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便於統治,多爾袞在“首崇滿洲”的基礎上;實行了“以漢治漢”對策,其在官僚機構上麵的體現大抵如上所述。順治親政之後,據說以“親漢”著稱,康熙初年鼇拜輔政,據說以“重滿”聞名,康熙親政以後,又是“滿漢一家”,但這樣一種格局卻始終沒有什麼變化。參見周遠廉、趙世瑜《民族研究》1984年第6期,“論整拜輔政”一文。
與此相應的是,多爾袞也實行了一係列籠絡漢人官紳的政策措施。順治元年七月,許多明朝勳戚紛紛請求清政府保留一部分田產,以供衣食之需。如田弘遇之子田敦吉,家中原有田產十餘處,現上疏請求把大部分交給“禦前,少助涓滴”,又請求把墳塋香火所在的三裏河、留村、盧溝橋、中頂四處莊田“恩賜複業”。順治元年七月初九日原戚臣已故田弘遇八歲孤男,原任前軍都督府帶俸左都督臣田敦吉謹奏為懇恩憐恤孤寡,溥沛皇仁以蘇殘孑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又如武清侯之子李諫善請求除已被征作火藥局的莊地之外,把自置莊田等幾十頃發還,這樣,“臣舉家免溝壑之患矣”。其他還有許多勳戚提出類似請求。多爾袞對於這些人的請求一般來說都表示同意,以示新朝的寬大之政。他在李諫善的本上批道:
“勳戚贍田己業,俱準照舊,乃朝廷特恩,不許官胥侵漁、土豪占種,各勳衛官舍,亦須加意仰體,毋得生事擾民,戶部知道。”順治元年七月初九日原任錦衣衛帶俸指揮同知今盡難李國賢男、東宮侍衛錦衣衛官舍臣李諫善謹啟為恭進自置莊田仰祈天思俯憐孤以盡愚忠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
這些故明勳戚見新主如此優待,不禁感激萬分。駙馬都尉冉興讓的孫子冉印孔已把“前朝欽賜贍田並私置地土”“具名繳報,以憑裁奪”,忽然接到多爾袞的諭旨,一切俱準照舊,覺得“天恩隆重,實出望外”,連忙上疏“恭謝天恩”。順治元年七月二十八日原任管領大漢將軍少師駙馬都尉今死難冉興讓嫡長孫冉崇儒男錦衣衛副千戶冉印孔謹揭為恭謝天恩事。原件藏第一曆史檔案館。
對於已經投降的宗室勳戚等等,多爾袞一般來說是比較優待的。如前麵提到過他賞賜周奎、晉王朱審煊,鎮國中尉朱允等銀兩、衣物、房屋等,還賜給故明妃嬪袁氏、任氏、範氏、郭氏、李氏、馮氏、邵氏、李氏衣物、銀兩不等。《清世祖實錄》卷16,順治二年五月己醜、庚寅、甲午。到七月,正式規定了故明宗室贍養的銀兩、土地數目:親王銀五百兩,郡主、鎮國將軍、輔國將軍、奉國將軍依次遞減一百兩。中尉以下,無論有無名封,及各王家下人丁,每名各給地三十畝。《清世祖實錄》卷19,順治二年七月壬申。總的來說,對他們還算優待。順治三年二月,又定故明宗室恤典:親王給銀二百兩,守墓八人,祭田九十畝,以下各級宗室各自待遇不等。《清世祖實錄》卷23,順治三年二月壬戌。這些措施都是一種姿態,緩和前朝遺民與新朝間的矛盾衝突。
多爾袞這樣對待故明宗室,主要是因為這類朱姓子孫,在全國各地的總數不下一二十萬,很容易被起兵反清的人樹為傀儡,號召力還非常強。把他們拉攏過來,將會減少統一的阻力。另外,這些宗室勳戚在明朝時占有大量土地,政治上有權有勢,實際上就是漢人官紳的代表。對他們表示優寵,實際上就是對整個漢人士紳的一種暗示:清廷對歸順的他們絕不會虧待。另外,多爾袞同意恤撫明末死難諸臣子孫、表彰門閭、尊孔子、下令薦舉山林隱逸等等,都是在向漢人士紳搖動橄欖枝。特別是順治二年六月以後,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多爾袞改變不了發、圈地之類民族政策,就隻好通過拉攏漢人官紳來緩和矛盾,就此而言,多爾袞還是頗為努力的。
三、“滿漢一家”的心願。
順治二年以後,多爾袞屢次下令禁止滿人威逼投充、威逼買賣,禁止投充人借滿人之名淩辱縉紳等等,悉如前述。雖然效果十分有限,但他三令五申,卻是發自內心,因為他害怕這種矛盾衝突日益擴大。順治四年三月,他下令禁止投充和圈地;四月,又發諭談滿漢平等之事,呼籲“滿漢一家,同享升平”,都是由於形勢日益緊張,使他不得不如此去做。順治六年殿試策論,以滿漢人怎樣才能一體同心為題,更說明多爾袞對這個問題的重視。順治五年八月,由於滿漢人之間“爭端日起,劫殺搶奪,而滿漢人等彼此推諉,竟無已時”,萬般無奈,隻好分居,一切漢官漢人遷到南城,“遷移雖勞一時,然滿漢各安,不相擾害,實為永便”,《清世祖實錄》卷40,順治五年八月辛亥。不過這實在是迫不得已的下策,卻表明多爾袞為避免滿漢矛盾的進一步激化煞費苦心。
當月,多爾袞又想出一法。為使滿漢官民“各相親睦”,下令允許滿漢官民互通婚姻,除滿官或漢官之女嫁人需經報部之外,其他無名無職者“聽其自便”。另外規定,“滿洲官民娶漢人之女實係為妻者方準其娶”,防止娶來作妾作婢,這也是對漢人的尊重。《清世祖實錄》卷40,順治五年八月壬子、庚申。這一規定倒有積極意義,對滿漢民族間的相互融合有促進作用。順治六年四月,禮科給事中姚文然看到殿試策論題中,“以滿漢同心合力為念”,以為是“語言文字間隔難通,未免彼此有異同之見”,請求於新進士內選人學習滿文,以後作為科道官員,召對時可省翻譯,出外巡方時又可與滿洲鎮撫諸臣言語相通。《清世祖實錄》卷43,順治六年四月丁未。後來多爾袞同意了他的請求,考選了四十名庶吉士分別學習滿文和漢文。《清世祖實錄》卷44,順治六年五月辛酉。
清朝入關之後,麵臨著一個前人從未遇到過的問題,就是怎樣處理滿洲與人口眾多的漢人的關係。既要像入關前那樣維護滿洲貴族對治下各族人民的絕對統治,又不能像入關前那樣通過殺害、奴化之類手段強迫漢人服從,而是要建立一種滿漢官紳的聯合統治。無論是在官紳內部,還是在官紳與人民之間,或是在廣大人民內部,都存在一個確定一個什麼樣的滿漢關係的格局問題。在多爾袞攝政期間,“首崇滿洲”的原則沒有變,不僅滿洲貴族,而且一般滿人,甚至投充旗下人都享有特殊的待遇和權利;對於漢人官紳集團,則在“首崇滿洲”的前提下進行拉攏和利用,把他們安插在基層行政機構中,給予他們一定的經濟地位,但他們的權限從未超過同等的滿洲貴族。對於廣大漢人來說,他們受民族壓迫和歧視最深、最重,反抗也最烈。但是,多爾袞不可能把圈地、投充,逃人之類弊政完全取消,從而摘除他們頸上民族壓迫的枷鎖,隻是在某些問題或這些問題的某些方麵,在某種程度上盡量緩和矛盾,減少摩擦,逐步安撫漢族百姓。
多爾袞所做的也隻能如此。但他所奠定的這樣一種滿漢關係格局,大體上為後幾代皇帝所遵循。
就這樣,多爾袞在清初錯綜複雜的內外矛盾中掙紮、奮戰,在他的有生之年,他沒有被這些矛盾衝突所嚇倒、壓垮,反而利用自己高超的政治鬥爭手段一個個地戰勝這些困難。他的威望與日俱增,他的野心也日益膨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