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加派給全國各階層人民的印象實在是太壞了,人們都把它與明朝的滅亡直接聯係起來。因此,一旦有人提出加派,就必定會有十個,百個,甚至更多的人出來反對。順治六年十月,江寧巡撫土國寶認為舟山抗清力量十分危險,“苟不加誅,恐養成逆銳,蜂起跳梁”,而修船造炮無錢,因此建議加派。他還痛心疾首地說:“臣不是不知一文錢,一粒米都是民脂民膏,怎麼忍心加派?……隻不過是形勢所逼,小有加於民,實大有補於國嗬!”多爾袞聽了也有些動心,批示:
“增派兵餉是否應行,該部議奏。”順治六年十月二十二日江寧巡撫土國寶為戰艦業有成緒,兵餉而不可缺,請旨酌增以鞏海疆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
誰知土國寶奏疏一公之於眾,就有兵科右給事中李化麟出來反對,認為加派是明末大亂的原因,而清軍入關,首革此弊,連年用兵,未嚐用民間一絲一粒。如果江南加派,各地效仿,貪官汙吏從中漁利,使朝廷沒受一分好處,民間已受十分擾害,開了本朝六年未有的成例不說,百姓受害則無窮無盡,堅決認為不可。多爾袞權衡利害,不敢貿然下令加派,最後此事也隻好不了了之。《清世祖實錄》卷46,順治六年十二月辛醜。
到順治七年,戶部又因兵餉缺乏召開各衙門聯合會議,仍以不加派為前提,提出一些建議,得到多爾袞的批準。其主要內容是:1.暫裁巡按禦史,一切事務交給該巡撫辦理,速速回京;2.裁並監司等官;3?歸並江南學差;4,酌汰無用兵丁;5?戶部及各衙門查核各地賦稅繳納完欠數目,嚴格征解。如有錢糧未完企圖蒙混過關的,殺勿赦。《清世祖實錄》卷46,順治七年四月壬子。這第二次足餉會議的核心是通過精簡機構來節約經費,這樣的辦法對人民來說是有利無弊的。
多爾袞首除明朝弊政,影響頗好,但由於自己政策的失誤,使戰爭不斷,財政狀況十分窘迫,也險些使自己的努力付諸東流。我們前麵提到過的廣東的例子很說明問題:
征糧依萬曆四十八年則例,……錢糧比崇禎年稍輕。但編派豬、酒等物,征備往來官兵,每差官下縣,索裏長供應,日不下四五十兩。……富者傾家,貧者典妻鬻子,流徙逃竄,民不聊生。陳舜係:《亂離見聞錄》卷中;見《明史資料叢刊》第3輯,第249頁。
話中語氣一轉,正說明人民對不同政策的不同態度。
有一點需要指出,無論財政狀況如何窘迫,多爾袞攝政時期並沒有像順治十八年那樣進行過一次全國性的賦稅加派,而是不斷地在入不敷出的泥沼裏掙紮,並且把這一沉重的包袱甩給了多爾袞死後立即親政的順治皇帝。三、困境中求生存
(一)整頓賦役製度。
多爾袞從前朝手裏繼承下來一個亂攤子,特別是經濟方麵,完全是百廢待舉。不停頓的軍事行動則使財政狀況下降到了溝底。在這種困境之中,多爾袞仍然力圖使社會經濟逐漸走上正軌,這首先是為了解決賦稅問題,因為這直接關係到國家是否能夠生存。其次是為了安定百姓,使他們重新與土地結合,不再反抗,能夠為統治者提供賦稅――這二者的目的本來就是統一的。
賦役製度是首先需要整頓的。明朝的賦役製度本來就是亂七八糟、破綻百出的。萬曆年間張居正整頓了一下,改革了一下,不久也被廢棄不用。多爾袞入關之後,在這方麵繼承前明舊製都不那麼容易,因為李自成農民軍撤退時一把大火燒掉了中央的許多冊籍,“府縣之籍存去”也“不可考”,有些衙門把前朝遺冊視為廢紙,“盡委泥沙,人多竊取”,地方官則變“無用為有用”,把“泡爛之餘”“散失之剩”搜集起來,當廢紙賣成銀子,裝修衙門。順治四年八月十六日刑部尚書吳達海為查糾盜賣冊籍事(殘本)。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這樣,一切條款則例全不清楚,無從遵循。另外,清初人民逃亡,土地荒蕪,政府無法掌握確切的田土、人丁數字,也很難合理安排賦役。於是,各有關官員紛紛上疏言事,希望盡快確立賦役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