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份誓詞都涉及到多爾袞三弟兄的切身利益,即他們三人已失去了繼位為君的希望,而被迫成為新汗皇太極之臣,與新主有著君臣關係,必須“忠心事君”。當然,他們也得到了一些東西,與諸貝勒一樣,可以維持現有的旗主之權和牛錄之主之權,君汗不能對他們任意處罰和侵犯。但是就在這三份誓詞中,已經比較清楚地表明,多爾袞三弟兄又遭受了代善等人給予他們的另一次打擊,再一次危害了他們的利益,這就是他們已屈居於小貝勒行列,與三大貝勒有著明顯的差距。第一章曾引錄了天命六年正月、天命九年正月及二月三次諸貝勒盟誓的文件,在這三份誓詞中,諸貝勒是依次排列的,代善、阿敏、莽古爾泰、皇太極是兄長,是四大貝勒,故排在其他貝勒之前,但並未將四大貝勒作為高一級的要人而單獨書寫,與其他貝勒截然分開。現在,不一樣了,在諸貝勒對汗的立誓中,首先寫明“帶善、阿敏、莽古兒泰三大貝勒,與眾貝子等,亦立誓”,接著就寫道:“我等與阿布太……謹告於皇天後土”,顯然是三大貝勒帶領其他貝勒立誓,其他貝勒受三大貝勒的統轄和調遣,雙方之間不是平等的關係。這在第四份三大貝勒的誓詞中,表示得格外清楚。
《清太宗實錄》卷一對三大貝勒的立誓,作了如下的記述:
“帶善、阿敏,莽古兒泰雲:‘我三人若不訓子弟,縱其恣肆,殃及其身。吾等善待子弟,而子弟藐其父兄,媚君希寵,不行善道者,天地鑒察,速奪壽命。如能守盟誓,盡忠良,天地保,子孫昌盛,壽命延長。”
這份誓詞講了三個問題。其一,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大貝勒,與阿巴泰、多爾袞、阿濟格、多鐸等十一個貝勒之間,有著管教與被管教、轄束與被轄束的關係,三大貝勒對多爾袞等十一貝勒,有管教之權,有轄束之權,甚至於還可以說有管教、轄束的責任。如果三大貝勒沒有行使管教之權,沒有盡到管教十一貝勒的責任,這些小貝勒恣意妄行,三大貝勒則犯了錯誤,失了職,要遭天地譴責,“殃及其身”,“當罹凶孽而死”。可見,三大貝勒儼然成為多爾袞等十一貝勒的家長,後者是其子弟,子弟有過,家長有責。
其二,規定十一貝勒必須尊敬三大貝勒,不許“子弟藐其父兄,媚君希寵。這對封建專製集權的明朝政府來說,是難以理解的。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民,不僅是所有黎民百姓,都是明帝的赤子?都是明君的“蟻民”,就是位列一品二品的大學士、六部尚書,也是明帝的臣仆。帝之叔、伯、兄、弟、子、侄等等親王、郡王,也要拜倒殿下,三呼九叩,尊帝為君,謹守臣節。王公的子弟,固然要孝順於家長、但更要忠於朝廷,忠於明帝。如若家長,父兄行為悖亂,還要大義滅親,首告謀反叛逆的父兄,哪能把這說成是“藐其父兄,媚君希寵"。實際上,這是硬性規定小貝勒必須聽從三大貝勒管教,唯其馬首是瞻,不許他們靠近國汗、投奔國汗,加強汗的勢力。
其三,如果三大貝勒能遵守盟誓,既盡忠良,尊汗為國主,又不許汗違背優待諸貝勒的誓詞,那末,三大貝勒就能為天所,“子孫昌盛,壽命延長”,即其現有的特權和利益,永遠傳下去,不致為汗所責所貶。
如果說這隻是代善、阿敏、莽古爾泰三大貝勒的自我吹噓,與其他十一位貝勒無關,沒有約束力,那末,第五份誓詞就講得更清楚,就彌補了這一含糊之處。《清太宗實錄》卷一載:
“阿布太、得格壘、跡兒哈朗,阿吉格、多裏洪多躲、都都、姚托、芍托、查哈量、和格眾貝勒亦誓曰:吾等若背父兄而陰媚乎上,行讒間於汗、貝勒之間,天地見罪,奪其紀算。若一心為國,不懷邪曲,克盡忠道,天地鑒,壽命延長。”
這是相應於三大貝勒的誓詞而寫的,在這裏,多爾袞等十一貝勒正式公開地承認服從三大貝勒的管教,聽其轄束,而且明確地發誓宣稱,不得“背父兄而陰媚乎上”,不得“行讒間於汗、貝勒之間”,堅決表示不背叛三大貝勒投靠後金國汗。
這第三、第四、第五三份誓詞,對十一位貝勒之中的一些人來說,沒有什麼不利之處,沒有降低他們往日的政治地位,沒有影響他們原有的利益。比如,嶽托、碩托、薩哈廉是大貝勒代善之子,本來就嚴格地轄束於其父,唯父是命,杜度是代善的親侄,一向依賴叔父支持,也受叔父管轄。德格類是三貝勒莽古爾泰之弟,濟爾哈朗是二貝勒阿敏之弟,原來也一向聽命於兄長。阿巴泰非帝嫡子,隻有六個牛錄,人微言輕,當然隻能附和三大貝勒。他們這些貝勒的處境,並沒有因現在的誓詞而發生惡劣的變化。可是,多爾袞三兄弟,情況就不一樣了,遭受了重大損失。
阿濟格是旗主,轄鑲白旗。多鐸雖然是年方十二歲的兒童,但也登上了旗主的寶座,轄有正白旗。多爾袞此時僅是十五牛錄之主,但汗父曾許諾,也要讓他獨主一旗,也是“皇考分給全旗之子”。作為家族而言,有弟兄之分,弟弟須敬兄長。長兄當父,長嫂當母的觀念,深入人心,這一習俗,很難違背。但是,作為旗主來說,各旗人丁可能有多有少,不盡相等。可是,旗主之間是平等的關係,不是上下尊卑的隸屬關係。勢強的旗主,哪怕是擁有兩個旗的旗主,也無權欺壓其他旗主,不能幹預另一旗主的旗內事務。阿敏與其異母之弟齋桑古的糾紛,便是一個非常有力的證據。天命五年,二貝勒、鑲藍旗旗主阿敏,聽信旁人言語,懷疑齋桑古行為不正,就不再信任弟弟,衣食生活也不管,使齋桑古的日子十分難過。齋桑古隻好申訴,“向大貝勒和四貝勒各訴說二,三次”。此時大貝勒代善權勢極大,榮任太子,親主二旗,具體主管軍國大政。四貝勒皇太極也是輪班處理國務的“直月貝勒”,位尊權大。但是,就是這樣兩位威風凜凜使人望而生畏的大貝勒、四貝勒,也不願和不敢過問齋桑古的申訴,因為,他們感到,如將此事上奏於汗,則“外人將認為這是誣告並肩而行的阿敏台吉”,所以不敢幹預。《滿文老檔?太祖》卷16.可見,旗主各有自己的勢力範圍,本旗之事,旗主與本旗貝勒、大臣的關係及其糾紛,其他旗主是無權過問的。八旗的旗主,彼此皆處於同等地位,沒有高低之分,沒有尊卑之別,更沒有隸屬關係。
明確了旗主之間應有的關係,我們不難看出,三大貝勒及多爾袞等十一貝勒的誓詞,把多爾袞三弟兄的政治地位壓低了很多,使他們失去了旗主應有的權益和應當享受的地位,而降居於小貝勒的行列,降為三大貝勒的“子弟”,為其附庸,聽其支配。他們三弟兄從應與代善三大貝勒並列同尊的地位,下降為附庸,屈居末位,這不僅在政治地位的排列上吃了虧,丟了臉(回顧天命九年正月的朝賀儀式,阿濟格、多鐸與四大貝勒同樣行禮,便可知此乃奇恥大辱),而且權力受到了損害,失去了旗主應有的權力,在議處軍政要務上喪失了應有的發言權。現在就使人們清楚了,任立皇太極為天聰汗,逼死大福金阿巴亥,汗、貝勒的立誓,這一切,矛頭都是對準同一方向,即對準多爾袞三弟兄,奪他們的權,降他們的位,除掉他們的後台和指揮者(阿巴亥),損害他們的切身利益。得利的則是皇太極、代善、阿敏、莽古爾泰四大貝勒,皇太極登基為君,三大貝勒與汗並尊,高居於小貝勒之上。尤其是代善係統,獲利更大,勢力更大,實際上成為後金舉足輕重的大貴族集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