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的住房改革,走上商品化之路。
“商品房”,是中國大陸房地產商品化的產兒。
什麼是“商品房”呢?
盡管如今人人皆知商品房,但是在《辭海》裏,卻查不到關於“商品房”的定義。
在房地產專著上,是這麼定義的:
“商品房按銷售對象可分內銷商品房和外銷商品房。”
“內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通過實行土地使用權出讓形式,經過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審批,建成後用於在國內範圍(目前不包括香港特別行政區、澳門和台灣)出售的住宅、商業用房以及其他建築物。”
“外銷商品房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按政府計劃主管部門列入正式項目計劃,建成後用於向境內、外出售的住宅、商業用房及其他建築物。”
“個人購買商品房,其產權歸購房者所有。亦即俗稱的個產房。”
筆者以為,所謂“商品房”,用一句簡單明了的話來概括,那就是“作為商品出售的房子”。
這就是說,自建自住的房子,不屬於商品房。因為自建自住,不進人流通領域,不屬於商品,也就不算是商品房。
“福利分房”所分配的房子,也不屬於商品房。因為那些房子盡管不屬自建自住,但是不作為商品上市,以“福利”形式免費分配,當然不算商品房。
不出售產權,隻是出售使用權的房子,算不算商品房呢?
對於這個問題,存在不同看法。有人以為,隻於出售產權的房子,才是商品房。但是,也有不少人,內中包括筆者,以為應該算是商品房。因為這使用權,也是以商品形式上市出售的。現在,有許多新蓋的房子,隻售使用權,而且這使用權價格比出售產權的商品房,隻稍微便宜一點。所以,這種出售使用權的房子,也是商品房。
筆者在采訪中國房地產開發集團公司總經理孟曉蘇博士時,他這麼看待商品房:
什麼是商品房?
出售產權的,就是商品房。
商品房有高檔、中檔、低檔之分。
安居工程是不是商品房?
應該算是特殊的商品房,或者是經濟適用的商品房。安居工程是針對中低收入的,屬於微利商品房。
解困房也是商品房。盡管解困房的價格很低,那是因為政府有義務幫助窮人。
解困房是一種政策性的措施,是暫時性的。隨著貧困家庭的逐漸減少,以後會取消解困房。安居工程也會逐漸取消。
單位自建,不租不售,不進入市場,不能算是商品房。
在中國,商品房大約占住宅的百分之五十。
所有的商品房,都是房地產企業生產的產品。
生產商品房,不能虧損。
商品房生產,應當以普通民宅為主,應該占百分之八十以上。
商品房是商品。隻要有錢,商品誰都能買。同樣,隻要有錢,商品房誰都能買。
商品房把所有的關係都簡單化、簡潔化,歸結到一個字:錢!
商品房隻認錢,不認“級別”。你有錢,想買多大就多大,想買幾套就幾套,想買幾處就幾處,要什麼地段就什麼地段,想在什麼城市買就在什麼城市買。
這就是說,商品房是“按錢分配”。
過去,“住房靠國家,分房按級別。”
現在,“住房靠自己,買房按價格。”
商品房的出現,是市場經濟的產物。
商品房的出現,是中國大陸的一大進步——雖說後來因為商品房的房價漲得令普通百姓望而生畏,以致商品房聲譽大跌。
商品房一時間成了中國經濟改革中湧現的“新生事物”。
其實,商品房在中國是“老生事物”。隻消翻一翻那本描寫舊上海的《冒險家的樂園》,便可以知道,早在20世紀初,那批外國投機商在“冒險家的樂園”——上海發了大財,內中很多賺的是房地產的錢。那時,上海的房屋可以自由買賣,是一種商品,也就是“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