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為大清王朝奠基(5)(2 / 3)

明朝君臣對此弊政無可奈何,隻得聽任其自然發展,惡性循環,當然免不了覆滅的命運。

(二)蠲除三餉加派。

對於三餉加派的害處,多爾袞是知道的。但是,明朝末年的戶部冊籍都被李自成農民軍焚毀,隻是萬曆時的冊籍如《賦役全書》《會計錄》等尚存,一些官員在開國之初以“定經製”等為名,建議修新的《賦役全書》,這樣就會包括了明末以來的一切加派雜征。大學士範文程不同意這樣,他認為按萬曆冊籍上的數額“猶恐病民,豈可更求哉?”於是“天下田賦悉照萬曆年間則例征收,除天啟、崇禎時諸加派”。《清史列傳》卷5,“範文程”。在多爾袞入關一月後,順天巡撫宋權“獻治平三策”,也提出“盡裁加派弊政以蘇民生”,他一針見血地指出:

“寇是因為什麼起事的?因為民窮。最近軍需量大,明朝不得已進行加派,但地方官執行不善,假公濟私。明加之外,還有暗加;公派之外,還有私派,使百姓骨髓都盡。而民越窮寇越起。……近日來財賦正額隻占征收的十分之三,加派則占十分之七,真好像指頭比大腿還大。萬曆初年絕無此事,所以今應照萬曆初年的《賦役全書》為正額,其餘各項加派全部蠲免,百姓就會安居樂業。”《皇清奏議》卷1,“順天巡撫宋權題為敬獻治平三策以報天恩以佐末議事”。

多爾袞當即批示:“崇禎廟號、蠲免賦稅已有旨了。征輸須循舊額,加派弊政速宜停止。……吏,戶、禮三部知道。”順治元年七月十四日兵部右侍郎金之俊謹啟為遵旨各舉所知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

在這種情況下,過了十天左右,多爾袞就正式發布“大清國攝政王令旨”,向全國人民宣布取消明末加派。

“諭官吏軍民人等知道:予聞德惟善政,政在養民,養民之道,必省刑罰,薄稅斂,然後風俗醇而民生遂。……至於前朝弊政,厲民最甚者莫如加派遼餉,以致民窮盜起,而複加剿餉,再為各邊抽練,而複加練餉。惟此三餉,數倍正供,苦累小民,剔脂刮髓,遠者二十餘年,近者十餘年,天下嗷嗷,朝不及夕。更有召買糧料,名為當官平市,實則計畝加征,初議準作正糧,既而不肯銷算。有時米價騰貴,每石四、五兩不等,部議止給五分之一,高下與奪,惟賄是憑。而交納衙門,又有奸人包攬,猾胥抑勒,明是三餉以外,重增一倍催科,巧取殃民,尤為疵政。予哀爾百姓困窮,一害未除,恫寂切體。徼天之靈,為爾下民請命。自順治元年為始,凡正額之外,一切加派如遼餉、剿餉、練餉,及召買米豆,盡行輯免。各該撫按即行所屬各道、府、州、縣、軍衛衙門,大張榜示,曉諭通知。如有官吏通同朦朧混征暗派者,查實糾參,必殺無赦。倘縱容不舉,即與同坐。各巡按禦史作速叱馭登途,親自問民疾苦。凡境內貪官汙吏,加耗受賕等事,朝聞夕奏,不得少稽。……總不容假公濟私,民肥己,有負朝廷惠養元元至意。庶幾政平訟理,家給人足,四方風動,用慰予心。特諭。”《明清史料》丙編第1本,第90頁,“攝政王諭官吏軍民人等令旨”。

令旨一下,百姓當然頗受鼓舞,對清朝好感增加,各地平定的速度自然加快。但明末積習,並非一紙君令就能消除。令旨發下後十天,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劉漢儒就對多爾袞表示憂慮,說民間困於加派,並不都是加派本身困人,而是有司借加派為名,加而又加,派而益派,因此百姓無複生之理。如今三餉並捐招買停止,但仍怕這些弊端未盡消除。多爾袞則表示:

向來有司借加派召買為名,誅求無藝,民不聊生,今征收錢糧既照正額,自當逐項清楚。……順治元年七月十九日都察院左副都禦史劉漢儒啟為王仁普被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

十月,多爾袞又在福臨登極詔書中重申了上項內容:

地畝錢糧俱照前朝《會計錄》原額,自順治元年五月初一日起,按畝征解。凡加派遼餉。新餉,練餉,召買等―項,悉行蠲免。……《明清史料》丙編第1本,第97頁,“清世祖登極詔稿”。

關於免除明末加派,多爾袞本意是要堅決貫徹執行的。特別是順治元年平定的北方諸省、順治二年平定的江浙、順治四年平定的兩廣等地,都在平定之初對三餉等加派加以蠲免,實現他們在平定各地詔書中許下的諾言。如山東濟寧,“萬曆年間每畝起科不過三分二厘,順治元年猶相沿如故”順治六年六月二十四日兵科給事中李用質為蠲免欲究其實,第一在嚴革包賭,仰祈敕部確察以沛皇仁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如順治四年“正月時,士民知清兵入廣,家家殺六畜,請食相辭,謂世界不可知,俟元宵後入山逃難。……及清知縣到任,征糧依萬曆四十八年則例,每民米一石,止派銀八錢,本色編米三鬥,錢糧比崇禎年稍輕”。陳舜係:《亂離見聞錄》卷中,見《明史資料叢刊》第3輯,江蘇人民出版社,1982年,第24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