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過了二十幾天,四月十一日,多爾袞又發出令旨,說一切題奏本章都照舊例,也就是明例從內院請旨下部,覆奏施行。各省地方官民的本章該通過通政司的,仍從該司封進。可見他在故明臣僚的包圍下,難以對習慣勢力加以變更。但這樣變來變去,下麵也要跟著左搖右晃,各部在三月十五日到四月十一日之間收到的本章,又要移送到內院去,還要請旨才行。順治二年四月二十日刑部為遵奉令旨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多爾袞希望對明製有所損益改革,維持一些清朝入關前的好東西,但畢竟難以行得通。當然,既是換上別人的軀殼,行為做事能不按照別人的麼?
是月戊申,剛林奏請定各部院品級。是時,六部已由原來的一品衙門變為二品,內三院亦仍舊為二品,二者平起平坐。但是,到本年閏六月壬辰定文武官員品級的時候,禦前內大臣、固山額真、六部尚書、都察院和理藩院承政等均為一品,而內院大學士卻與六部侍郎、都察院和理藩院參政這類副職一樣,都是二品官,地位再度低於六部等部門。總的來說,多爾袞盡管對內三院非常重視,一些有能力、有影響的官員如範文程、洪承疇、剛林、馮銓等也頗得他的信任,幾乎天天見麵,討論軍國大事,參見《多爾袞攝政日記》。但他畢竟隻是把它當做一個谘詢機構、顧問班子,沒有賦予什麼實權。後來到順治六年正月重定內三院官製,每院隻設學士、侍讀學士、侍講學士、侍讀、侍講各一人,加上滿漢大學士,每院不過十來個人,比以前以後都要少得多。直到福臨親政後,內院大學士的品級才提高到與六部尚書相同,甚至把內院之名改為內閣。由此可知,多爾袞攝政時期對於全麵漢化的趨勢還是有所遏製的。
和內閣或內三院有關的是翰林院。順治元年十一月初一日馮銓上疏,認為明朝因職務繁雜,又為儲存有才之士,將來可以備內閣宗伯、少宰之選,所以設立翰林院,而且用人多至三、四十員,現仍請多爾袞考慮設立。多爾袞同意設立,按明製為正三品衙門,同時裁撤了詹事府和尚寶司。《清世祖實錄》卷11,順治元年十一月乙酉朔。其實清政府機構中本來沒有這兩個機構,哪兒談得上什麼裁撤?由此更知,多爾袞操縱的原是明朝的政府機器,應裁應設,都是針對這一套而言。過了四個月,給事中朱徽提出詹事府、太仆寺和尚寶司這些衙門還是應該恢複,多爾袞又表示同意,《清世祖實錄》卷14,順治二年二月丁巳。可見他對於這類可有可無的機構(明製詹事府為輔導東宮之官,太仆寺負責牧馬等)是不太在乎的。他重視的是六部這些掌管具體事務和權力的衙門。
六部等機構雖然是仿明製而來的,但在皇太極時期,其主要負責人全都是清一色的滿人,副手則由滿、蒙、漢人參差充任,漢人數量較少。清兵入關後,六部尚書等職仍由滿人擔任,但由於多爾袞下令故明官員都以原官就任,就勢必引起職務、分工上的混亂。順治元年五月己亥,都察院參政祖可法和張存仁認為,治理國家關鍵在於得人,但吏、兵二部恐怕任事不實,仍舊是明朝時的陋習,遇事推諉,用人不當。而今天國家大,事情多,一兩個人是無法勝任的。因此建議讓內院一些有能力的官員來管理吏、兵二部的事務。多爾袞認為他們說得不錯,但內院需要處理的事情也很多,因此不便讓他們兼管部務。其實根本原因在於吏、兵二部是六部中最重要的兩個部門,多爾袞並不願意文臣特別是漢人身居其位。《清世祖實錄》卷5,順治元年五月己亥。所以像明朝一些級別較高的降官,如陳名夏、謝啟光、王公弼、孫之獬、劉餘、金之俊、提橋、黨崇雅、趙京仕、李化熙等也隻得分任六部侍郎之銜。就是這樣,他們還整天裏膽戰心驚,生怕做錯了事情,遇到重要大事,往往推到滿官身上去決定。[清]金之俊:《金文通公集》卷2,“同升錄序”,見《四庫全書存目叢書補編》第五六冊,第65頁,齊魯書社,2001年。
對這種情況,漢官是不滿的,因為一方麵漢官無法人盡其才,另一方麵滿官水平較低,處理事情不甚妥當。於是,順治三年,吏科都給事中向玉軒實在忍不住,說如今漢官隻有侍郎,沒有尚書,所以使日常事務有很多沒有處理。況且隨著全國統一,政事益繁,尚書就是滿洲一人,左右侍郎限於分工和地位,有事也不敢說,希望改變這種情況。[清]金之俊《皇清奏議》卷2,“向玉軒題為人才收拾宜先大僚,協理當設,謹陳末議以資采擇事”。當時多爾袞沒有理睬此事,後來還找了個茬子,說向玉軒結黨營私,將他革職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