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愛養百姓”“全盛之時”(1)(2 / 3)

其四,“勤政愛民”。乾隆帝認為,要想克服困難,使民有恒產恒心,達到“本固邦寧”,人君必須勤理國政,為民興利,內外官員必須善體帝心,實現君之誌願,講求利民富民之法,不得欺壓百姓盤剝民人,“民生以厚己生”。他很了解貪官汙吏損民利己的弊端,對此深惡痛絕。就在上述之諭下達後的第四月,乾隆元年正月初二日,他給總理事務王大臣下了一道專諭,責令督撫“務休養,戒廢弛”。他首先強調說:“為治之道,在於休養生民,而民之所以休養,在乎去其累民者”,使其能“各謀其生,各安其業”,然後才可見其富足之日。緊接著,他斥責督撫大臣或“以苛察為才能”,或昏庸寡識,為屬員蒙蔽,以致“累民之事,往往而有”。他具體指出各種弊端:催征錢糧,“而差票之累,數倍於正額”,拘訊訟獄,“而株連之累,數倍於正犯”;抽分關稅,“而落地、守口,給票、照票,民之受累,數倍於富商巨賈”。“如此等者,不可枚舉”。“以此擾累吾民,無怪乎民多不得自安其生業,而朝廷之德施,終不能盡致閭閻於康阜也”。他要求督撫董率屬員,“務以休養吾民為本”,盡除“一切擾累之事”。《清高宗實錄》卷10,頁2、3.

乾隆帝即位之初頒下的這道諭旨,是他執政期間的重要施政綱領,在相當長的時間裏,他確是在努力這樣作,勤理國政,“愛養百姓”,革弊興利,以圖達到民有恒產恒心,本固邦寧。他在乾隆四年四月十二日諭告群臣說;“朕自維即位四年以來,食昂貴。以號稱魚米之鄉的江蘇無錫為例,順治初,一畝良田不過賣銀二三兩,康熙年間漲至四五兩,至乾隆初年,價又漸長,到二十九、三十年,漲至七八兩一畝,多者十餘兩一畝。湖南平江縣朱謙益於康熙五十七年絕買田三十五畝,價銀三十五兩,乾隆十年絕賣與人,得銀五百四十兩,二十七年內,田價增長了十四倍。乾隆帝曾因穀米價昂專門下諭給各省督撫,詢問其情和原因,督撫之奏,大同小異,皆一致認為糧價太貴,且與人多地少田貴密切相聯。比如,江西巡撫開泰奏稱:“米貴之故,……大抵由於生齒日繁,地方官奉行未善,各省田畝,初值銀數兩者,今值十數兩。”雲貴總督張允隨說:“米貴之由,一在生齒日繁,一在積貯失劑。……天下沃野,首稱巴蜀,在昔田多人少,米價極賤,雍正八九年間,每石尚止四五錢,今則動至一兩外。……國家定蜀百餘年,(外省去川之人)戶口之增不下數十百萬,而本地生聚,尚不在此數,一省如此,天下可知,此時勢之不得不貴者。”貴州按察使介錫周呈稱,雍正四年,“人煙疏散”,京鬥米一石價銀四錢五分,現人口日增,廠礦人員一二十萬,米價上漲,豐年亦需七八九錢一石,歉歲則賣一兩二錢至二兩左右。《清高宗實錄》卷311,頁28、29,44,46.署理湖北巡撫彭樹葵說,康熙年間,“戶口未繁”,上遊之四川、湖南,“人少米多,商販日至”,因此米價低賤,湖北“遂號稱產米之鄉”,現在戶口增加,田價漸貴,糧價“年複一年,有長無落”。《清高宗實錄》卷311,頁33.湖南巡撫楊錫紱更道出了糧價、地價與土地兼並集中的內在聯係,認為米穀之貴,主要由於“戶口繁滋”和“田歸富戶”。他說:康熙年間,稻穀登場時,每石穀不過二三錢,雍正時需四五錢,今則必需五六錢,“蓋戶口多則需穀亦多”。清初,“地餘於人,則地價賤”’“承平既久,人餘於地,則地價貴”,以往每畝一二兩者,今賣七八兩。“近日田歸富戶者,大約十之五六,舊時有田之人,今俱為佃戶,歲入難敷一年口食,必須買米接濟”。《清高宗實錄》卷311,頁34―37,《清史列傳》卷18,《楊錫紱傳》。

其四,“勤政愛民”。乾隆帝認為,要想克服困難,使民有恒產恒心,達到“本固邦寧”,人君必須勤理國政,為民興利,內外官員必須善體帝心,實現君之誌願,講求利民富民之法,不得欺壓百姓盤剝民人,“股民生以厚己生”。他很了解貪官汙吏損民利己的弊端,對此深惡痛絕。就在上述之諭下達後的第四月,乾隆元年正月初二日,他給總理事務王大臣下了一道專諭,責令督撫“務休養,戒廢弛”。他首先強調說:“為治之道,在於休養生民,而民之所以休養,在乎去其累民者”,使其能“各謀其生,各安其業”,然後才可見其富足之日。緊接著,他斥責督撫大臣或“以苛察為才能”,或昏庸寡識,為屬員蒙蔽,以致“累民之事,往往而有”。他具體指出各種弊端:催征錢糧,“而差票之累,數倍於正額”,拘訊訟獄,“而株連之累,數倍於正犯”,抽分關稅,“而落地、守口、給票、照票,民之受累,數倍於富商巨賈”。“如此等者,不可枚舉”。“以此擾累吾民,無怪乎民多不得自安其生業,而朝廷之德施,終不能盡致閭閻於康阜也”。他要求督撫董率屬員,“務以休養吾民為本”,盡除“一切擾累之事”。《清高宗實錄》卷10,頁2、3.

乾隆帝即位之初頒下的這道諭旨,是他執政期間的重要施政綱領,在相當長的時間裏,他確是在努力這樣做,勤理國政,“愛養百姓”,革弊興利,以圖達到民有恒產恒心,本固邦寧。他在乾隆四年四月十二日諭告群臣說:“朕自維即位四年以來,朝乾夕惕,無非以愛養民生為念,凡有利民之政,無不興舉,害民之事,靡不革除,寤寐焦勞,惟恐一夫不獲其所。”《清高宗實錄》卷90,頁19.這不僅是他對自己登基四年來治政的自我總結,在以後相當長時間裏,他也是這樣自勉自責和努力的。

二、蠲租為“愛民”之首務。

乾隆帝認為,使民有恒產、對民最為有利的事,是輕徭薄賦,減免錢糧。他曾下諭明確講道:“朕愛養元元,時以輕徭薄賦為念,凡遇各省應免錢糧之處,一經查確,即予蠲除,以紓民力。”《清高宗實錄》卷93,頁20.他又諭告王公大臣說:“誠以民為邦本,治天下之道,莫先於愛民。愛民之道,以減賦蠲租為首務也。”《清高宗實錄》卷9,頁3.

乾隆朝蠲免錢糧次數之多和數量之多,在曆代封建王朝中,可以說是空前絕後。蠲租的理由和方式,多種多樣,主要有四類:一為災蠲。或傾盆大雨,洪水泛濫,河堤決口,一片汪洋,衝塌村莊,淹死人畜;或久旱不雨,田地龜裂,赤地千裏,顆粒無收;或蝗蟲蔽天遮日,百萬蟲軍席卷大地,所過莊稼盡遭摧殘;或發大震,天崩地裂,房屋倒塌,黎民死傷,等等災荒,均可減免賦租。二為恩蠲。新皇登極,太後、天子五旬、六旬、七旬、八旬萬壽,恭上帝後徽號,慶賀武功,等等大喜之日,常下恩詔,蠲租減稅。三為事蠲。或係遣軍出征,用兵所在州縣供應軍需,勞民傷財;或係皇帝出巡,沿途供辦皇差,耗銀費力;或因修建宮殿陵園,工程浩大,有關地方疲累不堪,等等,也可分別減免。四為“逋蠲”。額征錢糧,曆年積欠,年複一年,愈欠愈多,根本無力繳納,到了一定時間,被恩準減免。另外,還有其他情形,如舊額賦重,予以減少;無地“浮糧”,免於征收,等等。蠲租數量也多少不一,有的全免,有的免一定的比例,但總的說來,數量是很大的。

雍正十三年九月初三日乾隆帝舉行登極大典,特頒恩詔大赦天下,其中專有一條,規定“各省民欠錢糧,係十年以上者,著該部查明具奏,候旨豁免”。《清高宗實錄》卷2,頁8.過了二十天,九月二十三日,他又諭總理事務王大臣,再免民欠,宣諭說:欲繼皇考“惠養黎元之至德,俾服疇力穡之人,均沐恩膏,積逋全釋”,故特行降旨,“將雍正十二年以前各省錢糧實在民欠者,一並寬免”。從前江南積欠錢糧內之“官侵吏蝕二項”,係從民欠中分出來的,當時承辦之官員處理很不妥當,現在將此欠糧亦“照民欠例寬免”。《清高宗實錄》卷3,頁15.這次蠲免的範圍很廣,數量很大,全國各州縣,凡有拖欠錢糧者,均一律免除。雖然目前尚未發現有關此次免除欠賦總數的材料,但可以肯定,其數是很大的,姑舉二例為證。鄰近畿輔的山東省,雍正二年在冊土地為九十六萬餘頃,應征田賦銀三百萬零七千餘兩、米四十七萬餘石、麥三萬餘石,從康熙五十八年至雍正十二年,積欠銀三百餘萬兩,經河東總督王士俊、山東巡撫嶽奉雍正帝之旨嚴厲催征,收了一百七十餘萬兩,其餘一百二十餘萬兩,根據上述恩詔,全部蠲除。江南省(江蘇、安徽)逋賦情況十分嚴重,雍正帝嚴令大臣清查,雍正十年查明,從康熙五十一年至雍正九年,所屬州縣積欠錢糧銀一千零一十一萬餘兩,其中,“官侵”(官員侵占)、“吏蝕”(吏胥吞蝕)為四百七十二萬餘兩,“實在民欠者”為五百三十九萬餘兩。這“民欠”五百餘萬和“官侵”、“吏蝕”四百餘萬,總共一千萬餘兩,相當於全國一年田賦總數的三分之一強,這筆巨額欠賦,亦為乾隆帝全部免掉。《清世宗實錄》卷115,頁4,《清高宗實錄》卷3,頁15.

乾隆二年,免甘肅全省田賦和陝西田賦的一半,約賦銀一百二三十萬兩。四年三月二十二日,乾隆帝特下蠲免直隸、江蘇、安徽三省田賦詔諭說:“朕切念民生,時廑宵旰”,或各省督撫陛見,或遇司道官員請訓,“務以編氓疾苦,備細谘詢,惟期海隅倉生,培固元氣,庶臻家給人足之風”。近年畿輔歉收,江南上年遇旱,“遂使吾民有乏食之虞”,因此,特頒諭旨,將直隸地丁錢糧銀蠲除九十萬兩,蠲蘇州巡撫所屬地丁錢糧銀一百萬兩,免安徽六十萬兩賦銀。《清高宗實錄》卷89,頁8.七年,他又下諭:雍正十三年,江蘇、安徽、福建三省民欠正項錢糧銀十七萬餘兩,甘肅、福建、江蘇三省欠米、豆、糧九萬餘石,甘肅欠草一百零七萬餘束,江浙二省欠漕項銀七萬餘兩、米二萬餘石,等等,皆一律免征,“務令閭閻均沾實惠”。《清文獻通考》卷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