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章“愛養百姓”“全盛之時”(1)(3 / 3)

乾隆帝多次離京,到奉天、承德、山西、山東、江蘇、浙江等省區謁祖陵、行圍、祭孔、巡幸,每次都要蠲免所在州縣錢糧。乾隆二年至易州安葬“皇考”世宗,他以沿途七個州縣民人“趨役勤慎”,諭免今年田賦。六年,因北京至熱河、木蘭行圍所過州縣“安營除道”,“有資民力”,命減今年額賦十分之三。八年,往盛京拜謁祖陵,照行舊例,免所過州縣本年額賦十分之三,又免盛京戶部莊頭七年所欠米豆草束和八年應交倉糧。十一年至山西五台,十三年往山東曲阜,十五年到易州,至河南祥符、登封二縣,皆分別蠲減租賦。十六年出巡江浙,免除江蘇省乾隆元年至十三年積欠地丁銀二百二十餘萬兩及安徽欠銀三十萬兩,蠲浙江省本年額賦銀三十萬兩。這還不包括登極恩詔所蠲一二千萬兩積欠田賦和乾隆十年的普免全國錢糧,可見蠲賦次數之多,數量之大。

除這些臨時蠲減外,乾隆帝還多次下諭,豁除不少州縣無法繳納的“虛糧”。江浙蘇州、鬆江、嘉興、湖州四府州,因係明初籍富民之田為官田,按其私租定為官賦,故賦稅特重,世宗有所豁免,乾隆帝又下諭“再除江省浮糧銀二十萬,以紓民力”。江蘇淮安府桃源縣、徐州府宿遷縣和睢寧縣,瀕臨黃河,沿河地畝潦涸不常,雍正五年河複故道,舊潦之地涸出,河道總督以此為新淤田產,三縣共報升科地一萬二千九百餘頃,經雍正帝委員查核,豁除七千二百餘頃,其餘五千七百餘頃按則納糧。乾隆帝對此下諭說:“朕以愛養百姓為心”,既知真情,“自當加恩開除”,將此三縣所謂新淤地錢糧全部豁免。安徽泗州原報新淤地九千八百餘頃,雍正帝開除八千六百餘頃,乾隆帝以此處水勢漲落不定,收成難保,將剩下的一千二百餘頃新淤地田賦免除。靈璧縣五湖田地低窪,被淹之區極難涸出,應納糧地二千五百餘頃,其賦亦予開免。山東郯城等二十八個州縣遭大水災之後的“沙存衝壓地”一千三百餘頃,需納地丁銀五千餘兩,以及章丘縣“缺額糧銀”三千九百餘兩,亦予永遠豁免。江蘇高淳縣,明朝有草場田五千餘頃,現因其田久非馬戶承耕,民人既納田賦又交場租,特令除其賦額。山東濟寧州、魚台縣水淹地土九百七十餘頃,海豐、利津等州縣“水衝沙壓地”九百八十餘頃,額征糧銀一概免除。《清高宗實錄》卷8,頁20,卷24,頁12;《清文獻通考》卷4;王慶雲:《石渠餘紀》卷1,《紀免科》。乾隆三十年以前,共開豁浮糧、虛賦數十萬兩。這一切,對減輕民間困苦,起了不小的作用。

三、五次“普免天下錢糧”蠲免賦銀二萬萬兩。

以減租蠲賦為“愛民”之“首務”的乾隆皇帝弘曆,不僅多次地、大規模地按地區蠲減各處正額租賦,而且還於乾隆十年、三十五年、四十三年、五十五年及嘉慶元年(1796年)五次下達普免全國一年錢糧的諭旨,而且還三次全免南方漕糧(一次為米四百萬石),累計蠲免賦銀二萬萬兩,相當於將近五年的全國財賦收入,數量之多,是空前絕後的。現將第一次乾隆十年正月初六日免賦的上諭摘錄如下,作些分析,以便更好地了解這位英君下旨免賦的原因、目的和影響。乾隆帝在這道旨中宣諭說:

“……朕臨天下,十年於茲,撫育蒸黎,民依念切,躬行儉約,薄賦輕徭。……今寰宇敉寧,既鮮靡費之端,亦無兵役之耗,所有解部錢糧,原為八旗官兵及京員俸餉之所需,計其所給,較之宋時養兵之費,猶不及十之一二。至於各處工程,為利民之舉者,亦隻取給予存公銀兩,即朕偶有巡幸,賞賚所頒,亦屬無幾,是以左藏尚有餘積。……朕思海宇安,民氣和樂,持盈保泰,莫先於足民。況天下之財,止有此數,不聚於上,即散於下。仰惟我皇祖在位六十一年,蠲租賜複之詔,史不絕書,又曾特頒恩旨,將天下錢糧普免一次。……朕以繼誌述事之心,際重熙累洽之候,欲使海山陬,一民一物,無不均沾大澤,為是特降諭旨,將丙寅年(十一年)直省應征錢糧,通行蠲免。其如何辦理之處,著大學士會同該部,即速定擬具奏。”《清高宗實錄》卷242,頁9、 10.

乾隆帝這次普免錢糧的諭旨及其實施辦法,表明了三個問題。其一,效法皇祖。乾隆帝對祖父玄燁十分崇拜,常講“以皇祖之心為心”,“以皇祖之事為事”,以皇祖為楷模,效其所行,法其所事,達到皇祖所取得的偉大成就,在此基礎上有所發展,功勳更著,是他畢生追求的一個重要目標。他把蠲租作為“愛民”之“首務”,亦與此有著密切的聯係。康熙帝讀過漢文帝《賜民田租詔》後曾著重指出:“蠲租乃古今第一仁政,下至窮穀荒陬,皆沾實惠,然必宮廷之上力崇節儉,然後可以行此。”王慶雲:《石渠餘紀》卷1,《紀蠲免》。祖、孫對蠲租之同樣重視,顯然是賢孫繼承祖誌仿其所行。

康熙四十九年十月初三日,聖祖玄燁諭告戶部普免全國一年錢糧說:

“……(朕)每思民為邦本,勤恤為先,政在養民,蠲租為急。……百姓足,君孰與不足,朝廷恩澤,不施及於百姓,將安施乎!……而民生所以未盡殷阜者,良由承平既久,戶口日蕃,地不加增,產不加益,食用不給,理有必然。朕洞矚此隱,時深軫念,爰不靳敷仁,用蘇民力。……自明年始,於三年以內,通免一周,俾遠近均沾德澤。直隸、奉天、浙江、福建、廣東、廣西、四川、雲南、貴州所屬,除漕運錢糧外,康熙五十年應征地畝銀共七百二十二萬六千一百兩有奇,應征人丁銀共一百一十五萬一千兩有奇,俱著查明全免,並曆年舊欠共一百一十八萬五千四百兩有奇,亦俱著免征。其五十一年、五十二年應蠲省份,至期候旨行。”《清聖祖實錄》卷244,頁2―4.

過了三十四年,聖祖鍾愛之賢孫乾隆帝弘曆,亦下了同樣的諭旨,專門講到皇祖全免一年錢糧之事,宣布普蠲全國一年租賦,其實施辦法亦沿此例。大學士、一等公訥親等遵旨於乾隆十年六月二十四日議奏:查康熙五十一年蠲免天下錢糧,將各省分作三年全免一周。查全國地丁錢糧額銀共二千八百二十四萬餘兩,請將直隸、奉天、江蘇、西安(陝西)、甘肅、福建、四川、湖南、雲南、貴州等省銀一千零四十二萬餘兩,於十一年全免,浙江、安徽、河南、廣東、廣西等省銀八百六十二萬餘兩於十二年全免,山東、湖北、江西、山西等省銀九百一十九萬餘兩於十三年免除。耗羨銀照舊輸納,留充地方公用。帝從其議。不久又規定,原來不在蠲免範圍內的甘肅“番糧草束”,福建、台灣之粟米,四川之“夷賦”,陝西、西寧的馬貢,河南官莊義田,廣東官租學租,浙江濱海之租穀租銀,直隸固安、霸安之旗戶屯糧,奉天之米豆,山西之本色兵餉,遇該省屆免之年,一律停其輸納。《清高宗實錄》卷243,頁14;《石渠餘紀》卷1,《紀蠲免》。將此和康熙免租相比較,確是十分類似,隻不過康熙四十九年十月之詔還免了各省積欠和應屆漕運錢糧,而乾隆十年之諭未提此事,僅此差別而已。

其二,知難而進。普免全國一年錢糧,並非輕而易舉,沒有一定的物質條件,沒有很大的勇氣,是不能施此特恩的。經過十年的苦心經營,國家財政進一步好轉,國庫存銀有所增加,“左藏尚有餘積”,為乾隆帝普免租賦提供了一定的必要條件。但是,十年的時間,並不太長,積累的帑銀畢竟有限,兼之,租賦已蠲免上千萬兩,乾隆七年黃河、淮河漲水,賑濟江蘇、安徽饑民用銀一千餘萬兩,各項支出又大量增加,財經狀況不能說可以使人安枕無憂。乾隆六年,戶部左侍郎梁詩正奏述收支情形說:“度支經費,莫大於兵餉”,每年春、秋二撥解部銀,多則七八百萬兩,少則四五百萬,而京中各項支銷,合計須一千一二百萬,入不敷出。因為,八旗兵餉和綠營軍費日增,雍正元年以前各省綠營總額為五十八萬餘名,後用兵準噶爾及苗疆,增設十一萬六千餘名,比康熙時歲增餉銀五六百萬兩。八旗生齒日繁,衣食維艱。應當裁減冗兵,遣派北京閑散旗人往東北屯墾田地。過了四年,已升戶部尚書的梁詩正,又上疏說:“每歲天下租賦,以供官兵俸餉各項經費,惟餘二百餘萬,實不足備水旱兵戈之用。今雖府庫充盈,皇上宜以節儉為要,勿興土木之工、黷武之師,應以持盈保泰。”《清史稿》卷303,《梁詩正傳》。

姑且按每年餘銀二百萬兩計算,十年也不過二千萬,除去乾隆七年賑濟江蘇、安徽一千萬兩,新增餘銀僅隻一千萬兩左右,加上即位時世宗遺下庫銀二千四百萬兩,大致估算,此次乾隆帝宣布普免全國錢糧時,庫存帑銀約有四千多萬兩。如若年成正常,每歲田賦、丁銀、鹽課、關稅等項收入四千萬兩,扣除各項開支,略有節餘,那麼,這四千餘萬兩的庫銀,確是相當可觀的數字,有了這筆巨額餘銀,遇到遣兵出征、水旱大災等非常事件,就不會驚慌失措,無銀支付。乾隆十三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乾隆帝言需及早停止征大金川的理由時講到,部庫存銀僅二千七百餘萬兩(《清高宗實錄》卷331,頁52)。扣除十一、十二、十三三年餘銀八九百萬兩,為一千八九百萬兩,加上乾隆帝繼位時父皇所遺錢糧,庫存帑銀約四千餘萬兩。但是,這項帑銀設若作為普免全國錢糧的儲備資金,則顯然不太充足,僅免征七百餘萬頃的地丁銀就為二千八百餘萬兩,加上廣東官租學租等,大致少收銀三千萬兩,一下子就使存銀減少到一千餘萬,很難應付突然發生的各項急需,正如梁詩正所說“實不足備水旱幹戈之用”。

因此,在這時下諭全部免除一年錢糧,必然引起一些才識短淺重利輕仁之人的議論,要知道,康熙帝是當了四十九年皇帝之後才降普蠲之旨,而今皇上剛執政十年就行此舉,未免過分匆忙。禦史赫泰竟公然上疏諫阻,力言“國家經費,有備無患,今當無事之時,不應蠲免一年錢糧”。《清高宗實錄》卷243,頁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