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大利傳教士衛匡國曾記錄道:“在韃靼人的戰爭中,應該特別注意一件罕見的事,他們在占領某地之前就選派了那裏的總督和所有準備占領的城鎮的官吏。”衛匡國:《韃靼戰紀》。一般說來,省級官上任後治內並未完全平定的情形是不少的,但省以下中、低級官吏卻常常是隨時安排,甚至占領很久都沒有把官缺補足。順天巡按柳寅東見近來任命的官員或是明朝犯贓被除名的,或是投降過農民軍的,就向多爾袞提出忠告,以為將來會害民不淺。但多爾袞卻以建國之初,治理需人為由,認為凡是歸順官員就不必苛求,《清世祖實錄》卷6,順治元年六月甲戌。說明當時缺官的現象的確很嚴重。後來多鐸攻克南京後,就把一路上投降的官吏三百七十二人分別授官,洪承疇受命總督江南軍務後,曾一次推薦舊官一百四十九名為各地方官。直到順治五年,吏部還因佐貳雜職等官懸缺甚多,命內外大小衙門上報考補。《清世祖實錄》卷36,順治五年二月壬辰。由於缺官甚多,所以任人不甚嚴格,盡管多爾袞三令五申,嚴禁官員賄賂公行,夤緣幸進,侵害百姓利益,《清世祖實錄》卷6,順治元年六月丙子,卷9,順治元年十月甲子等多處。地方吏治還是不甚清明,關於這一點,我們後麵還要述及。
清初地方官僚機構完全仿自明朝,但明朝總督、巡撫二職起初隻是臨時因事而設,隨事平而罷,到明末崇禎年間,由於戰事頻仍,許多地方始設總督。多爾袞沿襲了這一設置,但自此督撫便成為地方(省)一級的最高長官,取代了明“三司”的地位。但是,兩朝總督、巡撫的具體設置不甚相同,如明末的薊遼總督、鳳陽總督就被取消了,江南江西總督(即後來的兩江總督)則屬新設;明末巡撫多達三十員上下,順治初則有所裁撤,有些如順天巡撫、保定巡撫、登萊巡撫起初還沿襲下來,不久也裁革了。因此,盡管督撫製度自明朝而來,但到多爾袞手裏,一方麵逐漸固定,一方麵減少了三分之一左右的職位。當然,清初也有一些臨時因事而設,隨事平而罷的官職,如順治二年閏六月派吳惟華、孫之獬、江禹緒等人招撫粵、贛、閩、湖廣等省,到順治三年四月,多爾袞以江西、湖廣二省督撫鎮臣已經全設,而且地方逐漸平定,將孫之獬、江禹緒召回。《清世祖實錄》卷2l順治三年四月癸未。
多爾袞把明朝遺留下來的國家機器全盤繼承下來,實際上是為適應清朝以滿洲入主中原而施行的明智之舉。恰如江南道禦史楊四重所說的:“一切諸務,尚仍明舊,不聞有創製立法,見諸施行者。”《清世祖實錄》卷25,順治二年十二月癸卯。但是,清王朝畢竟是個少數民族作為最高統治者的王朝,其強烈的民族特色肯定全體現在官僚機構的設置上。譬如議政王大臣會議,本是努爾哈赤時代的遺物,到此時仍然發揮著作用。盡管多爾袞上台之後幾次打擊和限製諸王的權力,但議政王大臣會議卻不可能馬上取消,議政處這個機構也仍起著作用。有關軍國大事,仍由諸王大臣決定,之後便幾無更改的餘地。據說後來順治帝還對內院諸臣說;“你們要好好幹,如有問題,我就是想原諒你們也不行了。”談遷:《北遊錄》,“紀聞下”“國議”第369頁。但是,多爾袞卻對這個機構做了偷梁換柱的改革。一方麵任命一些親信如錫翰之類作議政大臣,另一方麵把一些內院官員如範文程、寧完我也破格列入議政大臣之中。這樣,盡管議政處仍是一個滿洲貴族的最高決策機構,但參與決策的就不僅可以體現多爾袞的意旨,也有一般行政部門的意見。無論如何,這個機構的作用還是很大的,如談遷所說,“六部事俱議政王口定。清初吏部疏上,即自擬旨見允,不由內院。”談遷:《北遊錄》,“紀聞下”“部院議政”第374頁。又譬如理藩院,雖說它隻是個蒙、回、藏事務的衙門,但權力不小,和六部平起平坐,首腦還一律由滿、蒙人擔任,不許漢人涉足。
多爾袞在繼承其父兄遺產的基礎上,幾乎是全盤接受了明朝在官僚體製方麵的衣缽,這首先是因為隨著滿洲社會受中原文化日益強烈的影響,這樣一種上層建築可以為他們所接受;其次是皇太極時代已經按明製建立起他的決策中樞,使多爾袞對這一切並無陌生阻滯之感;再次也是最重要的一點原因,是多爾袞為首的馬上得天下的赳赳武夫在奪取高度成熟的全中國之後,不利用原有的國家機器是根本不可能進行統治的,他們既沒有這樣的統治經驗,又要麵臨反對軍事征服的風暴,隻有把舊的統治方法重新利用起來,才是省力省心見效快的聰明之舉。
“他具有超人的謀略和精明,並以勇武和忠實著稱,他的聰明才智使最有學識的中國人都欽佩不已。”衛匡國:《韃靼戰紀》。
二、任官用人。
“別的聰明我不能,這知人一事,我也頗用功夫。”多爾袞對大學士們說道,臉上頗有些自得的神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