省總督、巡撫、將軍、提督、總兵官等,今後“凡慶雲、嘉穀一切祥瑞之事,皆不許陳奏”。《清高宗實錄》卷2,頁44.

雍正帝為了鼓勵農民積極生產,特創老農製,責令州縣官每年或三年在每鄉擇選一兩個勤勞樸實沒有過失的老農,賜予八品頂戴,“以勸民稼穡”。豪猾奸民乘機賄囑鑽營,謀充此位,大耍威風,甚至有的自稱“左堂”,傳呼農民,橫行鄉裏,乾隆帝批準了雲南巡撫張允隨的建議,取消了這一製度。同時,還廢除了“錢糧總吏”、“提牢典吏”,使他們不能借此科索民財‘侵沒官賦’欺壓獄犯。《清高宗實錄》卷22,頁25,

第三節征剿黔苗堅持改土歸流。

一、古州苗變黔省大震。

乾隆皇帝弘曆於宣讀父皇令其繼位的遺詔後的第三天,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即下諭旨,諭告莊親王允祿、果親王允禮等總理事務王大臣,將黔省苗疆用兵,作為目前兩項最重要的“緊急之事”之一。不久,他更進一步指出:“苗疆用兵,乃目前第一要務”。《清高宗實錄》卷1,頁24,卷5,頁54.新君即位,日理萬機,軍國大事何止數十件數百件,為什麼要把用兵於貴州苗疆列為第一要務?為什麼要征討苗疆?這一戰爭屬於什麼性質?它有何重大影響?要解釋這一係列疑問,還得從半年以前貴州省古州等地苗民起兵談起,而且還要涉及雍正帝在西南少數民族地區的改土歸流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