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獎品的兌現有些難度,例如7天裏不可以無理取鬧,兄妹倆不能對罵和對打。如果周四童一把妹妹氣哭了一次,原則上可以取消他周五睡大床的資格,不過媽媽一般都不太忍心孩子盼望了一周的願望落空,於是周五會找個小借口讓原本絕望沮喪的童一突然得到出乎意料的驚喜:你今天踢球很好,還幫媽媽收拾了碗筷,可以重新贏回晚上睡大床的獎品。童一往往會高興得跳起來,抱著媽媽的臉又是親又是啃……
在堅持大原則的同時,媽媽動些小心思給孩子們製造些小驚喜,讓孩子多感受媽媽愛心牌的“寬容”,要比“為了堅守小原則讓孩子哭著回自己房間睡覺”來得更有溫情。偶爾給孩子們開綠燈,他們感知更多的溫暖,這樣的孩子會更容易具備“幸福力”。
獎和罰,其實都是手段,重點是讓孩子能懂得明辨是非,適當的獎勵很多時候要比懲罰更讓孩子充滿動力、鬥誌、正能量。
針對比較突出的問題和現象下手。如果他最近頻繁使用眼淚時,就可以針對這個情況入手。還有孩子最近啃指甲了,最近老要買玩具了,不肯按時睡覺,作業太馬虎了,都可以簽合同糾正。
靈活機動地履行合同細則。例如為了鼓勵孩子幫媽媽用吸塵器吸地板上的灰塵,就和他商量,做一次可以為“不哭換玩具”合同增加一天,提前實現30天。童一很開心,他不僅積極地吸幹淨了地板,還特別珍惜自己的勞動成果,抱荷蘭豬時有小鋸末落在地板上,小朋友立馬撿了起來。
合適的合同期限。太長不行,小孩子會說:我肯定等不到100天。太短了達不到糾正小缺點的目的,而且太短太容易實現,約束力也不夠。
有吸引力的獎品。找到孩子最渴望的獎品,不一定是玩具,也可能是一次旅行,或者是媽媽每天準時回家,或者是睡前故事從一個變成兩個……隻要媽媽多觀察孩子最期待、最在乎的東西,就能幫孩子實現願望。
切實可行的合同目標。糾正孩子的小缺點,比如今天開始不在放學路上吃東西,今天刷牙、洗臉、換睡衣全部自己完成,今天8點前準時爬到床上,今天開心地洗澡,等等。
避免籠統的提法,要清晰。一個月不吃巧克力,或者一個月不吃棒棒糖,要比“從今往後不吃糖”更容易操作和實現。“每天好好練琴”,不如和孩子商量一個月練熟五首曲子。
童年小貼士
選擇合適的“合同項目”,盡量從“小毛病”開始,慢慢糾正小缺點。
選擇合適的時間:度假期間媽媽有更多的親子時間,或者孩子剛過完生日,或者剛開學,都可以嚐試啟動合適的項目。
切合孩子的年齡和特點,選擇孩子有興趣執行的條款。
隻要孩子有進步,哪怕和預期的有距離,也要及時獎勵和表揚。
簽合同需謹慎,合同一旦開始執行,家長一定要說到做到。
和孩子一起擬合同,最好讓孩子自己針對問題確定合同內容,孩子還可以把合同目標畫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