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的教訓是深刻的。它說明,欺騙別人最終傷害的隻是自己。然而,這樣的故事並沒使所有的人覺醒。一個人在回憶大學生活時說道:
麗麗這樣說道:在北京上學的時候,有一次上街買衣服,來到一家門麵非常漂亮的服裝店。看到門口一塊黑板上寫了一行大字“最後一天大甩賣”,於是動了心,有意上前買一件上衣,一位同學見狀拉住了我,小聲說道:“這些字已寫了很多天了,上周日我來逛街就已經開始‘最後一天大甩賣’了,千萬別上當。”我一聽馬上縮回了腳,似信非信地往店裏看了看,店裏一個顧客也沒有,難道別人就沒有看到這些字嗎?衣服終究沒買。數日以後,我帶著好奇再次來到那家服裝店。果然,那塊寫著“最後一天大甩賣”的黑板依然掛於門口。但是,來來往往的人卻沒有一個進此店買衣服。
商家利用欺騙來誘惑顧客的做法顯然是不切實際的,最終隻能白費心機。因為他們不老實,所以不會有好的效果。但若一個人講誠信,講信譽,即便他並不想去發什麼財,但發財的機會可能仍會不請自來。下麵一個故事,就說的是這樣的一個人生哲理:
有一個小孩的父親是個生意人,但在他生命中的最後幾年運氣糟透了,欠下了很多債務,在他病重臨終時,他對10歲的兒子說:“若你有誌氣自立的話,要替爸爸還清債務,免得遭人唾罵。”於是,10歲的兒子含淚點了點頭。
依照法律規定,小孩完全可以不承擔這筆債務。他父親的債權人也感到後悔莫及。可就在這時,小孩一一上門拜訪,並許下諾言說,給他15年時間,他會全部還清父親的債務。15年!一生中有幾個15年?小孩卻要花這麼長時間去還一筆本不該自己承擔的債務,這需要多大勇氣!債權人對此也不抱什麼希望,但事已至此,也無他法,也隻有聽之任之了。小孩於是開始了他的還債生涯,到了24歲那年,他還清了所有債款,並且,比原來計劃提前了1年!
小孩能縮短還債時間,其中原因很簡單,一是當初許下的諾言成了一股強大的動力。促使他不斷朝著目標奮鬥;二是隨著自己不斷兌現自己的諾言,債權人對他產生了極大的信任(若小孩不兌現諾言的話,他一輩子也許得不到這筆財富),比以前更加願意與他合作了,而且,由於他的誠信名聲在外,與他合作的人越來越多,生意也越做越大,因而錢也越賺越多,他也因此提前還清了欠債。
也許當初連小孩自己都沒意識到,這個承諾會讓他獲益終生。由於他花了15年時間去還一筆本來不屬於他承擔的債務,他的信譽在生意圈子中產生了一股巨大的力量,幾乎沒有人不願意與他發生生意往來關係,從而使他成了一介富翁。小孩在他老實做人的過程中,雖然也可能碰到過受人欺詐的事情,但就在“商場如戰場”、“無商不奸”的戰場上,老實、講究信譽為他贏得了巨大財富。
當然,如果你不去誠實,最終必然要露出原形,任何妄圖掩飾自己的人,都是徒勞無功。與其用一種虛假現象去蒙騙別人,還不如從現在做起,踏實做人,誠信做事,要知道,不老實之人最終原形畢露,既然我們已經知道了不老實的結果,我們就應該誠實,以一顆真誠的心迎接屬於自己的日子到來。
寧可賠也不違約
可以說猶太人是契約之民,他們猶如崇拜圖騰那樣敬畏契約。在他們的眼裏,契約是神聖不可褻瀆的。毀約行為,就如中國人殺害父母那樣,在猶太人那裏是絕對不允許發生的。一旦契約約定好了,即使天塌下來了,都不能毀約的。
一位猶太商人在第四次中東戰爭時期,他的貨物被困在戰區,為了能準時交貨,他隻好花高價在其他地方買了貨物付給對方。本來對方做好了合同被延期或者被廢除的心理準備。因為猶太人在打仗,不好意思還按原來的合同來要求。但猶太人就是猶太人,隻要簽訂了契約,就算自己傾家蕩產要履行契約。
因履行合同而破產,在猶太人那裏必定還有東山再起的機會;而那些違背了合同的害群之馬,則會被驅逐出猶太社會,永遠別想與猶太人做生意了。所以有人說,猶太商人經商的奧秘全在於遵守契約,他們正是由於在這張契約的保護下賺取利潤,因而會成為世界上的財富大亨的。有一位猶太老板與雇工訂了契約,規定雇工為老板工作,每周發一次工資,但工資不是現金,而是從附近的一家商店裏買來和工作等價的物品,最後由商店老板結算清楚賬目後到猶太老板那裏去領取現金。
可是到了後來,雇工說商店老板非要現金才能給他物品,而商店的老板則說雇工已經拿走了物品。雙方各執一詞,誰證明不了是對方說謊。沒有辦法,猶太老板於是花了兩份開銷,因為有了許諾就要兌現,而他同時向雙方做了許諾。
現如今,世界各國商人在商業活動中越來越重視的商業行為之一就是履行合同。合同就是約束雙方的法律性文件,有關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雙方都必須遵守和執行。任何一方都必需為違反合同的規定來承擔必要的責任。
盡管現在越來越多的商人遵守合同,但是很多地方的商人之所以遵守合同,是由於受到合同本身所具有的約束力的限製。而猶太人則完完全全是是深入內心的自覺性的行為。
在猶太人心中,世界上萬物都是不斷變化的,永恒不變的隻有契約的內容。保證利益不受侵犯的前提是遵守契約、維護契約,更是在生意場上賺錢的最為有效的保障。
在談判中非常講究談判藝術的猶太人,會千方百計地討價還價。因為合同不簽訂是你的權利,一旦簽訂了就要履行合同,承擔自己的責任。因此,商人隻要是想與猶太人長期做生意,那就堅決不能違約。
日本商人藤田在1968年接受美國油料公司訂製300萬個刀叉的訂單。由於製造商的拖遝,他耽誤了交貨日期。他不惜血本,租下波音707飛機,從東京把貨物運到芝加哥就是為了不違約。
與猶太人做生意,藤田深知無論怎樣必須如期交貨,一旦失約,猶太人絕對不會再相信他了。藤田雖然損失了3萬美元的空運費用,但是猶太人對他的信任得已保全。
第二年,藤田再次接到美國油料公司訂製西餐用刀叉600萬個的訂單。結果這次他又耽誤了交貨日期,無奈這下隻好再次租用飛機空運貨物,也還是為了不違約。
藤田在兩次包飛機空運交貨之後,是吃了很大的虧,但換來了用金錢難以買到的猶太人的信任。猶太人稱他為“銀座惟一像猶太人一樣遵守約定的商人”,這就是“銀座的猶太人”。
每個人都應明白這個道理,契約的真正目的就是為了雙方能夠守約,能履行自己的責任,關於懲罰、賠償的內容並不是契約的本意所在。所以,在這個日逐講求誠信的社會,一旦你與別人有了契約,如果你想贏得對方的信任,請不要違約,就算會失去一些經濟上的東西,也不要違約,因為,誠信是你為人處世當中很重要的,你需要像猶太人那樣,嚴格遵守你們彼此之間的契約,在別人心目中樹立良好的形象。
守約是守形式
猶太商人由於有著良好的法律素質,因此不但樂於而且非常善於守約,這個“善於”指的是他們有能力有辦法在嚴格遵守法律或者契約規定的形式這一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達到自己的目的,哪怕這一目的在實質上是不符合法律或契約規定的。下麵這個充滿智慧的古代猶太寓言中就集中體現了強調形式上守法守約的精神。
古時候,有個猶太商人很賢明,他把兒子送到很遠的耶路撒冷去學習。一天,他突然染上了重病,知道來不及和兒子見上最後一麵了,便在他彌留之際,立下了一份遺囑,遺囑上麵寫得非常明白,家中所有財產都轉讓給了一個奴隸,不過,要是兒子想要財產中哪一件的話,那件可以轉讓給兒子,前提是物品隻有一件。
就在這位父親死後,奴隸非常慶幸自己交了好運,連夜趕往耶路撒冷,找到死者的兒子,向他報喪,並將老人立下的遺囑給兒子看。兒子看了非常傷心,更是非常驚訝。
回家辦完喪事後,猶太商人的兒子一直在想自己應該怎麼辦。但左思右想理不出個頭緒來。於是,他跑去找社團中的拉比,對他說明情況後,便發起了牢騷,認為自己的父親一點都不愛自己。
拉比聽後卻說:“從遺書來看,你父親很賢明,而且是真心愛你。”兒子卻厭惡地說:“把財產全部送給奴隸,一點也不留給兒子,連一點關懷的意思也沒有,還賢明呢,隻讓人感覺他很愚蠢。”
拉比讓他好好動動腦子,先不要發火,隻要想通了父親的希望是什麼,就可以知道,父親給他留下了可觀的遺產。拉比告訴他,父親知道如果自己死了,兒子不在的話,奴隸可能會帶著所有的財產逃走,連喪事也不向他的兒子報告。所以,父親才要把全部財產都轉讓給奴隸,這樣一來,奴隸就會將財產保管得好好的,然後急著去見兒子。
可是,這個兒子還是不明白其中的含義,既然財產全都送給奴隸了,保管得再好,對自己又能有什麼好處?
拉比見他還是反應不過來,就隻好給他說明:“你不知道奴隸的財產全部屬於主人嗎?你父親不是給你留下了一樣財產嗎?你隻要選那個奴隸就行了。這正是你父親充滿愛心的聰明想法啊!”
年輕人聽到這裏才恍然大悟,照著拉比的話做了,不過後來他還是放了那個奴隸。
很顯然,這個猶太商人隻是使用了一個小計謀,遺囑所給予奴隸的一切都建立在一個“但是”的基礎上,前提一變,一切所有權都成了泡影。這就是猶太商人所立這個遺囑的關鍵。可是,如果把這張契約進一步提高到猶太商人對守法守約的根本心態的高度來看的話,便可發現其中另有文章。坦白來說,由於這是一份無奈情況下才立的遺囑。猶太商人在立遺囑時就打定主意要讓其無效。換句話說,就是在立約時就準備毀約。就如拉比所分析的,他當時麵臨的是“要麼讓步,要麼徹底失去”這樣一種無可選擇的選擇,因此他隻能選擇讓步,把全部財產送給奴隸,這樣可以讓奴隸不至於直接帶著財產逃跑了。
可是,他是不甘心這種讓步的,奴隸帶了財產逃走同真的將財產都給了奴隸,這兩者對於他的兒子來說,基本上就是一個意思。但是按照猶太人的規矩,無論他還是他的兒子,都不能隨便毀掉約定的。
聰明的猶太商人為了解決這個難題想出了這樣一個非常好的辦法:他在遺囑中裝進了一個“自毀裝置”,猶太商人的兒子隻要找到這個裝置,就能在履約的形式下取得毀約的效果。果然,在拉比的開導下,猶太商人的兒子真的啟動了這個自毀裝置,嚴肅的遺囑在形式上得到了履行,但在實際上,至少相對那個奴隸來說,遺囑就等於完全廢棄了。
所以,這個寓言真正要傳達的意思是,怎樣借履行契約的形式來取得毀約的效果。轉換成一般話題,就是:怎樣取得違反法律或者毀棄契約才可能取得的效果,但是要在守法守約的形式下。
看上去這個話題十分地不符合常理,一個向來以守法守約而著稱的民族,怎麼能動這等腦筋,這豈不是很不光明正大嗎?然而,恰恰是這一命題所代表的觀念和做法,最最符合現代法製的本質和精神。現代社會經濟秩序的合理化本身就是一種形式的合理化,並非內容的合理化。這種形式化的內在傾向,從根本上說是由貨幣經濟自身的特征造成的。貨幣在代表一切商品時,向來就隻能代表它們抽象的量的屬性,而不能代表它們各異的質的規定性。資本家以相同的工資支付不同工人的相同勞動時間,誰能說這“相同的勞動時間”對不同的工人就有“相同的意義”?同理,市場上不同的權利主體由於手中擁有的貨幣數量相等而獲得的形式上的平等地位,並不能從根本上或者實質性地消除他們相互之間由於智力、體力與經驗等個性差異所造成的內容上的不平等。以至對個體自身來說,是無以複加地不合理,但對於資本積累來說非常合理的“人世禁欲主義”。
正因為這樣,在貨幣經濟範圍內的合法、合理或者正當等觀念一保證這些觀念得以實現的法律、規章以及程序等,根本上、內在地都是某種形式化的東西。相應地,對於在經濟領域內人們的守法守約的要求,就是僅僅從形式上守法守約的要求。
所以,用履約的形式得到毀約的效果,用守法的形式得到違法的效果,是最符合在形式上合理化的守法守約行為。這等於說,猶太商人在差不多2000年前立下的一張遺囑,其中已經包含著資本主義的本質要求。這不得不讓人們又一次為猶太商人活動樣式和資本主義經濟運行方式的跨時代的同構而驚歎。
可是,猶太商人這種形式化的守法守約,具體來看,同他們近乎無條件地守法守約有著密切的聯係,並且互為因果。沒有近乎無條件的守法守約的要求,也就沒有了在違法或者毀約的同時顧及形式上的守法守約;反過來,沒有高超的形式化守法守約技巧,嚴格的無條件的守法守約隻會束縛猶太商人自己,削弱他們的生存能力。猶太商人恰恰因為本身受到種種形式上的限製,才不得已往形式的方向,發揮、發展著他們的立約技巧。運用這種技巧,那些他們用來約束對手的最佳手段,卻是他們約束得最為厲害的形式。
讓真誠永遠相伴
真誠,是立身做人的基礎,是巨大的人格力量。用真誠去做他人的思想工作,便能“精誠所至,金石為開”。我國著名翻譯家傅雷先生說得好:“一個人隻要真誠,總能打動人的,即使人家一時不了解,日後便會了解的。”他還說:“我一生做事,總是第一坦白,第二坦白,第三還是坦白。繞圈子、躲躲閃閃,反易叫人疑心;你耍手段,倒不如光明正大,實話實說,隻要態度誠懇、謙卑、恭敬,無論如何人家不會對你怎麼的。”的確,唯有真誠,才能打開人與人之間那把隔膜的“心鎖”,達到化解矛盾、增進友誼、攜手共進的目的。有的人做思想工作,雖然付出的精力不少,但效果不大,總認為這是水平問題或是他人的覺悟問題。其實主要的原因則是缺乏真誠。離開了真誠,你和對方就不可能知心、通心,即使水平再高,也難以收到實效。
失去了真誠的相伴,就像是大地失去了陽光和溫暖。不誇張地說,一個沒有真誠的社會,是險象叢生的社會;一個沒有真誠的人,便是陰險奸詐之人。在這種情形下,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就會變成相互欺騙,相互吹捧。在這樣的世界裏,大家都戴著麵具生活。在這種情況下,也許你到處能見到向你討好賣好的笑臉,但卻見不到笑臉背後的陰險;也許你能聽到悅耳的讚美,但卻聽不到真正的心聲。這樣的世界,隻能製造和培養出騙子,隻能重演《皇帝的新衣》所產生的鬧劇。這樣的世界,真理全無,正氣不存,邪惡滋長,腐敗叢生。
有一個小故事,極好地說出了真誠的可貴:
一個黃昏,靜靜的渡口來了四個人,一個富人,一個官員,一個武士和一個詩人,他們都要求老船公把他們擺渡過河。
老船公摸著胡子說:“把你們的特長說出來,我就擺渡你們過去。”
富人說:“我有的是金錢。”然後拿出了白花花的銀子。
官員說:“你如果擺渡我過河,我可以讓你當一個縣官。”
武士揚起手中的長劍說:“不讓我過河,我可以一劍削了你的頭……”
老船公聽後都不加理睬,問詩人:“你有什麼特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