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論就是講道理,論是非。它是議論性文體的主要表達方法,是運用理論材料和事實材料通過邏輯推理來闡明作者立場、觀點、態度和主張的一種方法。

毛澤東在《別了,司徒雷登》一文中論述了中國人是有骨氣的:

我們中國人是有骨氣的。許多曾經是自由主義者或民主個人主義者的人們,在美國帝國主義者及其走狗國民黨反動派麵前站起來了。聞一多拍案而起,橫眉怒對國民黨的手槍,寧可倒下去,不願屈服。來自清一身重病,寧可餓死,不領美國的“救濟糧”。……我們應當寫聞一多頌,寫朱自清頌,他們表現了我們民族的英雄氣概。

毛澤東這一段話,就是運用典型的事實材料進行邏輯推理,從而闡述“中國人是有骨氣的”這一觀點。

議論,一般來說,在不同體裁文章中表現形式不盡相同;在記敘文中,作者往往采用夾敘夾議;在抒情文中,作者往往是情理交織;在說明文中,作者議論少一些;在議論文中,議論是主要表達方式。

一般來說,一篇或一段完整的議論,總是包含著論點、論據和論證過程。

論點是議論文的重要因素。對論點的要求如下:

第一,論點要正確、鮮明。

正確,就是符合客觀規律,符合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鮮明,就是是非分明,不含糊其辭。

第二,論點要深刻,要有現實意義。

所謂深刻、有現實意義,就是能本質地科學地提出或回答問題,回答那些人們普遍關心的、亟須解決的問題。

第三,論點要新穎。

善於提出新問題,有創新的主張,或者是糾正前人的錯誤觀點,或者補充同代人的觀點等等。

論據是用以證明論點的事實和事理,有事實論據和理論論據。對論據有如下要求:

第一,論據要典型、充分。

典型就是有代表性。這個事實或理論必須準確、真實、可靠,不僅如此,論據還要充分、全麵。要從事實的全部總和的聯係中精選有代表性的論據。要排除偶然的、個別的事例,選擇那些最能反映事物本質和規律的典型材料。

如吳晗的《談骨氣》一文,作者列舉了作《正氣歌》

的文天祥、寧可餓死不吃嗟來之食的朱自清和拍案而起的聞一多這三個典型事例,充分論證了中國人的骨氣和中華民族的美德。

第二,論據要真實、新鮮、有力。

論據真實、新鮮才有生命力,論據有力才有感染力和震撼力量。

事實論據是有代表性的數字、經驗、人證、特征和典型事例;理論論據主要指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黨在不同時期的路線、方針、政策,反映客觀事物本質規律的定義、科學原理、法則、公理、定理以及成語、警句、格言、諺語等。

議論的第三個要素是論證。論證是用論據來證明論點的過程和方法。論證主要解決怎樣用論據證明論點的問題。

對論證的要求是合乎邏輯、合乎科學、合乎情理。

多角度多側麵議論

這種方法可以全麵地多方位地剖析和論證事理。如恩格斯在《德國維護帝國憲法的運動》一文中對小資產階級政治態度的議論,即是運用此種方法:

這個階級(指小資產階級)在它還沒有覺察出任何危險的時候,總是吹牛,愛講漂亮話,有時甚至在口頭上堅持最極端的立場;可是一旦麵臨小小的危險,它便膽小如鼠,謹小慎微,躲躲閃閃;一旦其他階級鄭重其事地響應和參加由它所發起的運動,它就顯得驚恐萬狀,顧慮重重,搖擺不定;一旦事情發展到手執武器進行鬥爭的地步,它為了保護自己的小資產階級的生存條件,就預備出賣整個運動;最後,由於它的不堅決,一旦反動派取得勝利,它總是特別受欺騙和受淩辱。

恩格斯從五個側麵論述了在不同的環境條件下小資產階級的軟弱、搖擺和對革命的不同態度。這樣從不同角度分析包含在事物中的道理,容易論述得透辟、全麵、深刻。

諷刺議論

運用誇張、類比、比喻、諷刺等方式進行議論。如魯迅先生的《誰的矛盾》是一篇很典型的諷刺議論文章。

……他說的是真話,偏要說他是在說笑話,對他哈哈地笑,還要怪他自己倒不笑。

他本不是諷刺家,偏要說他是諷刺家,而又看不起諷刺家,而又用了無聊的諷刺想來諷刺他一下。

他本不是百科全書,偏要當他百科全書,問長問短,問天問地,聽了回答,又鳴不平,好像自己原來比他還明白。