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中國經濟改革的極佳切入點(1 / 2)

家是溫馨的港灣。

家是幸福的搖籃。

家是放“心”的地方。

特別是在遭遇風暴襲擊的時候,家是惟一安全的處所。

我常在外旅行。不論是荷蘭阿姆斯特丹的金鬱金香賓館(GOLDEN TULIP),還是德國斯圖加特的諾福特賓館(NOVOTEL),“”再多,總覺不如家中自在、親切、溫暖。難怪,在賓館裏常見掛著“賓至如歸”四字。賓館的最高“境界”,也不過是“如歸”。可見“歸”是多麼的可貴。

房子是家的所在,是家的“硬件”。

在深圳的一次房地產交易會門前,那高懸的巨大的條幅,上書七個大字:“你的家在哪裏?!”

這七個字,勾起多少無房的深圳打工者產生無家的感歎,也同時激起他們強烈的願望:即便勒緊褲帶,也要在深圳買一套房子,在深圳安家!

哦,下一回再見到“你的家在哪裏?!”這七個字,可以自豪地回答說:“我的家在深圳!”

可以說,房地產商用了“你的家在哪裏”這七個字,勝過任何“起價僅××××元”或者“對折出售”之類房地產廣告更加令人怦然心動。因為“你的家在哪裏”把家與房子緊緊鎖定在一起。

往日,中國大陸的城市住房,由國家投資建設,建成公房,然後無償分配給職工,每月收取低廉的房租。這叫“福利分房”。那房子叫“福利公房”。房子成了“福利”,中國大陸也就談不上有什麼房地產業。

自從中國大陸實行“開放、改革”,實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住房製度也隨之大改革。房子不再跟“福利”聯係在一起,誰都得花錢買房子。房子從此也就成了商品,成了“商品房”。

“商品房”是當今中國的“高頻詞”。

對於中國大陸來說,商品房仿佛是一個“新生事物”。雖說房地產業在資本主義國家早已非常發達,有著二三百年的曆史,在中國大陸卻還處於“新興”之中,還隻二十幾年的曆史。

商品房姓“商”。所謂“商品房”,就是明明白白地說,房子是商品,就像電冰箱、電視機一樣,隻要付錢,誰都可以買。或者說,你想擁有房子,就像擁有電冰箱、電視機一樣,必須付錢。

商品房是商品。隻要你手中有錢,你就可以買商品房。你愛買什麼地段、多大麵積的房子,都不受限製——唯一的條件是你按商品房的價格付錢。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著名經濟學家成思危曾經對房子作了精辟的概括:“住房是一種特殊的商品,特殊在哪裏?一是必需性,二是耐用性,三是高值性,四是不動性。”

所謂“必需性”,因為“住”是人生四大事“衣食住行”之一,是人人、家家、戶戶所必需的;

所謂“耐用性”,是指一幢房屋的使用壽命起碼在50年以上,高層建築使用壽命則在百年以上;

所謂“高值性”,是指總價高,居“衣食住行”之首,住房消費是家庭的最大支出;

所謂“不動性”,是指房屋的不可移動,所以被稱之為“不動產”。

必需性,耐用性,高值性,不動性,這“四性”是商品房的四大特性。

商品房,這本來是很普通的市場經濟的產物,可是,對於中國大陸來說,是對人們傳統觀念的極大衝擊。

須知,在中國大陸,人們的“身份”原本是按照“級別”來定的。官越大,級別越高,享受的待遇也越高。

那時,人們用這樣一句話來概括:“住房靠國家,分房按等級。”

這種“級別”之差,表現在種種方麵:

工資按照級別逐級升高;

副部長以上幹部不僅有轎車,而且還配有專職司機;

幹部的住房,級別高的往往地段好而且麵積大;

坐火車,隻有局級以上的幹部可以坐軟臥……

據北京一上世紀50年代參加工作的老幹部們回憶,他們當年經曆了這樣的“福利分房”過程:

參加工作後一般是先住幾年集體宿舍,結婚時可以分到一間大雜院的住房,然後才進入不斷重新分配並改善住房條件的行列。

分配的住房有新有舊,總是從分小房、分舊房開始,逐步改善。在三四十年中,每人平均分房大約六至八次。每一次職務的提升,往往伴隨著得到一次重新分房的機會,因為那時是以職務大小決定房子的大小。每一次分房,都要交出所住的房子,而新分的房子總是比原先大一些、好一些。

中國人治家,有句俗話:“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在一個多子女的家庭,往往是老大總是享受“新三年”的衣服。老大穿舊了給老二,所以老二隻能穿“舊三年”的衣服。老三最委屈,永遠穿不到新衣服,隻能穿老大、老二穿剩的那“縫縫補補又三年”的破衣服。

那時候,中國的“福利分房”,也有點類似於“新三年,舊三年,縫縫補補又三年”:北京一些單位攢下一筆資金,隔幾年就建成一幢標準高一些、戶均麵積大一些的新樓,人們稱為“司長樓”。住宅建成後,一部分司長和副司長住進去——他們官大,住“新三年”。他們騰出的舊房則分配給一部分副司長和處長、副處長,這些人算是住“舊三年”。他們搬走後,那些舊房子則分配給科長、副科長、主任科員、科員們,所以科長、副科長、主任科員、科員們隻能住“縫縫補補又三年”的舊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