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為大清王朝奠基(7)(2 / 3)

順治四年,戶科左給事中梁維本上疏,說“秦、豫及廬、鳳等府,荒地甚多,畿內泉源豐富,但水利不興。因請各省撫、按督率下屬,開墾荒地,疏導水利,每年年終要把各地土田數目上報,據此給予獎懲”。《清世祖實錄》卷3l,順治四年四月丙戌。到順治六年,多爾袞諭內三院,命戶部和都察院向各級官僚傳達,把各處流民就地編入保甲,給予無主荒田,由州縣官給以印信執照,“開墾耕種,永準為業”。等耕到六年以後,有關官員親自檢查成熟土地的數目,撫按核實後上報請旨,才許征收賦稅,六年以前不許開征,亦不許征派絲毫差徭。另外規定,“各州縣以招民勸耕多寡為優劣,道府以責成催督之勤惰為殿最,每歲終,撫按分別具奏,載入考成”。《清世祖實錄》卷43,順治六年四月壬子。有學者據此認為起科年限長達六年,實際上文中之“六年”乃指順治六年,因此起科之期定在第二年,其間不過半年到一年的時間。明確了墾荒後的土地所有權問題,並對各級官吏提出嚴格的要求。到順治七年,還把考成標準具體化,如“河南州縣官墾地一百頃以上者,記錄一次;若州縣與道府所屬全無開墾者,各罰俸三月”。康熙《大清會典》卷20,“戶部4”,“田土1”,“開墾”。

即使這樣的規定也收效甚微。順治四年時就有人質問:“試問清查之荒地,有司招徠而開墾者其幾?此百不及一分者也”。《皇清奏議》卷3,“山東巡按吳達清蠲漕糧題本”。順治六年二月,下令免直隸六年以前無主荒地四萬四千四百八十多頃,有主荒地八千一百九十餘頃未完額賦;十一月,下令免直隸開州、元城、南樂、清豐、東明,長垣、滑縣逃丁荒地徭賦;順治七年九月,免湖廣蘄州、麻城、羅田、蘄水、黃梅、廣濟、黃岡等縣五六兩年荒地額賦;十月,免江南桐城、潛山、太湖、宿鬆、休寧、句容等縣逃丁荒地額賦等等,《清世祖實錄》卷42,順治六年二月庚子;卷46,順治六年十一月丙寅;卷50,順治七年九月丙子,十月己酉。正說明全國許多地區仍因丁逃地荒而無法正常生產、繳納賦稅。究其原因,仍然是戰爭不停,社會不安定,沒有百姓休養生息的條件。有戰爭的地方土荒人亡,沒有戰爭的地方要派差派糧,供應軍需,因此無論是幾年起科,還是蠲一蠲三,都無法切實實行。有人撫今追昔,作了《穀日歌》唱道:

八日晨光射我屋,鳥喜新晴喚播穀。幽人曉起看農書,儉歲之穀豐年玉。憶昔升平大有年,市上鬥米贏百錢。雞犬白依門巷入,老人兒啼嚐醉眠。天下風俗亦淳樸,服食不淫器不琢。上供井稅得寬饒,長吏入門不夜捉。

隻今閩越庚癸呼,下瀨戈船杭舳艫。大率十鍾致一石,轉漕西楚東下吳。又聞府帖如羽下,軍興搔搔起中夏。新年賣絲兼賣犢,敲撲之令不忍罷。賣絲猶可寒無襦,賣犢誰原田蕪?籲嗟父老弗躊躇,今歲篝車定穰穰,君看日照東南隅。朱嘉征:《止溪詩集鈔》。轉引自鄧之誠:《清詩紀事初編》卷7朱嘉征,第787頁。

(三)勉理漕政。

招民墾荒成效不大,但錢糧是不能不收的。以江南四百萬石漕糧和一二十萬石白糧來說,從一開始就是全征全解的。順治元年,金之俊為漕務上疏,就如何整頓漕運提出多條建議,《皇清奏議》卷1,“兵部侍郎金之俊奏本”。後來還屢次為此事上疏言事,闡述漕運的重要性。對此,多爾袞還頗有些不解,曾問幾個大學士說:

“兵部侍郎金之俊自有本部事務當言,如何旁及漕運?”大學士們回答說:“之俊原來負責漕務,而且在江南生長,對這類事很清楚。漕運係國家大計,廷臣皆得條陳,就是平頭百姓上言也沒什麼不可以的。”《多爾袞攝政日記》

後來糧食成了大問題,漕糧更是維係國家機器運轉直接所需。順治二年五月,金之俊說西北每粒糧食都取自東南,但自明末農民戰爭以來,南粟不達京師,使北地米價日漲。現在我軍直指南京,應令總漕駐淮上;巡漕禦史駐瓜、揚,一旦南京底定,明末所征漕白立即轉送京師,以解燃眉之急。《清世祖實錄》卷16,順治二年五月庚寅。所以多爾袞也十分關心。一次禦史上本參奏一些領運官員盜賣盜買漕糧,多爾袞便於本後批道:

“漕糧關係最重,運弁楊我武等盜賣償債,有至八九千石者,法紀安在?!並本內有犯人員著該督撫按嚴審追賠,如律擬罪具奏。”順治六年十月六日直隸監察禦史裴希度為捉獲盜賣盜買漕糧等。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

後吳惟華建議漕糧折征,多爾袞表示:

“漕糧關係甚大,該部確議具奏。”順治六年十月十二日淮揚總督吳惟華為酌議權宜之法裕國計以便民生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

按明朝的規矩,漕糧共征四百萬石,其中北糧七十五萬五千六百石,南糧三百二十四萬四千四百石。又其中有兌運、支運、改折,加上耗米,共應派征五百一十九萬石左右。參見《明史》卷79誌55,“食貨3”,第1919頁。漕糧之外,蘇、鬆、常、嘉、湖五府還要交納供皇家食用的白熟糯米十七萬石,各府部糙粳米四萬四千石,稱為白糧。清初用兵,山東、河北諸地租賦、屯糧、鹽課等均有蠲免,唯江南克平後漕白仍前照征。順治四年山東巡按吳達上疏,說“漕糧全征,為今日剝膚之民害矣”,為此“民命旦夕莫支”。《皇清奏議》卷3,“山東巡按吳達請行蠲免題本”。湖廣巡撫高士俊也說湖北連遭戰亂,“船隻焚掠殆盡,軍旗殺擄靡遺,田地拋荒,人煙斷絕。而三年旱魃為殃,顆珠粒米”。但盡管如此,他“亦不敢以其苦而少寬也”,按照額定數目“嚴檄征輸,星馳攢運”。順治四年二月二十四日湖廣巡按高士俊為攢運糧儲事。原件藏第曆史檔案館。,浙江巡撫蕭起元知道“漕糧係軍國重務,運刻不容遲”,通過“殫力督催”,已把浙漕六十三萬石如數征完,但難於湊錢雇運船,又苦於無船可雇。順治四年三月初六日浙江巡撫蕭起元為恭報漕糧開幫日期以慰聖懷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白糧正米五府共該二十一萬石左右,但還要加征耗米一萬零六百石,舂辦耗米,船夫米十五萬五千石,夫船腳價貼役銀十四萬三千多兩,還有各種無名費用。明朝時“向係民運,往往傾家喪命,今雖改為官運,而委官僉吏費用仍出諸民間,最稱苦累”。順治六年六月三日戶部尚書巴哈納為酌議改折白糧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即使如此,朝廷並沒有放鬆對漕白的征收,隻是在一些枝節問題上做文章,如改折漕糧、派發運丁運船辦法等等,參見前三朝題本漕糧類。根本無法解決百姓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