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章 陸定一忽憶“六月雪”!劉少奇沉冤昭千古(8)(1 / 3)

然後老人被提了起來,漢子們圍成一個圈,老人被圈在中間,一場以老人為目標的輪翻拳擊又開始了。“嘭!”老人當胸挨了一拳,踉踉蹌蹌地後退好幾步,搖搖欲墜之時,“嘭!”另一邊的拳頭出擊了,老人又倒向另一邊。

“嘭!嘭!嘭!嘭……”

老人癱倒了……打手們將老人架在凳子上,待他稍微休歇過來,又強迫他站定、低頭,他不開口,但又是一陣拳打腳踢……

就這樣循環不息,周而複始。

一天、兩天……

第三天,又換了一種折磨老人的方式。

審訊組長宣布:“你聽著,上級指示對你們這種人,如果證據確鑿,但死不承認,就可以用這個。”他舉起手上的東西一晃——是一副錚錚作響、齜牙咧嘴的手銬。

於是陸定一被銬住了雙手,繼續接受審訊。

“說不說?”

沉默。

“咯……”手銬收緊了些。

“快說!”

沉默。

“咯咯……”手銬又收緊了些……

手銬越收越緊,死死地箍住老人的雙腕,腕骨在硬邦邦的擠壓中像要碎裂……老人咬緊牙關,疼痛仍使他全身顫抖。雖說是冬天,他額上汗水卻大串大串地滾落。

老人又癱倒了……

沒日沒夜的審訊,無休止的肉體和精神的殘酷折磨,一天僅有的一小時的睡眠——似乎剛剛閉上眼皮卻又被催命似的嗥叫趕醒,極度疲乏中的折磨,大腦神經被越繃越緊卻又似有千萬個指頭瘋狂地彈撥著彈撥著彈撥著……

老人的身心已極度衰竭,而刑訊卻仍在繼續,打手們已經迫不及待,加緊對他嚴刑拷問:“承不承認你是叛徒、內奸?”

是的,他們要的不就是這個!他們要給他的曆史潑上汙水,那末對他的迫害就是顯得“名正言順”了。叛徒、內奸——那可是致命的罪名。

真實的曆史情況是:1932年,陸定一被王明集團降職從贛南蘇區調到上海團中央做組織部幹事。1933年舊曆正月十五前夕,上海團中央機關被國民黨特務破壞,許多人被捕,他卻得以逃脫,並由夏采喜同誌派的一位交通員帶路到了贛東北蘇區的葛溪。在葛溪他看見瑞金出版的蘇區團中央局的機關報《青年實話》刊登的一條決議,說根據上海的報告,陸定一逃跑回家,黨中央、團中央決定開除他的黨籍和團籍。他回到瑞金後,向黨中央上訴,董必武主持給他平了反,並聲明黨中央並沒有做過開除陸定一黨籍的決議。事隔30餘年,現在這些人抓住這一點,想再度把曆史搞渾。然而,事實就是事實,江西的黃知真也知道當年他從上海到蘇區的這段曆史情況,並對此做了證明。他們沒有撈到有用的稻草。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沒事實可以“創造”事實,沒有把柄可抓、可以“炮製”把柄。最後,“製造”也不要了,隻須嚴刑逼供,有了“供詞”,便大案告成,“罪責難逃”矣!

在陸定一老人極度衰竭、神思恍惚之時,打手們在他麵前擺上了紙筆……

一份關於“叛徒”的口供“製造”出來了。

這大概就是那些人後來洋洋得意所說的“重大突破”。

這就是陸定一在鼓樓大街帽兒胡同九號所經曆的嚴刑逼供的十天。

最後他被帶出了這個有著假山的院子,關到了海軍大樓西南方向的另一個四合院的一間屋子裏,房間的門整天被關得嚴嚴實實,連窗戶也塗黑了。看守終日站在房裏,監視著他一舉一動。上廁所必須事先報告,並要獲得看守所頭兒的批準,看守才能放人出去。有時候,竟然等上兩個小時,上廁所的報告卻沒有回音。

在這以前,還可以聽聽收音機,要煙、要電池之類的也可以托人去買。現在,這一切都禁止了,連收音機也不準聽了。

院子裏一片死寂,偶爾可以聽到隔壁有咳嗽之聲,仔細一聽,竟是林楓的聲音——他也被關進這裏來了?

這一個冬春北京缺煤燒,像他這樣的犯人,屋子裏取暖燒的當然隻有煤矸石了。煤矸石煙大,且硫磺味極重,加之門窗被關得嚴嚴實實,屋子便終日煙霧迷漫、臭氣刺鼻。陸定一就在這樣的屋子裏,關了三個多月,一直關到4月穀雨前夕,被送進秦城監獄之日。

自此,陸定一開始了長達十年之久的與世隔絕的獄中生涯……

“68164”號:秦城監獄的特殊犯人

嚴刑逼供取得“重大突破”以後,專案組的打手們彈冠相慶,既然“證據確鑿”,“反革命分子”加“叛徒、內奸”,理所當然應該送去坐大牢。

1968年5月23日,專案組打好了一份關於逮捕陸定一的報告。其實在這以前,他已被非法關押三年時間。這份報告提出正式辦理逮捕手續,好把他送進正規監獄。

報告送給陳伯達、謝富治、吳法憲審批,陳伯達大筆一揮:“同意”。謝富治、吳法憲也做了同樣的批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