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換戰俘的地方,就是板門店進行了二十一個月停戰談判的木板房屋。現在改動了室內的布置,象個特殊的軍事審判庭:將長條會議桌象堵矮牆般的橫放在一端,我們三位解釋代表端坐在桌子後邊,桌上攤著戰俘名冊;桌前七米遠,放置一把硬木板椅子,麵向代表席,是給戰俘坐的--隔這麼遠,據說是為了防備代表打戰俘,或者戰俘打代表;在這一段七米寬的空間地帶,靠牆坐著中立國監察委員會的官員和譯員,他們桌上也有戰俘名冊,還有錄音機;中立國警察除了把門,就是在室內遊動,把戰俘架進架出。
這個木板房屋是雙方共用的,各用半天。房屋的中腰,南北各開一扇門。南門朝向漢城方麵,由瑞士、瑞典的警察把守,誌願軍或朝鮮人民軍的戰俘由這個門個別地被架進來;北門朝向平壤方麵,由波蘭、捷克的警察把守,美英法等國和南朝鮮的戰俘由這個門個別地被架進來。
根據交戰雙方達成的停戰協定,戰俘有自願選擇去向的權利--當兩名中立國警察架著他的雙臂走進了這間房屋,往木板椅子上坐好之後,他就不再是戰俘了!而是取得了受中立國保護的“自由人”的資格;此時,本國或本方的解釋代表擁有三分鍾最後解釋與勸說的時間;在這段時間裏,隻要“自由人”親口說一聲我要回國,便立即將他釋放交還;如果他本人不說話,不表示態度,或者要求去其它國家或地區,那麼就不予交還了。當然也不再交給戰俘營。至於這個“自由人”能否獲得他想去的國家或地區的收留,則屬於另一件事--總之這個人已與戰俘營無關,也與本國無關了。
本國或本方的解釋代表,對每一個名單上列出的所謂“在冊戰俘”,隻擁有這麼一次解釋與勸說的機會。不論他回國與否,隻要當麵談過了,便從名單上一筆勾銷,不得再作追究;而且交談的時間,每一個“自由人”不得超過三分鍾。這些都是在中立國監察委員會五國官員和警察的共同監督下進行的,當場裁決權屬於印度官員。
上述協定,當然是(一九五三年的)一次很特殊的協定羅。換句話說,是在新中國剛剛建立不久,就跟武裝到牙齒的美帝侵略軍為首的十六國軍隊打了三年惡戰……的結果。這是中朝兩國人民並肩作戰、誌願軍出國作戰……在特殊情況下形成的特殊協定。地球上大大小小的戰爭不知道打過多少場,我這個年僅二十二歲的小知識分子孤陋寡聞,學識淺薄,真不知道別的交換戰俘的協定有沒有這麼特殊,這麼新奇?大概別處的戰俘決不會享有這種所謂“自由人”的權利吧!
當我了解到這些特殊協定的各項規矩,並且坐在解釋代表莊嚴的席位上,親眼看著一名又一名誌願軍戰俘從麵前走過的時候,我的心震顫了!戰俘嗬戰友,人生在世幾十年,悲歡離合,生殺榮辱,難道決定一生命運的時間隻有這短暫的三分鍾麼?人們一生中有過多少次一念之差呀?然而此時此地,誰若發生了一念之差,那就是差之毫厘、謬之千裏啊!甚至抱恨終身,父母妻子兒女不予原諒,連父老鄉親也不予寬恕吧……而我呢?身為解釋代表--代表誰?領導上交待得一清二楚:代表誌願軍領導機關,代表著戰友們,代表著戰俘的家屬和鄉親,也代表著祖國!我將怎樣勸導被俘的戰友和同胞?如何幫助他(她)打破各種各樣的思想顧慮,迅速排除那可怕的一念之差呢?說幹脆點兒,我將怎樣充分有效地使用這暫短的三分鍾喲?!
並不僅僅是一個三分鍾。半天之中有八十個三分鍾。不順利的,象潘東山那樣,足足勸說了三分鍾也不奏效;順利的,象張滿倉,隻用一分半鍾就勸回來了。實際上我們每值半天班,都要向一百多名戰俘不停嘴地進行解說工作。說詞兒還不能一般化,有經驗的白穎同誌(他是位“板門店元老”了)提醒我們必須一把鑰匙開一把鎖--在這三分鍾之內,我們三位正副代表的表情要和藹可親,真誠可信;要互相配合,密切合作;要高速思考,眼耳口腦並用,緊急而準確地分析判斷走進屋來的這名戰俘的情緒和身份--他是幹部還是戰士?新兵還是老兵?翻身戰士還是解放戰士?以及年齡、籍貫、家庭狀況(已婚未婚?有無老小?)等等,從而摸準他的思想顧慮,性格和覺悟水平。與此同時,更要及時選擇最恰當、最明快、最親切的話語與之交談,力求一語中的,打動他,感染他,說服他,鼓勵他當機立斷,下定決心回國!
我一生中從來沒有如此高度緊張地工作過。不緊張怎麼行?三分鍾就是一條政治生命啊!
何況雙方的戰俘都數以萬計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