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乾隆初政(3)(2 / 3)

在這軍事征剿無效,苗亂滋延及部分臣僚的反對言論影響下,雍正帝動搖了,認為不該在貴州實行改土歸流。雍正十三年七月十八日鄂爾泰上疏請罪時,世宗降諭說:古州苗疆改土歸流之事,鄂爾泰懇請施行,因相信其“居心誠直”,“必有成算”,始允其請。不料從那以後,“苗即數次蠢動,近則直入內地”,詢問鄂爾泰,彼“亦以出於意外為詞”,可見,“是從前經理之時,本無定見,布置未協所致”,“則朕一時之輕率誤信,亦無以自解”。《清世宗實錄》卷158,頁17.過了半個月,八月初三日他又諭告辦理苗疆事務王大臣,說明經理苗疆的目的是為了“安民”、“利民”,不料反而害民,責令地方官員“竭力撫綏”,“救災恤困”。他說:

“從來經理苗疆之意,原因苗性凶頑,久為地方居民之害,是以計議剿撫,為安百姓之計。若雲利其民人,……若雲貪其土地,則其地本在吾版圖之中。縱使日久之後,苗眾抒誠向化,輸納錢糧,計算尚不及設汛養兵萬分之一,然則國家果何所利而為此哉!……今逆苗突入內地,勾引熟苗,肆行搶掠,良民遭其荼毒,以安民之心,而成害民之舉,朕與經理之大臣安能辭其過耶!……著將此旨通行曉諭各省官弁兵民等,鹹使聞知。”《清世宗實錄》卷159,頁2、3.

雍正帝這樣接連兩次下諭,正式承認經理苗疆是失誤,是“輕率誤信”“本無成見”之臣僚的錯誤建議,成了害民之舉,可不是一時心血來潮的輕率言談,而是其反複考慮之後作出的嚴肅結論,這就是他準備要“棄絕苗疆”了。其實,早在雍正十三年五六月,他就有了這種想法,曾同辦理苗疆事務王大臣談過,認為過去不該在貴州古州等地實行改土歸流,應當“棄置新疆”,當時這些王大臣主張,“苗人現在跳梁,此時斷無棄置之理,惟有俟事平之後,再行計議”。《清高宗實錄》卷2,頁21、27.王大臣的主張,也是主要從朝廷的臉麵考慮,在苗變之時宣布放棄苗疆,太丟人了,等平定之後再說,並不是說他們一定堅持要死守苗疆不許拋棄。雍正帝當時雖然同意了王大臣的建議,但仍未放棄原有想法,故派張照為“撫定苗疆大臣”,“令察其利害”,即了解和分析棄置與否的利弊。

張照聰明過人,蒙受世宗重用,由一個區區從七品的微員檢討,十二年內超擢為九卿之一的從一品刑部尚書,又被委任為辦理苗疆事務處的大臣和撫定苗疆欽差大臣,他當然了解皇上的性格和想法,知道朝廷的態度和朝野的傾向,世宗也知其為人,認為他會貫徹自己的意圖,因而才特派他為欽差大臣。兼之他想借此打擊鄂爾泰,因而一到貴州的沅州鎮遠後,就“密奏改流非策”,並“致書諸將,首倡棄地之議”。《清史稿》卷304,《張照傳》;《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可見,張照棄絕苗疆的建議,實即來源於雍正帝的主張,並不是他一人冥思苦想的創見,隻不過是他夾雜了個人恩怨罷了。

征剿無效,朝野,世宗猶豫、後悔和動搖,加上張照以其蒙帝寵信善悉君意的特派欽差大臣的身份,公開宣揚欲棄苗疆的聖旨,因而形成“前功幾盡失,全局幾大變”的嚴重局麵,貴州的改土歸流眼看著就要完全失敗了。《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

三、乾綱獨斷平定苗疆。

(一)堅主用兵迅速平變。

正當苗疆改土歸流處於危急之時,雍正十三年八月二十三日世宗胤病逝,弘曆繼位,堅持改流,軍政形勢發生了巨大變化。

早在雍正十三年五月成立辦理苗疆事務處時,弘曆就是經管此事的王大臣之一。通過三個多月的工作,他對苗情、軍機、政論和父皇意圖,以及張照的性格、想法,都很了解。他很關心苗疆的去向,不讚同廢棄新疆的主張。他深知此事關係重大,必須認真對待,妥善處理。他一即位就明確地強調“苗疆用兵,乃目前第一急務”,堅持要將改土歸流進行到底。他嚴厲斥責撫定苗疆大臣張照假傳聖旨,反複論證皇父並無棄絕新疆之意,並諭令總理事務王大臣會同刑部將張照嚴審定罪。這樣,一下子就煞住了車,捂住了主張拋掉苗疆之人的金口,扭轉了反對改流的狂瀾,從政治上統一了朝廷對苗疆堅持用兵的思想。

乾隆帝采取的另一重要決策是更換統帥,懲辦失職官將。他一即位就將張照撤下來,委任湖廣總督張廣泗為經略,“統領軍務”,自揚威將軍哈元生、副將軍董芳以下,俱令聽張“節製調遣”。他多次降諭,慰撫張廣泗,寄以厚望,授予大權,言及苗疆用兵事關重大,曠日持久,尚無頭緒,“是以命卿為經略,總統軍務,一切惟卿是賴”,並命張兼領貴州巡撫,增撥兵餉一百萬兩,使張廣泗感激涕零,誓盡全力平苗報恩。《清高宗實錄》卷1,頁33,卷4,頁12,卷5,頁54,卷10,頁8.乾隆帝多次下諭,指責張照擾亂軍務,副都禦史德希壽隨聲附和;貴州巡撫元展成撫綏不當,玩忽公事,輕視民命,文武不和;揚威將軍、貴州提督哈元生事先不能預為防範,用兵又觀望遲疑,籌謀無術,調度失宜,稽遲軍務;副將軍、湖廣提督董芳仗恃張照之勢,與哈元生“有意齟齬”,僅以招撫為事,皆令革職拿解至京,嚴審定罪。這樣一來,事權統一,賞罰嚴明,對保證平定苗疆起了很大作用。

乾隆帝對剿撫之間的關係,作了明確的規定,禁止濫殺,欲圖以“德”濟“威”。他於九月二十一日諭總理事務王大臣和辦理苗疆事務王大臣,數說官兵不應焚毀被迫脅從的苗寨,殺害老弱子女,因為“若將脅從之苗寨概行焚毀,並誅其老弱子女,則益堅其抗拒之心,於剿撫機宜,殊為未協”,但若過分寬縱,“使逆苗並不畏威,兼不懷德,則亦非一勞永逸之計”。《清高宗實錄》卷3,頁11.他於十一月十八日再諭總理事務王大臣和辦理苗疆事務王大臣,命赦投誠苗眾之罪,讓他們傳諭經略張廣泗,令其明白曉諭:“除怙惡不悛者定行剿除,以彰國法,其餘若能聞詔投戈,輸誠悔過,當悉貰其罪,予以自新,務使邊宇安寧,百姓樂業,以副朕安海內,一視同仁之意。”《清高宗實錄》卷7,頁11.這對勸說苗民降順,略微限製一下官軍的濫殺,是會有影響的。

在乾隆帝堅主用兵、改流的正確方針指導下,經略張廣泗認真總結了前麵八九個月戰爭的利弊得失和經驗教訓,認為過去之失利,除了政治上文武不和、剿撫未定等因素外,軍事上最大的失策是“合生苗、熟苗為一”,“分戰兵、守兵為二”,真正用來征剿之兵太少,六省官兵數萬名,絕大多數用於“大路沿途密布”,“而用以攻剿之師,不過一二千人”,以致“東西奔救,顧此失彼”。他建議集中兵力,分化生苗熟苗,“直搗巢穴,殲渠魁,潰心腹”,“渙其黨羽”,“暫撫熟苗,責令繳凶繳械,以分生苗之勢”,而“大兵三路同搗生苗逆巢”,使其彼此不能相救,“則我力專而彼力分,以整擊散,一舉可滅”,然後再攻“從逆各熟苗”,“以期一勞永逸”。《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

乾隆帝完全信任張廣泗,有所奏請,概予允準,大力支持。張廣泗擁有軍政大權,號令統一,率領六省官兵,放手進行征剿,先分兵三路,攻上九股、下九股和清江下流各寨,“所向克捷”。乾隆元年(1736年)春,又分兵八路,排剿抗拒苗寨,“罔不焚蕩鏟削”,隨即進攻牛皮大箐。此箐位於苗寨之中,盤亙數百裏,北至丹江,西為都勻、八寨,東係清江、台拱,“危岩切雲,老樾蔽天,霧雨冥冥,泥潦蛇虺所國”,雖附近的苗徭,“亦無能悉其幽邃窮其荒阻者”,所以各處苗寨被攻下以後,苗人紛紛逃據其中,以為官兵萬萬不能到此,欲圖待軍退後再出活動。張廣泗檄令諸軍分扼箐口,重重合圍,逐漸近逼,從四月至五月,官兵“犯瘴癘,冒榛莽,靡奧不搜,靡險不剔”,又許苗人自相斬捕除罪,因此,生苗“渠魁”全部被擒被殺,“俘馘萬計”,“其饑餓顛隕死岩穀間者,不可計數”。六月,張廣泗複乘勝搜剿從亂熟苗,分首、次、脅從三等,直到秋天,先後毀除一千二百餘寨,赦免三百八十八寨,斬一萬七千餘人,俘二萬五千餘人,獲銃炮四萬六千餘及刀、矛、弓、弩、標甲十四萬八千餘,盡平苗變,原來黃平等州縣逃居鄰近省份的漢民,陸續回到舊地,戰火紛飛,兵荒馬亂,連續折騰了一年多的苗疆,終於平定下來了。《清高宗實錄》卷10,頁8,卷11,頁28,卷15,頁36,卷17,頁27,卷19,頁31,卷22,頁4,卷27,頁21;《聖武記》卷7,《雍正西南夷改流記》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