麵對李富榮和蔡振華關於“何智麗事件”的談話,作為他們邀請而來的嘉賓,何智麗當然不便正麵衝突。在記者麵前,何智麗隻能打“拐彎球”回應。
何智麗說:“因為打到後來,我就報了一項單打,單項裏麵的單打,自己特別想打好,就是想拿下來,不管是誰贏,隻要我們中國拿下這塊金牌就可以了。我也希望戴麗麗(另外一場半決賽)能贏,這樣就都是中國選手進決賽,當然決賽正好跟外國選手,這塊金牌必須要拿,不拿就不行。實際上這也不是很輕鬆的事情,因為和自己打可能壓力還小一點。反正我的感覺就是——這塊金牌中國一定要拿的。”
何智麗還說:“我想說的是,乒乓球運動員,高水平的太多了,冠軍也太多了,你說誰比誰技術上又能強多少?大家千篇一律也不行。所以,要想真的打出來,就得有自己的特色,自己的東西,個性化的東西。”
盡管何智麗礙於與中國乒乓球隊重歸於好,不能暢所欲言,不能直截了當。然而,在改革開放已經相當深入的今日,普通百姓早已把讓球看透了。在“燕南社區”網上,我讀到2005年5月12日發表的署名“豔陽天”的《怨婦何智麗,掮客蔡振華》的文章,語言鋒利,無所顧忌:
讓球有理這種話,實在讓人深惡痛絕,中國乒乓球拿了越來越多的世界冠軍,卻越來越沒人買賬,搞得每次比賽都像自娛自樂。中國乒乓球隊仍舊不思革新,抱殘守缺,依舊念念不忘用“讓球”這種無恥加無知的手段來鞏固別人早就退避三舍的“優勢”,其醜陋實在堪稱一絕,甚至不遜於以醜為美的中國足球隊。在剝光了他們漂亮的外衣後,剩下的隻是用一些廉價的冠軍來自瀆,來玩偽裝的高潮,來對上醜表功,用一些永遠不變的豪言壯語來惡心全國人民。
“為了國家利益而讓球”這種思維實在是一種垃圾,很難想像作為教練的蔡振華會如此熱衷此道,說這種話的人不配搞體育。如果說何智麗是怨婦,蔡振華就是掮客……
“豔陽天”所批判的“為了國家利益而讓球”,那是指蔡振華在批評何智麗“欺騙了隊友,然後反過來喊冤”之後,又申明了自己今日對於讓球的態度①:
現在,我們一般不會再有讓球,不會再有何智麗現象。必須指出的是,如果在奧運會上,那就是國家利益高於一切。比如說比較兩個運動員對付下一個外國運動員誰更強的時候,我認為還應該以國家為重,這是我的原則,十多年來我們一直這樣。
也就是說,時至今日,蔡振華在那塊“國家利益高於一切”的嚇唬人的招牌之下,仍然在兜售“讓球有理論”。
奧林匹克精神是“三公”:公平、公正、公開。
讓球不公平、不公正、不公開,完全違背了奧林匹克精神。
至於所謂“國家利益高於一切”,其實是騙人的幌子。領導與教練的判斷,常常是錯誤的。就拿“何智麗事件”來說,何智麗打敗① 葛愛平,《蔡振華直麵“讓球”:奧運是例外 何智麗欺騙隊友》,2005年5月9日《體壇周報》。了韓國選手梁英子,這清楚地表明,當時要何智麗讓球的決定是完全錯誤的。
退一萬步說,當“國家利益”與奧林匹克精神相矛盾的時候,應該遵從什麼原則呢?應該以奧林匹克精神為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