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節 “銀子”和“銀”字的區別(1 / 1)

清朝道光年間,杭州知府為官清廉,更為重要的是,他斷案如神。不論是怎樣棘手的案子,經他一審理,馬上就能找出真相。

一天,從外地來了幾個遊客,住在杭州城的一家客棧中。由於是上午到的,幾個遊客休息了一會兒後,便結伴去遊西湖。但由於幾個遊客帶了不少的銀兩,放在客棧的房間裏不放心,於是便寄存在客棧老板那兒。客棧老板見袋子裏放著白花花的銀兩,頓生歹意,便將袋中的銀子換成了銅錢。

幾個遊客回來後,便向客棧老板索要他們的銀兩,不料,客棧老板卻說:“本就是銅錢,你們想合夥訛詐嗎?”

幾個遊客惱羞成怒,將客棧老板告到了杭州知府那兒。杭州知府聽完眾人的敘述後,了解了事情的來龍去脈。杭州知府清楚,既然是來旅遊觀光,肯定會多帶些錢,僅帶些銅錢根本不夠花銷。但由於沒有有力的證據,這讓他頗費了一番腦筋。

然而,杭州知府畢竟聰慧,他沉吟了一會兒,馬上想出了解決之道,順利破了案。

請問,杭州知府是怎樣解決這個問題的?

答案:杭州知府命人在客棧老板手上寫上“銀”字,然後讓他站在院子裏曬字,並告訴他,如果是賴賬,字就很快被曬掉。

接著,杭州知府又叫來客棧老板的妻子,對她說:“你的丈夫已經招認了,如果你不相信的話,我問你聽。”

說完,杭州知府對著院子大喊:“‘銀字’在嗎?”客棧老板回答:“在。”

客棧老板的妻子誤以為丈夫招認了,也就招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