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盛極漸衰英君病逝(3)(1 / 3)

最能說明問題的是乾隆帝對這一劾疏的處理。五十一年六月十五日,他在承德避暑山莊就曹錫寶之疏下了一道諭旨,除了指令留京王大臣訪察劉全有無“借端撞騙情事”外,著重對曹予以訓斥。他一開始便援引和的回奏說:據和奏,劉禿子名全兒,本係世仆,因家人眾多,府內不敷居住,故令其在宅西附近的興化寺街居住,“一向派在崇文門稅務上照管一切,素昔尚為安分樸實。平時管束家人甚嚴,向來未聞其敢在外間招搖滋事”。如有不法行為,請旨飭派嚴查重處。緊接著他從幾個方麵指責曹錫寶徒憑空言入人以罪,責令王大臣傳訊曹錫寶,“令其逐條指實”,若真有其事,便嚴懲全兒。“若曹錫寶竟無指實,不過摭拾浮詞,博建白之名,豈有以無根之談遽入人罪之理?”他又諭令問曹與和之家人如何認識,從何處得知消息。

此諭本已帶有濃厚的偏袒和的色彩,很不正派,第二道諭旨就更不像話了。過了一天,六月十六日,他又下一諭說:“曹錫寶如果見全兒倚藉王勢,有招搖撞騙情事,何妨指出實據,列款嚴參,乃徒托諸空言。或其意本欲參劾和,而又不敢明言,故以家人為由,隱約其詞,旁敲側擊,以為將來波及地步乎?或竟係紀昀因上年海升毆死伊妻吳雅氏一案,和前往驗出真傷,心懷仇恨,嗾令曹錫寶參奏,以為報複之計乎?若不出此,則曹錫寶之奏何由而來?”

過了兩天,六月十八日,他因曹錫寶回奏看見全兒“房屋甚是高大”,而再次諭責曹“意欲參劾和,而又不敢明言”,“自相矛盾”,並命王大臣帶曹至全兒家看視住房,“倘伊家有高樓廣廈,儼同府第之處,即其罪案”,若僅係齊民房舍,“亦難律以專條”。

留京王大臣查看全兒住處。劉全原來“交接士大夫,納賄巨萬,造屋逾製,僭如王侯氣度”,但和早已密令“劉全拆毀(其室)如製”,衣服、車馬有逾製之處,“皆匿無跡”。曹錫寶無法,隻有“自認冒昧”。吏部擬議對曹錫寶按參奏不實之過,降二級調用。乾隆帝於五十一年七月十八日下諭,斥責曹錫寶“以虛詞入奏”,“蓋今年為鄉試之年,伊不過欲因進折,或記其名而出差耳,所見甚鄙”。本應依部之議予以降調,但念其究係言官,姑免實降,加恩改為革職留任。

乾隆帝如此開脫和、袒護和,本已使人不敢參劾和之過,而他在上述諭中還講了這樣幾句話:“且我朝綱紀肅清,大臣中亦無攬權藉勢竊弄威福之人”。這更等於是給和打了包票,給和樹立了一道堅固的避風牆,今後不許臣僚再對和進行彈劾。

由此看來,乾隆五十一年皇上對曹錫寶參劾劉全一案的錯誤處理,既可以說明此時已進入了和專權亂政的階段,也非常有力地顯示了和之能專權完全是由於帝對其之錯誤委任。這給乾隆末年的政局帶來了嚴重的影響。

(二)“政以賄成”貪汙盛行民不聊生五省起義

有了皇上的寵信和庇護,和便肆無忌憚地攬權索賄,亂政禍國。和是大學士、軍機大臣,兼管吏部、刑部、戶部、理藩院、戶部三庫、太醫院、禦藥房等衙門,又兼翰林院掌院學士,屢充殿試讀卷官,擁有這樣一批顯赫頭銜,皇上又對其言聽計從百般庇護,因此和基本上掌握了用人、理財、施刑、“撫夷”等方麵的大權。

和聚斂財富的主要方式是任用官員索取賄銀。兵部侍郎玉保係乾隆四十六年進士,頗有才華,為乾隆帝賞識,欲用為山西巡撫,但和因已受另一人之賄,遂薦“其資格較玉某為深,上從和言”,玉保因此氣憤憂慮成病,四十歲時即去世。內而九卿,外而督撫司道,不向和納銀獻賄,不是和親友,是很難當上官的,即使到任,也不能長留,甚或被和陰使詭計而革職罷官遣戍,直至處死,從而形成了“和相專權,補者皆以貲進”,“政以賄成”的嚴重混濁局麵。

這樣一來,吏治敗壞,貪風盛行。像昏庸無能的蘇淩阿,因與和之弟和琳聯姻,從吏部員外郎超擢兵部、工部、戶部侍郎,再遷戶部尚書,後晉大學士兼署刑部尚書。當其出任兩江總督時,“貪庸異常,每接見屬員曰:皇上厚恩,命餘覓棺材本來也。人皆笑之。”江西巡撫陳淮,“性貪婪,又信任南昌令徐午,人爭怨之。其民謠雲:江西地方苦,遇見陳老虎,大縣要三千,小縣一千五。過付是何人,首縣名徐午”。戶部銀庫郎中一職,本係肥缺,欲謀此職者,必向和獻銀,才能授職就任,因此此官“任意貪縱,侵盜官項,又勒索運餉,外吏經年累月不時兌納”。④。

和的攬權納賄,任用墨吏,“政以賄成”,嚴重危害了清王朝的統治,使乾隆帝苦心經營促成的“盛世”遭到了很大的破壞。以皇上數十年中最關心的兩件大事之一河工而言,便敗壞得不像個樣子。史稱:“乾隆中,自和相秉政後,河防日見疏懈。其任河帥者,皆出其私門,先以巨萬納其帑庫,然後許之任視事,故皆利水患充斥,借以侵蝕國帑。而朝中諸貴要,無不視河帥為外府,至竭天下府庫之力,尚不足充其用……而庚午、辛未高家堰、李家樓諸決口,其患尤倍於昔,良可嗟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